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三章 (第1/2页)
2027年
自我十年前跌跌宕宕一个人匍匐着去加拿大到现在,期间从未回来过。我当初为什么会不远万里,奔赴到大洋彼岸的多伦多,那时我曾恍惚地以为是因为我的初恋,迟辰开,一个按照我原来计划好的轨迹里,我模模糊糊喜欢了十五年的男生。
如若不是像风一样的令人舒适的他不期而至,一切都该像我预想的那样顺利。
在那天丁漫沉的婚礼上,我实现了所有女孩子的梦想,与自己失散多年的白马王子相遇。
那年,我二十七岁,三年前。
我仍然记得那天在丁漫沉的婚礼上,婚礼开场前的十分钟,我踉踉跄跄的来到丁漫沉面前,面对怒火中烧的她,我编不出任何理由。
“我忘了。”我是真的忘了。对于一个非211或是985大学毕业的学生来说,每天简直就是在时间里滑滑梯,岁月不经意间就偷走了属于你的大把时光,之后再临走之前在你脸上打上饱经风霜的印记,然后走得不留余地。
她一副誓要将我生吞活剥的样子,在推着我吼道:“快去换礼服!”
我走到衣帽间,准备开门时,听见身后来自丁漫沉的嘶吼。
“错过你最好朋友的婚礼,小心孤老终生。”
我走进衣帽间,我将她的诅咒关在门后。我一个二十七多快八的人,不孤老终生,也差不多要端着盆做黄金剩斗士了。
我从包里取出,我匆忙塞进去的礼裙。三步两作二回首地穿上,后面的拉链还没拉上,我转头背向镜子,看着自己的背拉拉链。无意间瞥见镜中自己一副狼狈抱头鼠窜的面容,礼服被我□□地想一个皱纹斑斓的老人,容颜褪尽后在一旁孤芳自赏。
“砰砰”有人敲门,我赶紧拉上拉链,用手平了平裙子上的褶皱。
“请进。”我说道。
门开的瞬间,十二年前的记忆踏着千山万水穿梭到我的面前。那个我熟悉的身高,熟悉的穿衣品味,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面容的他,踏着记忆奔赴到我的面前。
迟辰开,迈着爽朗的步子向我走来。
不知是因为我的十分狼狈还是因着我的惊恐万状,他见到我时,不知所措的笑了笑。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你会有怎样的遇见,在你最好朋友的婚礼上。”他说
标准的英式倒装句“Youwillneversee,thepeopleyoumeetonyourbestfriend’swedding”听着他这句蹩脚的汉语,我想,这么多年在加拿大,他应该是混得不错,混得连中国话都不会说了。然而我却是在在一家中国人开的小公司里,兢兢业业五年,年才打拼来一个小小的财务助理。
见我不说话,他顿了顿补充道:“今天,你很漂亮。”
我哑然,用大脑迅速了扫描了记忆中我今天的妆容。我歪嘴斜眼,怪声怪气的回他句
“Thankyou!”
那天在丁漫沉的婚礼上,我与迟辰开同席,看着他如今风生水起的样子,我罐了自己好几瓶啤酒。
轮到我上台致辞时,我借着酒劲,瞪了迟辰开,走向台前,一把抢过麦克风对着新郎吼道:“你要是对她不好,下辈子我跟你对付。”底下一片哗然,迟辰开快步上台将我拉下去。
漫沉知道我是在威胁新郎对她好,可是酒劲麻痹了我的语言神经,我俨然成了个想跟新娘抢新郎的人。
迟辰开开车送我到公寓门口,那是我与几个中国留学生合租的房子,他把车停在门口,对我说:“nasion很喜欢漫沉。”顿时一根火柴从我心上划出火花。
“恩”我憋着火,从牙缝中挤出回他。迟辰开这个狂妄自大的傻叉,又在那自顾自的自以为是。
他见自己贴了冷屁股,笑了笑,忙打着圆场替自己拨开种在他眼前的一片尴尬,说道:“怎么,也来多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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