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九章 母系氏族(一) (第2/2页)
这一点,很像她几千年前的始祖蓝丹女士。
玄娲第一次在河姆渡部落内实行了分工制。
以前,整个部落的所有活动都是无意识的集体行为。
早晨男女老少一起出门狩猎、采摘,晚上浩浩荡荡的一起归来,这样的生活效率是很低的。
玄娲首先统计了整个部落的所有日常活动,包括:狩猎、捕鱼、采集、畜牧、原始耕作、制造石质、木质、骨质工具、制陶等等。
然后把整个部落分成若干个群体,每个群体专门从事一种活动。而食物、工具、武器的分配还是原来的公有化传统。
千百年来,在福星山山河姆渡部落,小孩从一生下来开始,就由部落共同抚养,青年男女没有固定的婚配对象。
这种后来被史学界成为族内通婚的行为,造成了一代又一代的近亲繁殖。
其结果是整个部落的婴儿成活率极低,成年人的寿命远远低于先辈。
尽管他们继承的是优良的基因,食物和水源都含有能延长寿命的特殊微量元素。
玄娲是意识到这个问题的第一个早期人类。
于是,在分工制的基础上,她给了每个群体一个特殊的姓氏,如专职狩猎的群体,姓氏为“猎”、专事耕作的姓氏为“农”、从事畜牧的群体,姓氏为“牧”,从事制造的群体姓氏为“工”等等。
并规定各自的姓氏要一代代的传下去,不能更改。
姓氏分工制推行若干年后,玄娲又规定,同一姓氏的青年男女不能做配偶、繁衍后代,所有的婚配都必须在不同姓氏之间进行。
这项异性通婚的原始制度,使新生儿的成活率和成人寿命都有了空前的提高,河姆渡部落进入了人口增长的膨胀期。
玄娲之后,部落在姓氏的基础上进一步裂变,在河姆渡三角洲和巴比伦河沿岸诞生了“农”、“工”、“牧”等新的部落。
异性通婚和女性为部落首领的制度被一代代的传承了下来,标志着“母系氏族”社会形态在这一地区的初步确立。
当然,氏族的裂变没有停止,如后来“农部落”又分裂出了“田”、“谷”、“桑”、“菜”等新生部落。
在“工”部落的基础上又裂变出“石”、“刀”、“皮”、“毛”等部落。
“渔”部落又分离出了“江”、“海”、“河”、“湖”等部落,等等。
冰河世纪之后幸存下来的哥伦布行星上的早期人类,正是在这样不断的裂变中,一点点的发展壮大。
由猿人进化为人,由穴居走向定居,由原始部落走向氏族社会,由氏族社会又重新回归到今天的国家形态。
而玄娲领导下河姆渡部落,只是整个社会大变迁中一个微小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