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此心安处是吾乡 (第1/2页)
深夜的京城,透着几分寒意。可是,这却丝毫不影响人们的奔波。沈誉站在故乡的土地上,觉得陌生又熟悉。他离家不过月余,却莫名的有“离家多年,乡音未改鬓毛衰”之感。就好像已度过半生沧桑。恍若隔世。
沈誉看了看天光,夜色,已不若在列车上的那般浓烈,张着血盆大口,要将一切吞噬进无边的黑暗。他知道,天就要亮了,黎明即将到来。但是天色却始终晦暗不明,空中似乎有一层阴翳,便是旭日东升,也要隐在雾霾之中。
西城区。
沈誉从出租车上下来,走进一条胡同,又拐进一条胡同。凭着记忆,在夜色笼罩下,回到了熟悉的地方。沈誉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去打搅父母在黎明时分的清梦,因为他知道,那是人一天中最困的时候。自己在陂城就总是这个时候在噩梦中醒来,失眠,困倦,却再也无法进入梦乡,或者说他恐惧再进入充满噩梦的梦乡,便是梦境也无法让他远离残酷丑恶的现实。只能两眼睁得大大的,在老鼠悉悉簌簌的响动中熬到天明。另一方面,他更愿意呆在胡同里这座老房子里,尽管它已破旧,尽管它饱经风霜,身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但是沈誉却似乎觉得这座老房子有它的灵魂,能够和他产生共鸣。就像现在的自己一样,落魄、绝望、无助、迷茫,但却一直撑在这里。位于五环上的新居,漂亮、宽敞,但却只是一座房子,一锁门有生命的房子。沈誉在黎明的寂静中,轻手轻脚的打开家门,安静的坐在床上发呆。没有预想中的激动,只有一丝伤感,不知因何而起的伤感。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一切都没有变化,可是沈誉觉得什么都和过去不一样。
家中,只有他自己,和院落中树上的寒鸦。冬天,这么快就要来了么。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故乡。但是到现在,沈誉仿佛明白了一些事。真正让自己魂牵梦萦的,似乎并不完全是脚下的这片土地。更应该说是梦里家国。一种情怀,可望却不可及。数月以来,沈誉头一次能不受任何人干扰,有个人的思考空间。真是难得。
沈誉的房间里堆满了书,几乎无落脚之处。这里的每一本书沈誉都用心读过。历史典籍、诸子百家、兵书战策、人物传记……对于沈誉来说,书里的世界,才是他真正历经的生活。他在书里成长,也在书里,确立了人生的方向。当他还只是个孩子的时候。不是每一个人的人生都能够顺风顺水,太多的人被浪花拍死在了沙滩之上。机遇和运气有时候也同样重要。曾经的豪情壮志,都已离沈誉远去,现在留给他的只有一个被埋葬的前途。和落魄却不甘心的灵魂。
沈誉颓丧的倒在书堆中。挂钟有规律的走着,单调的声音让沈誉满心烦躁。他走进院中,天光乍明,透出一丝诡异的青色,沈誉在树下站定,愣愣的看着乌鸦窝,一心想把它捅下来,或许在此时他的心中,这就化身为罪恶之源。
胡同里有着十几户人家,虽然不算宽敞,却也不像外观看起来的那般狭小。这里面可谓是别有洞天,这样的四合院——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四合院,但却也有着古韵之美。这样的建筑已经是凤毛麟角,所剩无几。
日出前,正是一天中最冷的时候,胡同里的其他人还在梦中和周公相会,只有不远处的早点铺子里冒出腾腾的热气。若是在往日,这样的情景即使不能让沈誉觉得心情愉悦,但是至少也会让他享受这段时间。但是现在沈誉的心里却一点儿都不踏实,他没有心情去享受。他觉得自己甚至都不能比上那春归的燕子。燕子至少,还能看着春去秋来,直到冬天,飞向温暖的南方,可是自己,故乡却变成了他乡,自己所能停留的不过是匆匆几日。却要把时间,把生命浪费在破败不堪的陂城里。为什么要上大学?说得功利些,是为了谋求更好的前途,从不功利的方面讲,是为了提高自身水平。然而无论是功利还是不功利,这个大学都没有给沈誉带来这些。相反,还将沈誉的才华和能力耗在那些无用的琐事之上。“宿舍装饰大赛”、“啦啦操比赛”、“集体表白,抛开单身狗称号行动”……一桩桩一件件。仅仅是看这些活动的层次,谁能想象到这是一个大学,这种大学能培养出人才来吗?纵使有真正的人才在这里也会被埋没,也会消耗自己的才华。然而这并不是绝望的终点。校方对这些活动都有着六个字。“全体必须参加。”美其名曰是充实大学生活。呵呵。沈誉冷眼旁观,觉得既可笑又可悲。这种所谓的充实大学生活的活动,接二连三的举行,挤占掉的却是自己的宝贵时间。这太无耻了。当然,见微知著。通过学校举办活动层次的高低,也能看出这个学校的整体实力和水平。别说,还真挺和这个活动的层次相匹配的。
