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沙克村的少年(1) (第2/2页)
被护佑着的幸福,是兰德斯一直深深渴望,却又从来只能隔着窗户去凝视的奢求。但是,当突然某一天,很突兀地冒出来一个名分上的“父亲”,兰德斯却反而感觉慌了,发自内心的感到慌张和颤栗,再怎么说,他总归是很不道德的占据了人家儿子的躯体,现在,“他”的父亲要回来了……
“呼。”兰德斯长长地呼出口气,像是要借此将胸中的烦闷吐尽一般,脑中却飞速回忆着,仔细回想起有关他这个名义上的“父亲”的一些资料。
说起伊姆什骑士,哪怕在整个牛头人部落也是鼎鼎有名的强者,不仅仅因为他是有“格乌什之矛”美称的“黄金巨斧骑士团”大队长,也更是因为他那些颇具传奇的故事。据说,当他还只有16岁的时候,便率领沙克村一群年轻的勇士们围杀了一只从隆基山脉流窜出来的“六足骨刺沙蜥”,这是一只中阶土系巨兽,能吞吐飞沙,拥有极高的攻防,一只沙蜥足以将一个百人的村落抹平。
正如一般小说中某些狗血桥段那样,伊姆什在与巨兽的搏斗中身受重伤,幸亏一位途经的圣堂骑士援手相救,感叹他如此年纪就能有这般勇武,便将伊姆什收做为徒带在身边一起游历冒险。而后仅仅用了6年时间,伊姆什便突破自身壁垒,成为又一位能够将斗气外放的武道强者,并在第二次“拉加战役”中大放异彩,被牛头人一族的王“迈凯恩”破格提拔为“黄金巨斧骑士团”五位大队长之一,之后随着迈凯恩东征西讨,立下赫赫战功。便是全大陆所有兽人的共主、兽人王国的国王萨姆尔陛下,也曾听闻伊姆什的忠勇,在王宫殿上设宴款待过。
但是,这一切对兰德斯而言都太过陌生了。仅仅从祖母,从阿翰,从叨叨不休的村长他们那儿听闻到的传闻,他这才知道,这个不起眼甚至是显得太过懦弱的“兰德斯”,竟然还有这么一位名声显赫的父亲。
而现在,这个父亲便要回来了。
哎!兰德斯忍不住又重重的叹了口气,仿佛要将他这个年纪所能叹的气在今天一天通通叹个遍。
回来就回来吧,就算这个父亲打架猛了点,说不定也会凶些,但总归也是个父亲,不会是什么别的玩意吧。兰德斯低声咕哝了两句,放开心抛却掉那些不快,站起来抖抖粘在裤子上的灰土,笑着转身,将屁股和无奈通通留给身后的大地。
祖母的喉咙有些不舒服,从昨日晚间到现在老是咳嗽个不停,老人捂着嘴在昏黄油灯下干咳的身影分外让兰德斯心疼。依稀从前世的某些记忆中得知,红薯粥有化痰润肺的功效,这才不得不放下平日一贯“卖呆”的工作,特地跑来为祖母刨点红薯,好回去给她熬粥喝……对他而言,总算给自己找了一个正当理由来逃避跟父亲的见面。虽然兰德斯拒绝承认这一点。
前世是孤儿,兰德斯吃百家饭长大,从小就得学着看人眼色揣摩别人心思生活。所以,刘斌才格外的珍惜这位上天恩赐给他的老人!凯拉的爱是不掺杂任何怜悯、最发乎于心的关切爱护。
其实这样也好,兰德斯自嘲的笑笑,总归是有了家,有了亲人了……想到这儿,那副笑颜又涌上心头,一阵被紧揪着般的痛。
静,不见了我,你会不会有那么一刻的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