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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致爱丽丝!

第三十九章 致爱丽丝! (第1/2页)

很快,乐云又写了两首歌。
  
  《白天不懂夜的黑》、《征服》。
  
  白天不懂夜的黑,在前世,是被人翻唱火的。
  
  最开始,没火。
  
  征服那可是大火。
  
  乐云能给这三首歌,一方面是这三首歌代表的音乐性的年代性略微久远,在现在卖,打打折是应该的。
  
  另一方面,这三首歌肯定是顶级歌曲,乐云赚钱,但不出卖名声。
  
  刚刚在录音棚里,摸清楚《雾里看花》怎么唱的林筱,出来后,就看到了这两首歌,整个人都愣住了。
  
  孟依晨把歌给了林筱:“收好。”
  
  “乐云,之前你说把我给你谈的院线给我分成,差不多三百多万,就算顶账了。”
  
  乐云愣了一下:“那是税后收入,我这三首是税前……”
  
  “一样,没多少钱。”孟依晨:“这套设备是现在最新的设备,目前新出的,央台都没有这一套东西。”
  
  “一套多少钱?”
  
  “全套三百万,主要部件一百二十万。”
  
  乐云思索了一下:“那我要三个全套的,然后要七套半部件的。”
  
  孟依晨:“那我估计能给你节约一点钱,最后应该一千五百多万能拿下,你等我消息。”
  
  录音设备实际上算便宜的,外放设备才贵。
  
  乐云到时候开演唱会,租用音响肯定是亏,乐云想要自己搞一套,不过暂时还没到那一步。
  
  孟依晨:“等你搬了正式办公室开业的时候,记得邀请我啊!”
  
  “好!”乐云看了看表:“我得回去看乐队排练了,总决赛我要用乐队。”
  
  “那好。”
  
  乐云走后,林筱拿着三首歌:“依晨,你觉得我参加秋季赛怎么样?”
  
  “你说大盛好声音?”
  
  林筱点头。
  
  孟依晨思索了一下:“可以,我到时候给魔都卫视说一声。”
  
  ……
  
  乐云回到魔都卫视,就开始指正乐队了。
  
  这一次的总决赛第一场率先进行,然后第二场总决赛会直播。
  
  所以中间会有一周的空窗期。
  
  乐云会集中把《爱情公寓》的部分拍完。
  
  秋季赛门票,必须拿到手。
  
  要拿秋季赛门票,自然要拿到冠军。
  
  要拿冠军,就得进前三。
  
  还是要炸场,才比较保险,毕竟陈宇他们也不是吃素的。
  
  所以,乐云第一次开始使用现场乐队了。
  
  “吉他,吉他主声!”
  
  长发的吉他手梦迪抬头:“啊,乐老师。”
  
  “别老师……”乐云:“你在演出的时候,站在我旁边弹,没问题吧?”
  
  “没问题!”
  
  “OK!键盘!”
  
  键盘手:“我不会也要上去吧?”
  
  “不是,你弹得有问题,你看着,我弹一遍。”
  
  乐云一点点修正乐队的声音。
  
  陈宇到了现场,乐云捏着话筒:“宇哥你等一下,我这儿还有一小段就结束了。”
  
  “没事儿,我听听。”
  
  陈宇不想参加秋季赛吗?
  
  当然也想,所以陈宇的歌,也是炸场歌曲,是自己的成名曲《天晴时候》。
  
  只不过做了新的编曲。
  
  乐云的乐队使用对比他来说,算是小规模。
  
  不过陈宇老远就听到,乐云的歌,旋律非常的高,配合唱的话,肯定是超高音歌曲。
  
  “阿乐,总决赛上半场就放大招啊?”
  
  乐云笑了一下:“先声夺人。”
  
  “我这儿好了,你来。”
  
  乐云一走,陈宇马上上台,组织他的现场编曲。
  
  乐云直接离开了魔都卫视,回到酒店休息。
  
  休息之间,乐云拿出笔记本,开始写新书。
  
  这些天的晚上,乐云一直在码字,所以《斗破苍天》已经写完了。
  
  而到年底之前,乐云不准备发大长篇了,所以准备搞一点普通长篇。
  
  冲击一下传统通俗小说市场。
  
  这一类小说,以推理和讽刺类型的文学为主。
  
  乐云思索了一下,最终选择了。
  
  《呐喊》。
  
  呐喊的是一部小说集,准确的说是杂文短篇小说集。
  
  为什么选择这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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