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无题 (第1/1页)
九月十四号,天气多云,有些温热,微风。
今天是开学的第四天,我终于忍不住开始了逃课。
在上课的时候,老师在讲台滔滔不绝,同学在下面嗡嗡作响,实在没法子复习考研的知识,注意力老是被打断,完不成既定的任务。
不得已,还是逃课为好,希望老师不会怪罪吧!
这两个小时的任务是做完四章习题,加油吧!
……时间到了!任务差一点,去了趟厕所,耽误了一些时间,一分一毫都不能放松啊!
继续,看政治,到十二点半,然后吃饭。
下午又要去上课了!
辅导员在群里专门发了条信息,这两天学校领导巡查,上课继续。
唉!形式主义害死人,领导一来,就要赶着拍马屁。
废了我的时间,无法,个人对抗不了体制,只能继续上课,好在今天是最后一节,明天就没课了。
在课上复习真是效率不高啊!
………
写会东西。
一
今天看见一件趣事,一个今年新来的小学弟,正在充值校园卡。
卡机老是把他的钱吐出来,我站在他身后,看他急得脑门上都有细密的汗珠。
我仔细一看,他拿着两百块一块填进去了。
我忍住笑,提醒他,你的钱太厚了。
他一愣,低头一看发现是两个一百,对我尴尬一笑,赶紧收起一张红票。
二
联通和腾讯联合推出了大王卡业务,每月只要19,腾讯软件竟然免流量,看得我眼馋,就是不管办。
我的手机是移动版本的,只能用联通二级,看着别人无所顾忌的看视频,聊天,真是羡慕死了!
三
法律知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姓宋的如果情况属实,监狱见他了!
而且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有几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如果查明属实,嘿嘿!
姓马的女人也不好过啊!
爽,大快人心,恶人终有报。
晚上,九点三十五分,跑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