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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保尔冰与火——我读《布莱克·沃滋沃斯》

奈保尔冰与火——我读《布莱克·沃滋沃斯》 (第1/2页)


  
  一个诗人,沃滋沃斯,他穷困潦倒,以讨乞为生,一直梦想着完成他最伟大的诗篇,而最终,他孤独地死去了。——这就是《布莱克·沃滋沃斯》,是《米格尔大街》的第六篇。
  
  比较下来,在小说里头描写诗人要困难一些。为什么?因为小说的语言和诗歌的语言不那么兼容。诗人有诗人特殊的行为与语言,诗人的这种“特殊性”很容易让小说的腔调变得做作。当然了,小说的魅力就在这里,麻烦的地方你处理好了,所有的麻烦将闪闪发光。
  
  奈保尔是怎样处理这个麻烦的呢?铺垫。——你沃滋沃斯不是一个乞丐兼诗人么?你沃滋沃斯不是很特殊、不好写么?那好吧,先铺垫。只要铺垫到了,无论沃滋沃斯怎么“特殊”,他在小说里头都不会显得太突兀、太做作。
  
  什么是铺垫?铺垫就是修楼梯。二楼到一楼有三米高,一个大妈如果从二楼直接跳到一楼,大妈的腿就得断。可是,如果在二楼与一楼之间修一道楼梯,大妈自己就走下来了。奈保尔是怎么铺垫的?在沃滋沃斯出场之前,他一口气描写了四个乞丐。这四个乞丐有趣极了,用今天的话说,个个都是奇葩。等第五个乞丐——也就是沃滋沃斯——出场的时候,他已经不再“特殊”,他已经不再“突兀”,他很平常。这就是小说内部的“生活”。
  
  铺垫的要害是什么?简洁。作者一定要用最少的文字让每一个奇葩各自确立。要不然,等四个人物铺垫下来,铺垫的部分将会成为小说内部巨大的肿瘤,小说将会疼死。我要说,简洁是短篇小说的灵魂,也是短篇小说的秘密。
  
  我们来看看奈保尔是如何描写第三个乞丐的,就一句话——
  
  下午两点,一个盲人由一个男孩引路,来讨他的那份钱。
  
  非常抱歉,我手头上所选用的《米格尔街》是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的。但是,我记忆中的另一个版本叫《米格尔大街》,它有另外一种不同的翻译,同样是一句话——
  
  下午两点,一个盲人由一个男孩引路,来取走他的那一分钱。
  
  我不懂外语,我不知道哪一个翻译更贴紧奈保尔的原文,也就是说,我不可能知道哪一种翻译更“信”,但是,作为读者,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第二个翻译,第二个翻译“雅”。道理很简单,“来讨他的那份钱”只描写了一个讨乞的动作,而“来取走他的那一分钱”,却有了一个乞丐的性格塑造,——这个盲人太逗了,真是一朵硕大的奇葩,他近乎无赖,天天来,天天有,时间久了,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乞丐了,他可不是“讨”饭来的,人家是执行公务。这个公务员很敬业,准时,正经,在随行人员的陪同下,他气场强大,来了就取,取了就走。这样的正经会分泌出一种说不出来的幽默,促狭、会心、苦难、欢乐,寓谐于庄。美学上把“寓谐于庄”叫作滑稽。这才是奈保尔的风格,这才是奈保尔。所以,第二个翻译不只是“雅”,也“达”。
  
  补充一句,美学常识告诉我们——
  
  内容大于形式叫悲壮。——内容太大,太强,太彪悍,形式裹不住内容了,形式就要撕裂,就要破碎,火山就要爆发,英雄就得牺牲,这就是悲壮,一般来说,悲壮的英雄都是在面临死亡或业已死亡的时候才得以诞生;
  
  内容等于形式呢?它叫优美。——它般配,安逸,流畅,清泉石上流,关键词是和谐。大家都知道“和谐社会”这个词,什么意思知道吗?是指“人”这个内容与“社会制度”这个形式高度吻合,在优越的社会制度下面,每一个人都感到了自身的幸福,就像《新闻联播》里头常见的那样,乡亲们都说:“还是社会主义好。”
  