他想走,他每一天都想走。过人的才华,一身的能力,满腔的热血。都英雄无用武之地。本该年少有为的年纪,却壮志难酬。在压抑和苦闷中熬过一秒又一秒。虎落平阳,这本身已经是灾难性的打击。或者更恰当的说,应该是毁灭。
沈誉索性坐在了树下,抱住了这棵大树,仿佛是在给自己找一个依靠。他心里苦,有泪却不能流。
“衰草寒鸦沦落客,应是心灰断肠人……”沈誉就这样望着仿佛永远也无法走进光明的天空,喃喃自语。那是他心境的真实写照。
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影壁后转了进来,听到沈誉的自语声,脚步明显顿了一顿。脸上有着一闪而过的喜悦,但是当他看到沈誉的神情时,笑容逐渐变得严肃。“这孩子看起来应该是……碰见了什么麻烦。”来人默默的想。原本已经准备好的热情拥抱,双臂放下,最终改成了轻轻落在沈誉肩膀上的一只手。
“你回来啦?好久不见。一切还好吗?我很想你。”一句再平常不过的问候,却让沈誉倍感亲切。而这种发自内心的亲近,是在陂城绝对不可能有的。这是来自老友的问候。同样也是来自知己的关怀。
沈誉默默转过头,并不想对来人掩饰自己的情绪。“我过得不好。”在这种情况下,在这个人面前,沈誉没有必要强颜欢笑。
“是什么?”
“大学,前途”
“起来吧,去我那里,我们边吃边谈,或许我能帮到你什么。”汤姆一手提着装早点的袋子,一手拉起坐在地上的沈誉,转身往屋里走。
汤姆是沈誉的朋友,也是他的邻居。如果细算来,他来中国定居差不多已经有二十年之久了。那个时候沈誉还是个孩子,而汤姆也不过是一个年轻人。汤姆是一个语言学家,现在他是北京大学的教授。当年对中国语言文化的热爱与痴迷,让他不远万里漂洋过海,离开他的英格兰岛,来到中国,从此再也没有回去。在某些事情上,他有着和沈誉一样的执着。宁愿住在老旧的四合院里,也不愿意去住宽敞崭新的楼房。因为他们说,这种充满着古典美的建筑,有着文化的味道,有打动灵魂的力量。就像是沈誉可以将西方文明讲的头头是道,高鼻深目的汤姆也可以对中国历史和文化如数家珍。这一切和国籍、人种、年龄、信仰……都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两个站在的是文化的角度,是人类文明的高度上。去看待不同质的文明之美。人,有国界,而文化,无国界。两个文人,从多年前就成为了忘年交。
沈誉坐在桌前,看着热气腾腾的早点。这些,都是家乡的味道。光凭感觉,沈誉就可以判断,那是他最熟悉的一切。即使在那所令人厌恶的大学中同样令人厌恶的食堂里,无论是什么菜都放大量的大酱的奇葩做法,味蕾饱受荼毒,急需正常的饭菜来恢复味觉的情况下,他还是不想吃。心情不好,没有胃口。
汤姆见沈誉这样,也把刚刚拿起的筷子放了下去。叹了一口气。他俩是知己,是忘年交,又是多年的邻居。可以说汤姆是看着沈誉长大的。二人可谓是无话不谈,以汤姆对沈誉的了解,尽管沈誉只说了“大学,前途”寥寥四个字。但是汤姆都能猜出来沈誉到底是在怎样的境况下熬过这些日子的。
二人就这样沉默着。许久之后,还是沈誉打破了这种僵硬的气氛。
“快吃吧,不吃就凉了。”
“我也不饿。”汤姆微微一笑,沈誉当然知道这不过是汤姆的托词。
望着已没了热气的包子。沈誉缓缓吐出了八个字。
“前途无望,热血已凉。”
“你要振作,一切苦难都会过去,上帝会保佑你的”
沈誉苦笑着摇了摇头,西方的上帝,怎管得了中国的事。
沈誉的确是在逃避,他并不想提起这个话题。他想做的是对那个城市,对那个学校选择性的遗忘。他不身处其中时,便不想再提及这个话题。虽然他心里也明白,逃避不是办法。找知己谈一谈,即便不能实质上的解决问题,至少能让心情好很多。然而,他却对往日所承受的苦痛和煎熬,提都不想提。
“你看见过,你信仰的上帝吗?”一向对宗教不敏感,永远把宗教当成文化来看待的沈誉,头一次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我没看见过,但是我知道,他就在我心中。上帝不是能够把一切问题都替你解决,而是在你最艰难的时候,给你力量和勇气”
“我觉得我现在需要的并不是力量和勇气。我……就像是一头北方森林里的熊。我的巨掌可以将树木连根拔起,我的利齿可以将最危险的敌人置于死地。可是无论我怎么做,无论我做得多好,都没有用处,因为我只能被困在那片茫茫不见其他动物的森林里。我能做的顶多是在那些不求上进,不配拥有森林的熊们之间称王称霸,然而事实上,我并不屑于这样做。我无法走出那片森林,我无法成为百兽之王,我无法拥有自己的天下。”
沈誉一口气说了三个无法,用力咬了一口眼前的包子,恶狠狠的咀嚼着。看起来他并不像在吃东西,而是像从自己的敌人身上撕下一块肉来,凶猛的战斗。
