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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第一节 (第1/2页)

玉茗堂建在不高的茶山上,一带矮矮的茶树更烘托出它的高大伟岸。但,不显突兀,因了它整体都是灰砖青瓦,与茶树的绿依旧相得。
  
  依山势而建的四进屋舍,一进比一进高三个台阶。山下路人除了可以清楚看到乌木铜环的大门,还能瞧见最后一进屋舍的雕花镂空窗扇。
  
  附近村民依城市而居,都有些见识,背后便议论:“这个忆老板,有钱!真有钱的人才这么会享受。”偶尔见着玉茗堂的主人——忆潇湘在茶山上负手闲散,众人都远远用眼光膜拜。
  
  忆潇湘虽年届四十,因保养得宜,皮肤白皙光滑,望之三十上下而已。平头,身板笔挺,偏清瘦。长年爱穿玄色绸缎衣裤,白底黑绒面布鞋。村民皆已城市化,见他这等古老打扮,甚是新鲜,目为古怪。
  
  其实,大家不常得见到忆潇湘,只是隔几个月得见一次。这便更添了神秘与新鲜,大家都揣测这位忆老板肯定另有住所,只是来这里散心的。
  
  这个揣测是对的,玉茗堂只是忆潇湘名下众多别业的一处罢了。但这里,已经是忆潇湘除了正宅以外,住得最多的一处别业了。这里幽静,虽在城市边沿却红尘不到。凭窗一眺,周围层峦翠木。更妙的是,远远可见江流一脉,浩浩无声而过,当真应了大门上郑板桥的一联:“汲来江水烹新茗,买尽青山当画屏。”
  
  玉茗堂占地颇大,房屋不少,皆疏朗宽敞,不过,常年住着的只有四个人:管事老王,厨子老张和他媳妇,还有清洁女工何嫂。
  
  最近何嫂因雨天赶路闪了腿,行动不得,急需一人来打理玉茗堂并护理她。为这,管事老王正四处物色。他寻思着,现在常驻的三人,都是往四十靠边的,自己更是四十好几了,该找个年轻麻利的,能减轻不少负担。
  
  来应聘的不少,老王一个都不满意。今天有位朋友荐了个人来,等了大半天了还不见人来,老王心下不耐烦,戴了斗笠出门转转茶山。
  
  老王和忆潇湘都爱这片茶山。忆潇湘喜欢这满山的绿和空气中的芬芳清新;老王是爱这些茶树能制成茶,自栽自用,安全放心。
  
  眼看快到清明,牛毛雨丝铺天盖地,间或还会泛滥滂沱。茶山上触目尽青绿,显得天色益发晦暗。泥路湿滑,老王走得很小心。前面来了个身胚壮实的女孩,十七八岁的光景,齐耳短发,藏青的衣衫湿了好大一块,手里端着一顶遮雨的斗笠。
  
  “哎,小姑娘,你干嘛不戴斗笠呢?”
  
  “大叔,这茶树的叶子着实鲜嫩,我都等不及有阳光的时候就掐了这些下来,要送去给前面主人家。拿火一烘,这些就是香喷喷的新茶。若等它们长老了,就可惜了。”
  
  老王看见姑娘蜜色的鹅蛋脸上都是亮堂堂的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他把她领到玉茗堂,让她换身干爽的衣服再出厅堂说话,又叫老张媳妇煮了姜糖水给她驱寒。
  
  “小姑娘,你叫啥名字,怎么跑到我们茶山上来玩?”
  
  姑娘双手接碗,一口气喝尽,才朗朗清脆地答应老王,“大叔,我叫香柚,是我姑父的一个朋友叫我到这里来的。你们这里真宽,干起活来肯定舒服,叔,试试我吧?”
  
  “不用试了,你留下得了。”老王笑着一摆手,决定了。
  
  香柚勤快,又极爱干净。每日晨光熹微就开始打扫收拾,从大门的乌木门匾到仓库最后一格地砖,无一处不清洁到。她还时时揣着一方白手帕,打扫擦洗过的地方都用它抹一下,若无污迹就罢,若有,哪怕是一星半点,她也是要重新擦洗清洁过的。
  
  老王喜欢看她干活,动作利索,轻重得当;更喜欢和她一起转茶山,摘了鲜嫩的茶芽回来烘焙,做成新茶品尝。
  
  忆潇湘不喝他们做的茶,但喜欢看他们在宽敞的天井里一字排开大筛子来晒茶芽,甚至还容许香柚在天井里架了锅来炒茶。他喜欢在香柚的身后看她有说有笑地把手伸进锅里,麻利地翻动着茶叶;喜欢被炭火烘得温热的甘香溢满四进空荡荡的屋舍。
  
  香柚来了有一年多了,忆潇湘越发喜欢来玉茗堂住。以前,隔三、四个月来住几天,现在每个月都来住几天,而且每次走的时候都嘱咐香柚,“别把我的被子晒得太干了,睡得我净上火。过几天我就来了,床头的书不用收回书架,免得弄乱我的次序。”香柚总是不厌其烦地一一笑应着,把他送出门,把他送下山。
  
  老张媳妇冷眼瞧着,经常把嘴巴凑到何嫂的耳朵根底下。何嫂不爱听,总是缝起嘴,木着脸,等她自己没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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