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道阻 (第1/2页)
很快,这支车队便运动了起来。
安格斯很快就选了一处背靠树林的平地。贵族的旅行车厢,以及运输补给品平板马车,被集中到面向道路的方向。弓、弩和箭矢被翻找出来,分发到受过一定训练的壮年男仆手里。护卫队的成员,都换上了作战用的甲胄以及武器。作为一线的战斗力,这些人都分散在防御线的车厢之间。子爵的贴身侍卫阿斯特朗,护着多芬子爵和菲恩换到了后方。一路上都跟在马车后,被良好养护的他们的专属坐骑,也被带到了那里,做好一旦情况有变就随时逃逸的准备。马克西米利安是个不错的贵族领主,但他不愿意成为一个冲锋在前的猛将。
相反,安格斯倒是有点跃跃欲试。和他一样兴奋的,还有自称影子刺客的莱米丝。
“接下来该怎么做?”她的脸红红的,配合年轻的容貌,有种说不出的娇艳,安格斯看了一时有些走神。不过之后带着血腥味的话语,彻底打消了他心中那点绮念。“我们是不是先下手为强,冲出去大杀一通。他们听该没弄清我们的底细,说不定就此溃散了呢。”
安格斯瞪了她一眼,不出意料地被她瞪了回来。“我们在这里等着,直到情况明朗化。”
“我倒觉得小姑娘的主意更好,至少更主动些。”身后传来不同的意见。
安格斯转过身,发现是那个离开敏塔-阿玛多瑞斯之前,马克西米利安非要带上的老人。为此,还通过菲恩向敏塔岛的禁卫军几个当权的军官派发了上千奥瑞的一笔贿-赂。
安格斯判定老人的年纪在六、七十岁,以前当过军人,甚至还是军官。从他无论坐立的时候都挺直的腰板,每天都梳理地服服帖帖的花白头发,以及说话谈吐时所带的不容质疑的威严,都透露出不同于平民乃至普通贵族的气息。他的相貌只能说是平平,高耸的鹰勾鼻勾勒出桀骜的本质。细长的眼睛,或许是年老后视力变弱的缘故,多数时间都眯起着。情绪不佳的时候,目光中透着丝丝冷意,给人一种不怒而威的感觉。偏偏多芬子爵是又骗又绑架似的带他离开的禁卫军城堡,一出城就把他塞给了安格斯,可想而知,这老军官对被逼和他打交道的安格斯会给什么脸色了。
今天倒是奇怪,他主动出来与安格斯说话了。
“敌情不明,宜镇静不宜妄动。”安格斯引用的是帝国兵法家巴德(Bard)对行军期间的指导意见。
“你学过兵法?”老人很意外地问。
安格斯恼羞成怒地反问:“难道你觉得我就是那种满身肌肉,脑子空的能跑老鼠的类型吗?”
老人呵呵地笑了。“我记忆里的皇族,让他们学祖先的兵法就混混欲睡,谈起歌剧唱腔和女主演的绯闻的时候倒是满眼放光的。”
“你教过当今皇族的兵法?”安格斯心算了一下年龄,对方年轻力壮的时候,威廉姆十四世那一代恰好是修学的年纪。
“坦塔公爵和巴泽尔皇子向我请教过驭军指挥之道。可惜我才疏学浅,没能对他们有多少教益,后来渐渐就没什么来往了。”
安格斯觉得老人的语气中带着一些自嘲。细思,坦塔公爵是威廉姆十四世的兄弟,巴泽尔则是皇长子。能让这两个有所看重的,一定不是什么普通角色。至少从立场上来说,肯定倾向于汉娜皇妃的阵营。可是,马克西米利安与汉娜皇妃的关系没好到那个地步,愿意冒着皇帝震怒的风险,花死力气帮对方救出这么一个老头子罢?何况,根据菲恩的基本政治关系课,皇帝私生子的子爵与皇宫实际的女主人之间,不是关系不好,而是关系恶劣罢。
安格斯百思不得其解之际,老人却显得很坦然。
“你用的兵法,是奥托雷(Ottole)皇朝时期的传承。巴德、伦德库等,都有类似的见解。那个时代,帝国对外扩张的势头已然停止,贵族私战成了战争的主要形式。在缺乏你死我活的决死意识的情况下,谨慎稳妥就是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贵族的利益之争,不败就意味着胜利。”
安格斯心里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嘴上还没有认输。“虽然现在是哈姆斯堡-卡罗黎昂皇朝的时代,但情况和奥托雷皇朝也没什么两样啊。”
“所以,你就打算和那些自以为是,只读过几天兵书就幻想能指挥千军万马的贵族将领们同流合污了?”
