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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卷入

第十八章. 卷入 (第1/2页)

安格斯觉得有点气短。因为年少的时候,他也这么反驳过教授他历史的老师,还被狠狠地训斥了一番呢。想了想,他只好说:“南方诸领的正规军队,至少还掌握在领主、贵族的手里罢(其实某些商团武装的战斗力要比领主军队强得多,这个我会告诉你吗)。至于尤克理共和国(SENATVSPOPVLVSQVEUKKLE)……,众所周知,商团联议也好、僭主暴君也好、海盗军阀也好,都不过是这个国家的傀儡。尤克理实际的控制者,是躲在背后的紫袍术士们。”
  
  “是吗?”莱米丝狐疑地问。“我听说真正的紫袍术士,高傲地根本不屑于花心思在那些俗物上呢。”她转头对新交的朋友吉莉安说:“术士们所谓的俗物,就是德尼(deni)、格罗索(grosso)之类的小钱钱。嗯,帝国里叫塞斯特、奥瑞啦。我告诉你哦,尤克理还有比金币还值钱的,叫覃克特(dunket)的巨额货币呢。一个就值1000个帝国金币呢!”
  
  啊!吉莉安的两眼亮闪闪的,明显是在想象一千枚金币熔成一团的大金球的样子。
  
  安格斯暗地里擦了把汗——总算蒙过去了。咦!覃克特可不是实际货币,而是一种记账单位而已呢。算了,为了维护自己才学广博的形象,就不计较这样的小问题了。
  
  “雷瓦布当时的情况,与南方诸领以及尤克理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首先,领地的军队是由商团招募、训练和供养的。他们的主要任务不是保卫家园,而是为商团开拓商路。一些不愿意接受海斯勒姆的霸权,企图与周围邻居自主进行交易,互通有无的,多数会遭遇武力威胁和阻挠。其次,商人组成的联议会,任意选拔、考评官员。那些维护领主和领民权力,无意中触犯商人利益的,无不遭到打压和贬谪。而在金钱面前卑躬屈膝,甘做商贾走狗的,却是一个个坐上高位。官职可以私下里买卖,谁出的价最高,谁承诺的条件最丰厚,谁就能获得统治群氓的权力。当然,扶植他们的主子自然是不受法律和惯例的限制的。发展到后来,甚至领主爵位的继承,都被这些逐臭之徒所把控。领主和骑士,成了商贾的保镖和爪牙,会为了商业利益而发动战争。我的祖先,玛威堡公爵,只是因为出手援助了一位遭到海斯勒姆领主攻击的寡居的侯爵夫人,就被雷瓦布宣布为破坏规则的暴民头子而遭到孤立。”
  
  “托孤的侯爵夫人。”吉莉安忽闪着眼睛道。“小时候,我随父亲在露天剧场看过这个剧。剧终,侯爵夫人由于悲愤交加,自知不久于世,便将年幼的儿子托付给了玛威堡公爵。剧终的那段,我还大哭了一场呢。”
  
  “是啊,是啊。弗雷德里希大帝的父亲,是一位侠义之名广播于哈尔姆希卡德的领主呢。算下来,我可是他的直系后代。就是多芬子爵和皇帝本人,血统上也要逊色几分呢。”
  
  就在安格斯得意之际,毒舌的比里耶忍不住打岔道:“我原来在的佣兵团,有个魔法师曾经去考察过——那位侯爵夫人的儿子后来并没有成为领主,而是就此湮没于史册。他们的领地,倒是成了玛威堡的直辖地。”
  
  安格斯一下子愣住了。“真有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哪个人吃饱了撑的,会当着你的面告诉你,你的祖先是个吞没孤儿财产的伪君子。那不是自己找不自在嘛。”
  
  莱米丝和吉莉安一齐指向比里耶。莱米丝还补充了一句——‘吃饱撑的’。
  
  雇佣兵有点不好意思了挠了挠头。
  
  安格斯却依旧傻楞楞地嘀咕:“一定有其他的解释。或许是那个孩子长大后立了战功,所以被转封到其他更富庶的地方去了。又或许是他不想继续费心费力做领主了,或是自认能力不足,所以把领地转给了公爵,自己则去当个富家翁。是的,一定是这样的。”
  
  对他的精神胜利法,旁边的人一同致以白眼。
  
  “北地霸主,北地霸主。”莱米丝双腿摆动,催促安格斯继续讲海斯勒姆,别管那个扶贫爱幼亦或是侠义无双的玛威堡公爵了。
  
  安格斯整理了一下思绪。
  
  “北方霸主海斯勒姆,在稳固了比耶夫河的防线,彻底杜绝蛮族的侵扰后,商贸上坚持独霸垄断的政策,外交上却表露出商人常有的狡黠之气。他们与施特拉森建立长期联盟关系,事实上,施特拉森历史最悠久,能上溯到撒加塔伊诺开国之前的贵族,多数与雷瓦布(RevaBel)为首的北方霸主海斯勒姆势力有联姻。施特拉森源源不断输入的谷物,解决了海斯勒姆丘陵地形耕地面积较少,且由于大量种植经济作物,粮食出产不足的问题。葡萄可以酿酒,油菜和葵花籽可以用来榨油,桃、李等果树既可以制作果脯,还能养殖蜜蜂收获蜜和蜡,海斯勒姆的丘陵和河岸,被商贾为主的势力用来创造大笔财富,而不是养育子民。海斯勒姆对森林密布、魔物纵横的纳兹塔森林并无多少觊觎之心。相反,与精灵族的交易中获得的巨大利润,是他们刻意谋求与纳兹塔王室友好关系的根本原因。经过几代的努力,纳兹塔精灵终于允许海斯勒姆商人深入社区中心,即便是一年仅有一次,即便是物物互换的交易方式,也足以让雷瓦布增加十数万金币的税收,并造就了甜酒港(Rhomii)延续数百年的繁荣。”
  