  至于形式大于内容,那就不妙。是内容出现了亏空,或者说,是形式出现了多余。猴子的脑袋不够大,人类的帽子不够小,这就沐猴而冠了。“沐猴而冠”会让我们觉得好笑,这个“好笑”就是滑稽,也叫喜,或者叫作喜剧。喜剧为什么总是讽刺的?还是你自己招惹的,你出现了不该有的亏空。亏空越大,喜剧的效果越浓,所以讽刺从来离不开夸张。所以啊同学们,做人要名副其实。你不能吹牛、不能装,一吹牛、一装,形式马上就会大于内容,喜感即刻就会盯上你。就说写作这件事,假如你只写了几部通俗小说,借助于炒作把自己包装成纯文学作家,那就沐猴而冠了,就会成为喜剧里的笑柄。我常说,说实话、不吹牛不只是一个道德上的问题,它首先是一个美学上的问题。
  
  ——回到小说上来,乞丐可以来“讨”,乞丐也可以来“取”。你看看,小说就是这样奇妙,也就是一个字的区别,换了人间。
  
  二
  
  既然说到了翻译,我在这里很想多说几句。你们也许会偷着笑,你一点外语都不懂,还来谈翻译,哪里来的资格?我告诉你,我有。我是汉语的读者,这就是我的资格。——看一篇译文翻译得好不好,在某些特定的地方真的不需要外语,你把小说读仔细就可以了,我现在就给你们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来自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它的译本很多。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这是一篇书信体的小说,自然就有一个收信人的称呼问题。关于称呼,有一个版本是这样翻译的——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事实上,写信的女人和读信的男人是什么关系?是情人关系。不只是情人关系,他们甚至还生了一个孩子。但是,这个男人的情人太多了,他狗熊掰棒子,已经认不出这个写信的女人了。然而有一条,不管这个男人还认不认识这个女人,他们之间不可能是“素昧平生”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是这样的——(你)见过多次、却已经不再认识(我)我特地把北京大学张玉书教授的译本拿过来比对过一次,尽管我不懂德语,可我还是要说,张玉书教授的翻译才是准确的。——我这么说需要懂外语么?不需要。
  
  第二个例子来自《朗读者》,作者施林克。它的译本同样众多。在小说的第四章,女主人公汉娜正在厨房里头换袜子。换袜子的姿势我们都知道,通常是一条腿站着。有一位译者也许是功夫小说看多了,他是这样翻译的——她金鸡独立似的用一条腿平衡自己面对“一条腿站立”这个动作,白描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金鸡独立”呢?老实说,一看到“金鸡独立”这四个字我就闹心。无论原作有没有把女主人公比喻成“一只鸡”,“金鸡独立”都不可取。它伤害了小说内部的韵致,它甚至伤害了那位女主人公的形象。——我说这话需要懂外语么?不需要的。
  
  三
  
  现在,布莱克·沃滋沃斯,一个乞丐,他来到“我”家的门口了。他来干什么?当然是要饭。可是,在回答“我”“你想干啥”这个问题时,他是这么回答别致了:“我想看看你们家的蜜蜂。”
  
  在肮脏的、贫困的乞讨环境里,这句话是陡峭的,它异峰突起,近乎做作。它之所以显得不做作就是因为前面已经有了四朵奇葩。我们仔细看看这句话,行乞是一个绝对物质化的行为,“看蜜蜂”呢,它偏偏是非物质的,属于闲情逸致。这是诗人的语言,肯定不属于乞丐。在这里,作者为我们提供了沃滋沃斯的另一个身份,诗人。
  
  可是,我们再看看,这个诗人究竟是来干啥的——
  
  他问:“你喜欢妈妈吗?”
  