老人的挑衅,激起了安格斯心里的热血。“谁说的!要不是……要不是我还担负着守卫多芬子爵的责任,我一定会勇往直前,将他们杀个片甲不留的。”
老人手扶着额头。“刚才是保守,现在则是盲动。真不知道你的兵法学老师是怎么教授你的。”
莱米丝看着安格斯又羞又恨的表情,不由哈哈哈大笑起来。
还好,老人并没打算看着安格斯出丑。“所谓量力而知攻,如果你连你的敌人是什么情况都不清楚,单纯的防守就等于绑住了自己的手脚,单纯的进攻无异于赌一把大小。我的意思,并不是要你自陷死地,或者自己去找死。而是建议让这位身手矫捷的女士,先去观察一下敌情。”
安格斯依旧有点悻悻地说:“侦骑去看过了,敌军约五百,分为两队。”
“看过了?对方装备如何、士气怎样?兵种分布情况呢?两支部队如何编制,相互之间配合是否默契?”
老人一连串问题,让安格斯哑口无言。他有意归咎于双胞胎中的弟弟,但看着他纯真的眼神和少年的面孔,这个打算顿时烟消云散了。心里赌着气,他决定带上莱米丝,亲自去前面打探一下。这位刺客的身手没有问题,心性却一点让人放心不下。在此之前,他倒也没忘了向多芬子爵请示。
躲在人群中的多芬子爵摸了摸下巴。“我不记得在这里欠过什么风流债啊。应该不是恼羞成怒的丈夫听到消息,赶来和我拼命罢。”
菲恩恨恨地盯了他一眼。安格斯知道这两人的关系不一般。即使如此,多数时候菲恩都能把马克西米利安吃的死死的,还是让他颇感惊讶。
“既然我这里没什么危险,你就去罢。”多芬子爵很大度地答应了。
菲恩转向持盾的贴身守卫。“阿斯特朗,安格斯爵士离开期间,你负责指挥。”
熊一般强壮的男人默默地点了点头。事实上,要不是多芬子爵坚持,阿斯特朗也的确是他们之中武力最强最适合近身保护子爵的,安格斯这个卫队长的职务可就未必稳定了。
正式出发的时候,队伍从两个人变成了四个。除了安格斯和莱米丝,还加上了双胞胎。虽然安格斯没有责怪经验不足的查罗纳,少年却觉得很是内疚,自愿参加侦察。而他的姐姐也不放心,请莱米丝说服安格斯,让她也能加入。自称修的老军官又叮嘱了安格斯几句,非常欣慰地看到年轻的皇族虚心地听取了他的意见。
他们遵从嘱咐,在一处丘陵处下了马,找了棵孤树,把马缰绳绕在了树干上。四个人步行一弗隆的路,爬上一个便于观察的地方。山丘下是一处平地,查罗纳之前发现的军队,依旧在那里列队。
“他们是在对峙罢?”吉莉安给了查罗纳一个白眼。她在安格斯和莱米丝面前表现的很淑女,对弟弟却是有些严厉的。
“看他们手里拿的家伙,前队的还好,有几杆算是长矛罢。后面的,粪叉、铲子、锄头、链枷,哦,哦,那几个拿的是一头削尖了的木棍。他们这是要打仗,还是要去开荒啊!”莱米丝的评价更为刺耳。
或许也正因此,聚集了几百号人,双方却始终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斗。几个重甲骑兵,各带了几个披鳞甲、镶铁片的皮甲的士兵,应该是贵族的部属和他们的私兵,兵对兵将对将,乒乒乓乓地打的热闹。打累了,就跳到一边,呜呜哇哇地吼几嗓子,双方非常默契地退到后边去休息,换另外几个人上来继续。至于那些农兵,明显是不情愿地情况下被召来的,连呼喊叫好的气力都不想花费。要不是有领民义务在身,担心事后被追究,恐怕多数早早地就跑回家去了。
“我想,他们不是来找我们麻烦的。”安格斯叹了口气。有些轻松,也有点失望。
查罗纳的头,羞愧地几乎垂到了两腿中间。安格斯拍了拍他的肩膀:“不是你的错,我和你一样没有实际经验。以后遇到这样的事,你也要象这次一样第一时间通知我,然后我们一起商议该怎么办。”
查罗纳点了点头,脸上露出感激的表情。安格斯暗自庆幸,经过前期铺垫和这次的偶然,总算得到一个尊重自己的手下,虽然年纪是小了点。哎,离真正配得上卫队长这个职位,还任重道远啊!