  “繁荣的甜酒港?王子,你们贵族说话都是这么夸张的吗。还是说,帝国官员们长期以来粉饰太平,把你的眼睛晃的都看不清真假了。”让比里耶改掉他的毛病,还真是要了他的老命了。“我去过甜酒港不下十次了,那就是个热闹一点的镇子。不到交易季节的时候,常住人口也就一千多户。”佣兵朝着吉莉安挤了挤眼睛。“佣兵团倒是经常乘这个时节光顾甜酒港。不过不是为了甜酒,而是因为那里的甜姐。她们这时候生意最冷清,很是孤单难熬,极其需要我们的帮助。”
  
  “甜姐?”少女求知地眨着眼。
  
  “就是那些身材好,性格开朗,酒量豪爽的女人。对了,皇帝的第四皇妃,以前就被叫做甜酒港的弗洛拉,或者,甜姐-弗洛拉。”
  
  “别听他瞎说。”莱米丝捂住了吉莉安的耳朵。生活经历丰富的她,自然知道‘甜姐’这个名词中隐藏的暧昧意味。
  
  至于弗洛拉皇妃,说实话,她的绰号多数是她父亲的商业对手恶意散布的流言,其本人在甜酒港期间可都是洁身自好的。否则,也不会在敏塔-阿玛多瑞斯期间被选为皇宫侍女,从而引发与皇室两代的恩怨纠葛。要知道,那个被誉为‘三个老处女一起挑刺’的选拔,可是弄哭了无数花季少女,并给她们留下终身难忘的恐怖回忆的。身体有瑕,性格轻佻,那可是毫无通融的否决因素。而弗洛拉皇妃,据说顺顺利利地过了关,还是在她本人不怎么情愿,当然也就没刻意准备的情况下。
  
  “交易季节?”安格斯对书本上读到的,或者老师教授过的,都可谓记忆犹新。但毕竟吃亏在缺乏游历,有些细节情况就未必了解。譬如,地理、游记上都记载着,甜酒港人口四千至一万,却不会说明为什么两个数之间的差值会那么大。
  
  “11月,仓月,一年一度,只有葡萄酒大量上市的那段时间,甜酒港才有点城市的感觉。帐篷和车队组成的临时营地,把整个城区的规模扩大了几倍。很多人不得不住到了船上。远道而来交易的商人、农场主、贵族管家,以及他们的部属手下,从周围地区涌过来充当搬运工的农夫,数量两、三倍于甜酒港原来的居民。运气好的话,还能在街市上看到纳兹塔森林来的精灵。他们对鲜红色的酒液,也有独特的偏好和口味。”比里耶说的两眼放光,不自觉地还舔了舔嘴唇。“从早到晚,人们就是在品酒、谈价、装桶、搬运,整个空气里都是酒精和黄金的味道。到了晚上,营地里燃起篝火,城里点起蜡烛。不远处,和缓的比耶夫河面同时映照天上的星光和地面的火光、灯光,就仿佛一条流动着金银的财富之河。”
  
  “这才是我在史书上读到过的甜酒港啊。”安格斯感叹之余,还找到机会揶揄了佣兵一次。“你不是说,佣兵团只在非交易季节才去甜酒港的吗?怎么对交易季节也那么熟悉。”
  
  比里耶冷哼一声。“那是两回事。非交易季节,是为了寻欢作乐,当然是我们自己要去的。仓月,则是有人雇佣了我们就是工作了,去哪里是雇主指定的。”
  
  “商队不是有护卫吗?怎么还要出钱找佣兵团?”安格斯不解地问。
  
  “‘王子’殿下!那些商队来的时候带着数以千计的现金,去的时候赶着大车上装载着几十个装在30蒲撒的大橡木桶里的美酒。”比里耶夸张地挥舞双手。“没有我们在旁边威慑,出城一、两天路程,他们就会被抢的一干二净,连裤衩都未必能保住。那时节疯狂的可不止商人和农场主,海斯勒姆的大小黑帮、绿林强盗,甚至穷困潦倒的贵族,都指望着从中捞到足够熬过寒冬的钱粮呢。就连坐船都不一定安全,比耶夫河畔的渔民,也不介意这会儿临时当一次河盗的。”
  
  莱米丝兴奋地问:“你们有没有遇到必须大开杀戒才能过关的情况?是不是把那些业余的强盗像赶鸭子一样逼到河边,然后在绝望的哀求和诅咒中将他们砍杀殆尽,流淌的鲜血把整段河道都染成了红色?”
  
  这……这太血腥了罢。这个女人脑子里都是些什么东西啊!
  
  安格斯也只敢心里嘀咕。佣兵比里耶犹豫了一下,慑于莱米丝对他的心理阴影,最终还是选择了说实话。
  
  “大部分时间,都是商队的领班出些买路钱就能过关。一般惯例是几百个铜子,或者一小桶酒。只有偶尔遇到脑子不拐弯的逃亡奴隶,以及自视太高的落魄贵族,才轮到我们出场的机会。对于前者,当然是打断双腿丢到一边去。当场要了他们的命也不是不可以,但为了避免他们原来的主人会借此讹上我们或我们的雇主,所以一般都不会往死里打。至于后者,商队会用他们背后的庇护者的身份来威胁对方,让对方之难而退。再不行,就要拿真金白银出来了。这些年,谁都不服的愣头青领主可是越来越多了。”
  
  说着,他的眼睛扫过安格斯——是觉得他的新任长官,作为贵族可算是混的不怎么样的意思。安格斯看到那眼神,顿时理解了,不觉有点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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