  “她不打我的时候,喜欢。”
  
  他从后裤兜里掏出一张印有铅字的纸片,说:“这上面是首描写母亲的最伟大的诗篇。我打算贱卖给你,只要四分钱。”
  
  这是惊心动魄的,这甚至是虐心的。顽皮,幽默。这幽默很畸形,你也许还没有来得及笑出声来,你的眼泪就出来了,奈保尔就是这样。
  
  现在我们看出来了,当奈保尔打算描写乞丐的时候,他把乞丐写成了诗人;相反,当奈保尔打算刻画诗人的时候,这个诗人却又还原成了乞丐。这样一种合二而一的写法太拧巴了,两个身份几乎在打架,看得我们都难受。但这样的拧巴不是奈保尔没写好,是写得好,很高级。这里头也许还暗含着奈保尔的哲学:真正的诗人他就是乞丐。
  
  如果我们换一个写法,像大多数平庸的作品所做的那样,先用一个段落去交代沃滋沃斯乞丐的身份,再用另一个段落去交代沃滋沃斯诗人的身份,可以不可以呢?当然可以。但是,那样写不好。啰唆是次要的,关键是,小说一下子就失去它应有的冲击力。
  
  “只要四分钱”,骨子里还隐藏着另一个巨大的东西,是精神性的,这个东西就叫“身份认同”。沃滋沃斯只认同自己的诗人身份,却绝不认同自己的乞丐身份。对沃滋沃斯来说,这个太重要了。它牵涉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尊严。在《布莱克·沃滋沃斯》里头,奈保尔从头到尾都没有使用过“尊严”这个词,但是,“尊严”,作为一种日常的、必备的精神力量,它一直荡漾于小说之中,它屹立在沃滋沃斯的心里。
  
  所以,从写作的意义上来说,“只要分四钱”就是沃滋沃斯的性格描写,这和“来取走他的那一分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四
  
  这个短篇小说总共只有七章。在第二章的开头,作者是这样写的——大约一周以后的一天下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在米格尔街的拐弯处又见到了他。
  
  他说:“我已经等你很久啦。”
  
  我问:“卖掉诗了吗?”
  
  他摇摇头。
  
  他说:“我院里有棵挺好的芒果树,是西班牙港最好的一棵。现在芒果都熟透了,红彤彤的,果汁又多又甜。我就为这事在这儿等你,一来告诉你,二来请你去吃芒果。”我非常喜爱这一段文字。这一段文字非常家常,属于那种生活常态的描写。但是同学们,我想这样告诉你们,如果不是因为这一段文字,我是不会给大家讲解这一篇小说的,这一段写得相当好。
  
  第一,我首先要问同学们一个问题,这一段文字到底有没有反常的地方?如果有,在哪儿?
  
  反常的地方有两处。一、生活常识告诉我们,乞丐都是上门去找别人的,可是,沃滋沃斯这个乞丐特殊了,他牺牲了他宝贵的谋生时间,一直在那里等待“我”。二、乞丐的工作只有一个,向别人要吃的,这一次却是沃滋沃斯给别人送吃的。你看,反常吧?
  
  不要小瞧了这个反常,从这个反常开始,沃滋沃斯的身份开始变化了,他乞丐的身份开始隐去,而另一个身份,孤独者的身份开始显现。也就是说,沃滋沃斯由诗人+乞丐,变成了诗人+孤独者。无论是乞丐还是孤独者,都是需要别人的。
  
  我感兴趣是,这个反常怎么就出现了的呢?有原因么?如果有,这个原因到底是什么?
  
  这个原因就是一句话,是“我”的一句问话,“卖掉诗了吗?”
  