“回去罢。”他宣布。
“不!”果然是威信不够,莱米丝立刻跳出来表示反对。“我还没出手呢。”
安格斯没好气地说:“那你还想怎样?他们这么打下去,好几个月都出不了结果。我们没必要卷进去。”
“我们……。”莱米丝犹豫了一下,随即指着战场的一角。“我们去那里抓个俘虏,然后拷问他,让他告诉我们这两边开仗的原因。”
安格斯向那里望去。被选为战场的是山丘下的一块平地,领主大道贯穿中央。四周,则是起伏地形上的树林和灌木丛。只在西北侧,隔着几道人工种植的葡萄藤隐约露出村庄房舍的影子。莱米丝指的是列阵在东侧,竖着天平利剑的红色旗帜军队的左翼。那里紧贴着一片树林,密密麻麻的树木延伸到他们现在所处丘陵的边缘。在这场玩笑似的冗长战斗期间,农兵中总会有些出现解除某种身体负担的需求。缺乏纪律性的他们,三三两两地离开队伍,钻到树林里解决问题。而管束他们的贵族私兵,只要不出现十个以上同时离队的情况,乐得睁一眼闭一眼的。而得了方便的农兵,倒也会陆续回来归队。
他观察了许久,这才缓缓点头……。
波顿(Burton),是布兹(Buth)老爷的一个佃农。布兹老爷?那是斯林霍姆领主的舅舅的大管家。这几天,他都在布兹老爷的大儿子,西塞(Cesy)少爷的麾下,当兵作战。听说是因为领主大人受了羞辱,要找大路对面的贵族老爷讨个说法。布兹老爷是斯林霍姆领主谦卑的仆人,出兵出力自然是义不容辞。至于他们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自然负有替主子和领主挡枪堵箭的责任。虽然波顿本人不怎么理解,但西塞少爷是这么说的,他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波顿是佃农,也就是说,他没有自己的土地。以放弃自由迁移的权利为代价,他租用了领主的部属的土地,每年上缴十分之六的出产,只给自己和他那一家子留下仅供糊口的口粮。放在五百年前,他这样的就是二流子、懒得掉渣活该吃土的混球。没田地,你不能自己去开拓吗?靠着双手,靠汗水,怎么也能给子孙后代留下几卡库(Carco)——约等于1公顷,67亩的口粮田来。
可惜,现在是帝国历856年。领主们早就放弃保卫领地上子民的义务,反倒要子民替他们打仗来维护贵族的利益。幽暗的森林、野兽出没的危险之地,缓慢地吞噬着人类聚居区的周边。甚至魔物,也从传说变成恐怖的现实。虽然迄今为止也没弄清楚它们是自发变异产生,还是从未知的地下世界为通道再次扩散开来。为了安全,贵族和富豪们搬迁到防御森严的城堡内,铁匠、织布工、石工等手艺人则依附在周围,逐步建立起拥有厚重城墙的城镇。普通的村庄,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建造石质城墙的,更没有财力长期雇佣士兵保护自己。只有领主的军队在巡查直属领地、庄园的时候会经过的,才能勉强维持下来。像波顿祖籍所在的偏远地区的村子,十几代前就不得不被丢弃。逃离的农人,则成了依附在其他人产业上的佃农、雇工。他们相比农奴唯一的优势,就是不必随着土地的买卖而被迫改变效忠的对象。可以跟随旧主人,全家迁移到其他产业上;也可以与新主人协商,继续在原岗位提供服务,运气好的话还能拿到一个更好的租费比例(看你的老婆/女儿是否能得到新主人或新管事的欢心了)。别小看这点,贵族们是很看重领民的忠心的,即便他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会与这么一个蝇头小民面对面打交道。另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好处,就是贵族对他们的子女不享有初夜权。也就是说,贵族老爷要玩一下,必须预先征得对方父母的允许,并付出不菲的一笔金钱作为代价,而不是随便派几个仆人来拉了就走。
波顿本人倒是勤奋肯干,他的老婆、女儿们则长相一般。所以日子过得不好也不坏。平常吃穿省着点,冬天和春荒的时候也还不至于挨饿。鹰嘴豆、橡子、栗子之类的杂粮粥,别说佃农了,就是自营土地的自由民,每年也少不了要吃上一、两个月的。正是青黄不接的时节,自己能加入领主的军队吃公粮,等于替家里省了一份口粮。为此,他觉得应该感恩了。希望龙神庇佑,这场战争能在下个月开头的时候结束。否则,可就要拖累家里的春播了。
今天,波顿多吃了一碗杂粮粥。或许是粥里的水放的多了,害得他的肚子始终有点不舒服。看到几个同村的跑到树林里去了,他就向带队的西塞少爷的护卫打招呼,也想去方便一下。护卫老爷冷着脸,过了一会儿见有人回来,才同意波顿的请求。此时,波顿只觉得腹里如同河水涌动,撒鸭子般冲了出去。后面是嘻嘻的讥笑,以及贵族私兵厌恶的唾骂。不过,他已经管不得了,一边脱裤子一边猛扑向灌木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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