正文 第五卷 (第1/2页)
十二
曹县县令为官不仁,作恶多端,宋大哥命我、张顺和石秀下山结果他。
我们乔装打扮完毕下山,在路边的客栈停下来歇脚,叫了两斤牛肉,三个猪蹄,几碟炒菜,一坛酒,边吃边谈。
张顺啃着猪蹄说,不知道这次要结果的是个什么样的人?石秀说道,这个县令平日里祸害妇女贪敛钱财,无恶不做,是个十恶不赦人人得而诛之的混蛋。张顺说,哦,那他确实该死。
我啃完手中的猪蹄,对小二说,再来一斤狗肉。小二急忙跑过来客客气气地说,这位爷,实在不好意思,小店没有狗肉。我一听很是奇怪,问他,怎么?你们不卖狗肉吗?小二说,是的。
那你们还开什么店,直接关了得了!
在我看来,一个店不卖狗肉简直就是对狗的亵渎,对食物的不敬,我坚决鄙视这种行为。
晚上洗完脚正准备睡觉,突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臭味,顿时熏的我晕头转向,我扭头一看,原来是石秀脱了鞋。
娘咧,好好的一双白袜子已经彻底变成了黑色,随着脚趾的扭动不断的散发出腐臭的味道。我终于忍不住了,推开房门冲了出去。张顺紧接着跳了出来,大骂,石秀,你大爷!
石秀一脸无辜的出来,问我们,有那么臭吗?我怎么没觉出来。
我无语了。
关于石秀的脚臭,在山上已小有名气。去年有一次,宋大哥想吃山下新鲜的湖底鱼,众好汉一个接一个满怀信心的去,又一个一个垂头丧气的回来,然后,我们的英雄,石秀出场了。人家直接坐在岸边,把脚伸进去,约莫一柱香的时间,方圆五十米湖上漂满了鱼,一个个口吐白沫,活活被熏死了。经此一战,石秀打出了自己的名气,山上众人没几个敢惹他的,因为人家一脱鞋,你就输了。但小李广花荣除外。
第二天我们到达了曹县,石秀提议先去翠红楼休息一下,注意此翠红楼非彼翠红楼,而是翠红楼在曹县的分店。
我说,你确定是去休息,不是去拼命?就你那两下子,估计休息完连门都出不来了。石秀尴尬的挠挠头。
我们准备晚上化妆成下人潜入府中,先做好准备工作,打晕了两个下人,偷得服装,我和石秀二人去府中,张顺在外接应。
夜晚来临,我和张顺推门入内,分头寻找县令老儿的房间。我先来到西侧厢房,里面黑乎乎的,看不清东西,但隐隐约约能听到一些喘息声,我悄悄打开窗户,透过月光看到床在剧烈颤动。
我心里直呵呵,这老头不知自己死到临头了,还在做这些快活事。
我提刀砍门入内,床上安静了一会儿,然后一个面容姣好的妇人撩开床帘,刚说完一句,老爷回来啦。然后猛地一颤,大叫,你是谁,来我屋里做甚?
我不想伤及无辜,说,你丈夫这么胆小吗?趴在被窝里不敢出来。
那妇人一惊,说,哪,哪有什么人啊?
嘿,还敢骗我,我过去掀开帘子,一看,竟没有人。难道我听错了?我问她,你丈夫呢?她说,不知道,去了翠红楼吧。
我去,这女的心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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