痛苦的回忆一旦被开启,情绪的洪水便会冲溃那道本不牢固的堤坝,在这个清冷的早晨,沈誉撕裂了心中永远不会结痂的伤口,将所有的苦痛,一股脑的翻了出来,爆晒在尚未升起的朝阳之下。
汤姆望着眼前虽然极力掩饰情绪,眼泪却还是止不住流下的沈誉,内心怆然。他想到四个字——命运悲剧。普罗米修斯和沈誉,两个身影逐渐在他眼前重叠,最后合二为一。普罗米修斯盗取火种,却触犯了宙斯的权威,因而受到惩罚,日日夜夜不得解脱。在希腊神话里,神的旨意就是不可违抗不可逾越的。无论普罗米修斯怎样反抗,他能做到的最多只是不向神低头,不屈从于神的意志,但是他却无法逃脱,他无法与宙斯的力量抗衡,只能每日饱受,神鹰啄食之苦。普罗米修斯在神话中的出场,本应是自带英雄光环,因为他用他的大无畏和博爱,为人世带去火种,也就带去了光明和希望。但是他却触犯了天庭里的规则,他向整个神的世界发起了挑战,在神话世界时代的洪流里边,他是背道而驰者。就这样被从神坛打落地狱之中。让英雄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普罗米修斯和沈誉,一神,一人,看似没有什么可比性,但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划分阶层的很多时候不仅仅是物质,更多的还有精神和思想。珠光宝气、遍身绫罗的暴发户会让人觉得庸俗不堪。但即使是布衣粗服的贵族,也会使人感到其器宇不凡。是什么形成了这种差距?是文化、是品格、是才华、还是能力?或许兼而有之。从沈誉的讲述中,汤姆几乎可以还原沈誉在这几个月内所经历的点点滴滴。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生活就如同一潭绝望的死水,有心成事,却无力回天。纵沈誉有凌云的志向,有万丈的豪情。也无法挣脱。有如困在山上,带着枷锁的普罗米修斯。豪情只能转化为悲壮。文化,有时会体现在学历上,但这并非关键。一个人的修养,谈吐、学识甚至包括品格才是内在文化的真正证明。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真名士自风流也。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可是很明显,沈誉所去的地方是远低于他个人所处的层次的。前途被埋葬,能力被迫隐藏。近二十年来读的圣贤书,近二十年来,对人生对社会,对哲学对文化的思考,都成了一场悲剧。本该用于政治中的权谋和博弈,本该用在国家间关系的纵横之术,本该在外交事务上大放异彩的雄辩和口才,都只能如宝刀生锈,默默氧化,失去它原本的锐利锋芒和耀目光泽。在陂城这样没有希望的城市,在这样一所糟糕的所谓大学,他胸罗锦绣,口吐珠玑的能力,更像是现实给他的无情讽刺。他本来应该和自己同一层次的人群在琴棋书画诗酒茶中谈论着锦绣文章,和志同道合的伙伴在理想和信念下用智慧和一腔热血谱写人生宏伟蓝图。这一切的能力都没了用武之地。阳春白雪,往往便意味着曲高和寡。质本洁来还洁去,不叫污淖陷渠沟。若不能让其有尊严的死去,至少,不会屈辱的活着。然而更为可悲和讽刺的是,他为了在那里能够暂时的栖身,不得已低下原本高昂着的头颅向丑恶的现实妥协。而他毕生之所学,都没有在应该适合他的位置上去发挥。韬略也被迫变成了技巧。为自己在这里的栖身而和周围的鄙俗周旋。哪里还有着家国天下梦,何处再寻那胸怀四海情?身处一个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喋喋不休,视其重于泰山,而对真正的关乎国计民生,民族社会命运和未来发展的事情却毫不了解,不屑一顾的环境中。沈誉即便是再强颜,也难以欢笑。
焚琴煮鹤。汤姆觉得这句中国成语放在此时此刻是如此贴切。那是一出最悲的悲剧,无论里面有没有恶毒的笑声。就像是一个画家在看不见多彩的颜色,一名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对一名政治家,剥夺他的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命运的悲剧。世间的残忍也莫过于此。他们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也就失去了生命的全部意义。沈誉又何尝不是如此?或许他的命运比这些人还要悲上几分。为了活下去,为了暂时的栖身,为了不知何时才能有的一鸣惊人,一飞冲天,他必须这样做,他必须韬光养晦。而他的代价就是,亲手把自己的心头最爱一点点的毁掉。毁掉的,也是他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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