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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皆如昨

第四章 皆如昨 (第2/2页)

“强”,很明显是蛮荒天下共主长孙忘情写的,因为他一人可当百万师,把浩然天下众位十四境大修士吊起来打。
  
  还有一个原因,如此大气磅礴的字迹,放眼整个六界,也就他蛮荒天下共主长孙忘情一人能够写将出来。
  
  毕竟一个字,写得比人家十七个字加在一起,占的地方都要大。
  
  这脸皮,也是够厚的啊!
  
  原本浩然天下就有一个死规矩,一座天下只允许有十位十四境大修士,长孙忘情好死不死在浩然天下悄然跻身十四境,偷占了一个名额。害的浩然天下万年来十四境大修士,不曾有双手之数。
  
  还有,能够在剑气长城墙壁上刻字之人,必须是为剑气长城抵御妖族做出特大功绩的人。比如,亲手斩杀一位蛮荒天下飞升境巅峰大妖,可以在墙上刻字。他长孙忘情好死不死,明明自己就是万妖之王,还非要城头刻字,这不是明摆着找茬吗?
  
  浩然天下与蛮荒天下的梁子,还就是因为这一个“强”字结下的,千年以来,彼此巅峰修士厮杀不断,不死不休。
  
  大妖跻身十三境飞升境,即可入魔弑神,成为蛮荒天下十四王座之一。
  
  相对应的,浩然天下陪祀圣人,也是有机会跻身十四境的。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王座大妖飞升境巅峰很是厉害吗?小小十三境,不过尔尔!我等浩然天下十四境大修士,就是要压境虐杀你们这些巅峰大妖。”文圣老前辈扬言道。
  
  对于蛮荒共主长孙忘情而言,能够跻身十四境的大妖,就不会再是自己的下属,与自己平起平坐不在话下。
  
  目前,也就只有仍然被困于英灵殿内的大妖梓檽有此际遇,令长孙忘情唏嘘不已。
  
  一群不争气的败家玩意儿,带着这群猪队友,能赢才怪哩!
  
  老人坐而论道,少年当起而行之!
  
  修城少年脚夫秦笃涯,歇息片刻,起身继续搬砖去了。
  
  剑气长城修城伍长吩咐秦笃涯出门接收一下,云水村余斗送来的一小车筐篓,速去速回。
  
  道玄,大道玄妙,妙不可言!
  
  之于“强”字,九阴玄山山主殷若篱最有发言权,当年的十三之争第一战,便是长孙忘情对决殷若篱。
  
  结果,不出十招,殷若篱便跌境落败。
  
  “强,弓、虽也。你们剑气长城的‘强弓劲弩’虽猛,境界修为皆如昨,纸糊战力想靠脸赢不成?”长孙忘情气焰嚣张道。
  
  ————
  
  白马青衣,一江春水为谁涨?
  
  虹渊绿袍,满山红叶为何落?
  
  春潮带雨晚来急,剑客白昂一剑破之,救黎民百姓万千。
  
  叶落无痕,深仇大恨却不可能当它不曾发生过,女侠燕笋虹渊剑出,山河变色。
  
  杀父之仇,白昂一直都没有向燕笋解释什么,他也深知此事只会越描越黑,倒不如啥也不说。
  
  “如果你我只是你我,不曾是世人眼中的你我,那该有多好啊!”白昂大醉一场道。
  
  二人不曾花前月下,也不曾东市买瓜,只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眼留情,便是一生无悔。
  
  东市买瓜的小余斗,边吃瓜,边看着对视的二人。
  
  白昂只是一个眼神,便杀死了燕笋,初见的那种悸动不会再有了。
  
  “吃瓜群众小余斗上线喽!”时空行者智者大师曹蕤一旁起哄道。
  
  虹渊剑颤,碧落出鞘,佳人不再,魔女现世。
  
  “非死不可吗?”余斗百思不得其解道。
  
  “可能,这就是江湖吧!”曹蕤抚须以过来人自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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