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母系氏族(二) (第2/2页)
凶残狡诈的恶狼也会被这样的场景吓破胆,四散奔逃而去。
在草原牧场上狂奔了十年后,一头烈性十足的野马终于被牧敖驯服,他也完全成为马群中的一份子,人们经常会在四处游荡的野马群中看见他的身影。
野马有迁徙的习惯,每年只有春夏、夏秋季节交替的时候在牧野上活动。
炎热的夏天,牧野草原牛蝇、巨蚊猖獗,马群会涉过长水,向凉爽的北部高原地带转移。
而冬天到来时,牧野草原会被厚厚的冰雪覆盖。
野马群又会向南泅渡过宽阔的巴比伦河,穿过原始丛林,在遥远的、正处于春季的阿紫泰高原上度过它们一年中的繁衍季节。
牧敖随着野马群,经历几个完整的迁徙周期后,他彻底摸清了马的生活习性,并沿途见识了许多其它原始部落的风土人情。
当牧野草原再次变得一片枯黄、秋风萧瑟的时候,牧敖觉得该回家了。
草原深处,追随牧敖的马群和即将南迁的野马群自动分离,向不同的方向奔驰而去。
在草原的围场里,牧敖见到了父亲和其他牧氏族人,而父亲牧华已经完全认不出自己的儿子了。
十年时间,牧敖已由顽童成长为挺拔、高大的青年。
长期与大自然、与马群为伴的野外生活,造就了他狂野、开朗、粗放的个性。
高兴的时候,他的目光如火,似乎能融化眼前的一切。
发怒生气时,他的目光如剑,所有的敌人在他的面前都会战栗萎缩。
看见自己的儿子没有被野狼吃掉,还为牧场带回了新的物种,牧华非常开心。
母系氏族时期人类的语言只是一些简单的发音,但这丝毫不影响人们情感的交流。
牧华告诉儿子,要把他带到首领玄娲那去,要他准备见面礼物。
牧敖拍拍一匹全身炭黑的乌金马说,他要把这匹马送给首领作为坐骑,牧华满意的点点头。
玄娲和牧敖第一次见面,就完全被对方吸引震撼。
热情的牧敖不由分说,把玄娲抱到马背上,然后撒开马蹄狂奔起来。
秋日的阳光暖暖的,无边的草原就像金色的地毯,而骏马和他俩就像是在地毯上爬动的小虫,越来越远,最后完全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
马儿终于跑累了,慢慢停了下来。
玄娲和牧敖已经陷入爱欲之河,不能自拔。
他们狂热的拥吻着,从马背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
一番挣扎后,牧敖野兽般的坚挺灼烫和玄娲柔软如水的躯体完全融合,在牧敖如激流般的喘息声中,玄娲进入了一个无比快乐的幻境。
从此,牧敖和玄娲成为夫妻,半年后,他们的第一个儿子仓颉,就来到了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