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卷 复仇 第三章 记忆 (第1/2页)
饭毕,明叔依然带着青年走进了他们经常住的那个房间。青年放下行李,快速的洗了个澡,躺在宽敞的大床上陷入沉思。
忽然,青年打开行李,拿出了那张已经泛黄的老照片。
黑白照片上,是一张全家福。一个憨厚的男人和一个普通的女人,女人的怀里,抱着一个用大衣包裹着的大胖小子,孩子手里还托着一个啃了两口的苹果。除了孩子之外,两个大人笑得憨厚且轻松。
看着这张照片,青年的鼻子不由得发酸。这,就是他的父母。四岁,在别的孩子都还在无忧无虑的生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时,他却只能流浪在外,靠着垃圾桶里的剩饭剩菜为生。若不是老爹发现了他,恐怕早已夭折。爹妈生他养他,还没来得及回报他们,他们却早已魂归黄土。自己也从此受尽煎熬。
是老天不公,还是命运使然?
是苍天无眼,还是命中注定?
这一切,都没有了答案。
有的,只是活着的人无休止的思念。有的只是提前几十年感受到的丧父丧母之痛的仇恨,折磨和无休止的苦楚。
与父母相处大多数的记忆,早已模糊不清。唯有四岁那年,今生今世,死而不忘……
这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傍晚。和往常一样,小路的另一边,一个扛着锄头的憨厚男人踩着夕阳的余晖徐徐走来。男人的解放鞋上遍布污泥,可是他没有觉得丝毫的不自然。因为他知道,这里的每一粒尘土,都是他们生活的根本。每一个像他这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辛苦的同时,也享受着大地对他们最博爱的馈赠。男人的衣兜里,揣着些许乌黑色的野果。想着一会自己的儿子啃着野果欢乐的样子,男人的嘴角不由得上翘几分,使得本来就憨厚的脸更加憨厚起来。
男人看了看天色,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还没到家,就看见一个只穿着肚兜的光腚小娃飞快的跑了过来。
“阿爸阿爸……”小娃像一头小牛犊一样钻进了男人的怀里,男人放下锄头,伸出布满老茧犹如竹节般干枯的手,将小娃高高托起。
“天儿,今天有没有听话啊?”
“天儿听话了,妈妈都说天儿乖!”小娃被男人托起,发出咯咯的笑声。
男人将小娃搂在怀里,小娃伸出白嫩的小手,认真的擦拭着男人脸上早已经被汗液凝固的泥土。
“哈哈,我儿乖。天儿,看看这是什么?”男人腾出一只手,从衣兜里拿出两个野果,乌黑的野果在夕阳下更加诱人。
孩子终究是孩子,小娃伸出两只手一只手拿过一个,还不忘在每一个上都啃一口,感受着野果特有的酸甜,小娃咧着嘴笑了,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
男人抱起小娃,扛上锄头,不急不慢的朝小屋走去。夕阳下,把男人并不高大的身影拉的老长。男人的肩头上,小娃白嫩的小脸逐渐被夕阳蒙上了一层绯红,星辰般漆黑的眸子折射出金色的光,加上两颗稚嫩的小虎牙,无一不是更显小娃的可爱,像极了一个瓷娃娃。
小娃伸出还攥着野果的手,从指缝里打量着只剩下半边脸的夕阳。时间仿佛就在这一刻静止,朱红的晚霞下,一老一少像是穿上了金色的薄衣,安静而祥和。
………………
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即将到来的黑暗和即将逝去的光明为天地打上了一层暧昧的色彩。
只是和往常不同的是,这一次在门口等待父子两的并不是那个温婉的女人。
不知过了多少岁月的木门钱,两辆大黑色的说不上名字轿车停在那里,像两个匍匐着的野兽,与破败的小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与周围荒凉的环境格格不入。
“土匪,你们这群土匪!野兽!滚出我的屋子!”
“哟,小娘们还挺辣。爷们就喜欢这样的口味,嘿嘿……”
就在男人奇怪的时候,一声熟悉的嘶吼打破了这与生俱来的平静。
男人以生平最快的速度放下怀里的小娃和肩上的锄头,疯了一样甩开步子就往屋里跑。如果说女人的嘶吼让他担心,那么后来的调戏更是让他怒焰腾空。
一间极其简单的屋子。一张上了年月的木桌和几把摇摇晃晃的椅子。
然而此刻,本来就狭窄的屋子在五个彪形大汉的拥挤下更显狭窄。女人正惊恐的望着眼前的恶棍,头发散乱,不断的抽泣。
当男人冲进屋子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他怒了。其中为首的平头大汉正撕扯着女人衣服,女人不断的尖叫,挣扎,可是都于事无补。
“给我滚开!”男人眼球充血,挥舞着拳头对着平头大汉冲了过去。
平头大汉早有防备,三角眼射出一道慎人的光芒。
“滚回去!”当男人冲到平头大汉三步开外时,平头大汉动了。只见他右脚斜挎而上,腾空三百六十度翻转,右脚轻轻点在了男人胸口的位置。
“噗嗤”一口鲜血破口而出,男人犹如风筝般倒飞,身后的椅子随着冲击力支离破碎,“碰”又是一声结实的肉响,男人的背狠狠撞到墙上才堪堪停住身形。
男人瘫倒在墙角,大口大口咳着鲜血。
“大风,大风你怎么样了?啊啊啊,你们这群土匪,王八蛋!”女人凄厉的吼叫,却被平头大汉扣住双手动弹不得。
平头大汉看着咳血的男人,嘴角勾出一分不屑的笑容。笑话,一个成天下地的农民,怎么会是他的对手。
对于平头大汉这种混迹黑道的人来说,手上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五十。拳脚功夫又怎是陈风这样的农民可以比的?
一系列变故都在眨眼之间,从陈风冲上去到吐血倒飞也不过十几秒的时间。甚至于剩下的西装大汉动都没动。似乎这只是一个小猫小狗,根本不配他们出手。只是冷冰冰的盯着陈风,就像要咬人的疯狗。
“混账东西!你们……你们可还有王法?”陈风撑死身子,拳头紧捏,臂膀青筋暴起,不自然的抖动着。
王法?平头青年一语不发。只是好笑着望着男人,像是听到了全世界最好听的笑话。
周围的西装大汉听到陈风的质问,也是嘴角勾起笑容。像看着一只可怜叫嚣的流浪狗。
王法?所谓的王法。只不过是为弱者制定的锁链而已。他们有主子,主子可以不顾王法。作为主子最喜欢的走狗,还'管他什么王法?
平头青年无聊的看了看陈风。转过头盯着手里的女人,一条从左眼而下的刀疤微微泛红,像蚯蚓一样蠕动着。伸出手挑挑女人的下巴,仿佛很是喜欢女人绝望愤怒的眼神。
“李少看上了这片地是你们的福气。小子,我三番五次的来跟你协商,都被你拒绝。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东西!”平头大汉甚至没有回头看他,只是看着眼前的女人,像看着一个没有生命的布偶。只是低沉沙哑的声音,让周围的空气都冷了几分。
“协商?你那是协商?你那分明是抢!是夺!”
陈风吐出嘴里的鲜血,脸色通红。谁都知道,当一个市长的儿子看上了一块山里的地皮的时候,就已经认定了这块地上写了他的名字。似乎这是上天注定属于他的东西。当他让乡上的干部多次交涉无果的时候,就一定会用更残酷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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