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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母系氏族(二)

正文 第三十章 母系氏族(二) (第1/2页)

早期人类最初的播种活动是见缝插针,在树木草丛中零散的撒下一些种子,或者砍下一些树木,再在露出的地面上种植。
  
  很多时候这些种植作业是不按节令农时进行的,其结果必然是收获甚少,或者没有收获。
  
  玄娲发现了季节变化的规律,并开始指导整个部落根据季节的变换,合理安排自己的日常活动。
  
  春华秋实、春播、夏种、秋收、冬藏,这种安排从此改变了人们常年奔波于食物而只能果腹的命运。
  
  玄娲在河姆渡部落推行了原始农业的革命,其一是根据农时进行种植和收获,比如小麦是秋季种植、春夏收获,一般的果蔬,是春季播种、夏秋收获等等。
  
  其二是推行了原始社会最高级的“刀耕火种”耕作方式,也就是先放火把一大片原始丛林烧光,然后在其留下的灰烬上用石刀把肥沃的土壤翻开,把种子播种下去。
  
  这种方式使大面积、规模化种植成为可能,整个部落的粮食供给也就有了几倍、几十倍的增长。
  
  所以,玄娲为首领的母系氏族初期,是一个人类智慧空前提升、丰衣足食、没有剥削压迫、没有私欲的理想时代。
  
  后来《诗经》中所描述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等绝美的上古生活画卷,只有在这一时期才能够看到。
  
  福星山北坡靠近长水平原和青岭山地区域,是一个广阔平坦的草原牧场,河姆渡居民称之为牧野。
  
  玄娲派去的第一任牧场主人叫牧华,他有个儿子叫牧敖,在驯马方面很有天赋。
  
  牧敖出生时,福星山河姆渡部落驯化的动物中,还没有马的存在。
  
  第一次看见野马群时,他只有四五岁,当时是秋天的下午,他正和大人们在牧场上放牧猪羊。
  
  这时,一群从未见过的野兽,浩浩荡荡的从北方涉过长水,向牧场奔驰而来。
  
  大人们都拿起标枪、石刀、木棍,准备迎接它们的攻击。
  
  幸运的是这群野兽和猪、羊一样,也是吃草动物,对牲畜和他们的人身都没有威胁。
  
  牧敖永远不会忘记这样一幅画面,领着马群过河的是一匹棕色、高大的雄马。
  
  上岸之后,它精神百倍的抖抖身上的水珠,立起前蹄,对着夕阳,发出了惊天动地的长啸。
  
  这好像是在向天地宣布,从此它们将是这个千里牧场的主人。
  
  然后它领着野马群,旋风一般的向草场深处奔驰而去
  
  。懵懂浑沌的牧敖被震撼了,他尽然有了一种骑在马背上,随它们一起闯荡天涯的雄心和快感。
  
  从那以后,牧敖心里就只有马群了,野马跑到那里他就追到那里,风餐露宿、跋山涉水也无怨无悔。
  
  有好几次,他在草原上和饥饿的狼群相遇。
  
  凭着无所畏惧和天生神力,他会在瞬间绞断扑上来的饿狼的脖子,一边虎视着狼群,一边狂饮喷射的狼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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