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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假行僧

第四十三章 假行僧 (第2/2页)

乐云:“我最近正在拍电视剧,应该说是情景喜剧,等这拍完了,才会着手新电影制作。”
  
  “估计到时候会同时启动两部片子。”
  
  “喜剧?”唐俭点了点头:“喜剧的确是相对容易出头的选择,看好你,等到了横城我去你公司看看。”
  
  乐云去逛后台时,他们就有聊过了,所以知道乐云把公司开在了横城。
  
  一般娱乐公司不是燕京就是魔都,直接开在影视城的公司,铁定是要经常出作品的。
  
  乐云:“欢迎欢迎,小萌,你记一下,到时候安排。”
  
  除了这几个人,现场还有一个乐队,坐的距离一群人都很远。
  
  乐队中,几个人正在闷头讨论。
  
  “老沈,那《光阴的故事》还有星盛哥之前排练的歌,就是那个乐云写的。”
  
  主唱沈焘抬起头:“摇滚天才,可惜生错了时代。”
  
  “不是啊老沈,谁说摇滚一定死了,他能写得出一首两首,就能写出第三首第四首。”
  
  “他不是开娱乐公司的吗,直接去问问他要不要人。”
  
  沈焘犹豫了一下:“这么问,很奇怪吧?”
  
  “不奇怪,老沈,你赶紧去。”
  
  沈焘最终起身,走到了乐云面前:“乐云你好,我是沈焘,荒野乐队的第三任主唱。”
  
  乐云和沈焘握手:“你好,你的歌我听过《小湖之春》。”
  
  沈焘尴尬:“那是第二任主唱华新时代的代表作。”
  
  乐云的确是亲自听过《小湖之春》而不是前身的记忆。
  
  当时开始写摇滚的时候,乐云就选过摇滚巅峰时代的乐队的歌来听。
  
  荒野乐队当年算是一流摇滚乐队。
  
  不过摇滚流行的时代,一流乐队何其多?
  
  现在任然没解散的,没几个。
  
  没换主唱的,更是没有。
  
  听到沈焘说《小湖之春》是第二任主唱的代表曲,乐云知道闹乌龙了。
  
  如果这歌版权还在荒野乐队手里,他肯定不会这么说。
  
  “你好你好!”
  
  沈焘:“乐云,听说你建了一家娱乐公司,会经营唱片业务吗?”
  
  “当然!”乐云:“我在公司专门建了十个录音棚,都是用的最好的设备,不久之后就会开业。”
  
  沈焘眼睛一亮:“那,你们还签人吗?”
  
  沈焘补充:“我是说我们整个荒野乐队,如果只是我的话,不愁签约公司。”
  
  乐云思索了一下:“的确缺人……”
  
  沈焘:“如果乐云你亲自写歌,那我们就加入大地娱乐,C级签约都无所谓。”
  
  乐云思索了一下:“你们好歹也曾经是一流乐队,要签约肯定给你们A签。”
  
  “不过,我要感受到你们的实力。”
  
  “放心!”沈焘:“晚上,我们会有一首歌。”
  
  下午的时间匆匆走过,乐云也在思索。
  
  大地娱乐现在签约的就只有几个小演员,唯一出名的就是陈鹤翔。
  
  乐手方面的话,签约的都是器乐乐队,没有真正的明星。
  
  荒野乐队如果加入,到是好事情。
  
  不过……大地娱乐开始做唱片?
  
  只养一组人,全力启动起来很亏啊。
  
  大量招人?
  
  乐云一下午,都在计算方案。
  
  最终觉得,如果荒野乐队的确好的话,可以签下来。
  
  然后再去签约几个有潜力的新人,选拔方式,当然是以公司名义直接到音乐学院去选最靠谱。
  
  至于野路子的歌手,恐怕还得等大地娱乐再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梯,才能去选拔。
  
  野路子歌手基本上良莠不齐,好的特别好,差的特别差,选拔起来,十分费劲。
  
  演唱会导演进屋子:“各位老师,演唱会开始了,观众都已经入场了,大家可以去贵宾区了。”
  
  “麻烦有节目的老师带一下耳麦,免得到时候人员通知出错,作为通知方式的备选。”
  
  乐云接了一个耳麦和一群人一起到了贵宾区。
  
  所谓贵宾区就是第一排。
  
  除了嘉宾,其他人都是真金白银数千才能买到门票。
  
  现场,五万人欢声雷动。
  
  太震撼了。
  
  光影飞洒,乐队现身,老羊大明几人一人玩儿了一段solo。
  
  随后,张星盛登场。
  
  “一首新歌《假行僧》,送给大家,也感谢帮我们写这首歌的阿乐乐云!”
  
  新歌开场?
  
  现场的歌迷,爆发了,没有尖叫,全是狂吼。
  
  中年人们的摇滚之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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