  这句话可以说是整个小说的基础。沃滋沃斯是谁?一个倒霉蛋,一个穷鬼,一个孤独的人,在这样一个世态炎凉的社会里,有人搭理他么?有说话的对象么?当然没有。如果我们回过头来,仔细看回看第一章,我们很快就会发现,整整第一章都是沃滋沃斯和“我”的对话,在对话的过程中,沃滋沃斯有一个重大的发现,他发现“我”也是一个诗人,并且像他“一样有才华”。这当然是扯淡。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敏锐的、情感丰富的诗人发现了一样东西,那个孩子,也就是“我”,是一个富于同情心的人。这个宝贵的同情心在他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立即得到了证实:一见面,孩子就问,——卖掉诗了吗?对沃滋沃斯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宝贵的呢?没有了。话说到这里我们就明白了,他在路边等“我”一点也不反常。这一老一少彼此都有情感上的诉求。我想告诉你们的是,《布莱克·沃滋沃斯》是一篇非常凄凉的小说,但是,它的色调,或者说语言风格,却是温情的,甚至是俏皮的、欢乐的。这太不可思议了。奈保尔的魅力就在于,他能让冰火相容。
  
  第二,沃滋沃斯不去要饭,却在那里等“我”、邀请“我”,为的是什么?从最终的结果来看,当然请“我”吃芒果。让我们来注意一下,那么简洁的奈保尔,怎么突然那么啰唆,让沃滋沃斯说了一大堆的话。这番话呈现出来的却不是别的,是沃滋沃斯和一棵芒果树的关系,什么关系?审美的关系。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待这一段的,这一段在我的眼里迷人了,一个潦倒到这个地步的人还如此在意生活里的美,还急切地渴望他人来分享美,它是鼓舞人心的。
  
  许多人都有一个误解,审美是艺术上的事,是艺术家的事,真的不是。审美是每一个人的事,在许多时候,当事人自己不知道罢了。审美的背后蕴藏着巨大的价值诉求,蕴藏着价值的系统与序列。可以这样说,一个民族和一个时代的质量往往取决于这个民族和这个时代的审美愿望、审美能力和审美水平。如果因为贫穷我们在心理上就剔除了美,它的后果无非就是两条:一、美的麻木;二、美的误判。美的误判相当可怕,具体的表现就是拿心机当智慧的美,拿野蛮当崇高的美,拿愚昧当坚韧的美,拿奴性当信仰的美,拿流氓当潇洒的美,拿权术当谋略的美,拿背叛当灵动的美,拿贪婪当理想的美。
  
  奈保尔的价值到底在哪里?是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贫困、肮脏、令人窒息、毫无希望的社会景区,但是,这贫困、肮脏、令人窒息、毫无希望的生活从来就没有真正绝望过。正如余华在《活着》的韩文版序言里所说的那样,它证明了“绝望的不存在”。它生机勃勃,有滋有味,荡气回肠,一句话,审美从未缺席。这个太重要了。这欲望一点也不悲壮,相反,很家常;你看看沃滋沃斯,都潦倒成啥样了,讨饭都讨不着,他在意的依然是一棵树的姿态。
  
  第三,而事实上,在这段文字里,“西班牙港最好的”芒果树其实不是树,是爱情。就在第二章里,有一段沃滋沃斯的追忆似水年华:“姑娘的丈夫非常难过,决定从此再也不去动姑娘花园里的一草一木。于是,花园留了下来,树木没人管理,越长越高。”文学界流行一句话,爱情不好写,这是真的,爱情从来都不好写,我到现在都害怕描写爱情。可我要说,在这篇小说里头,爱情的描写太成功了,它一共只有短短的九行。然而,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敏感,有足够好的记忆力,我们在阅读这一段追忆似水年华的时候突然会醒悟,会联想起前面有关“等待”的那段话:天哪,难怪沃滋沃斯要在那里等待孩子,难怪他要请孩子去看芒果树,难怪他要让孩子去吃芒果,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爱情。他要看着孩子吃掉那些“红彤彤”的芒果,他要看着**一样黏稠的果汁染红孩子的“衬衫”。看出来了吧,奈保尔对爱情的描绘绝对不是短短的九行,从“等待”就开始了。所以,好读者不能看到后面就忘了前面,好读者一定要会联想。——奈保尔让沃滋沃斯等待“我”的时候描写爱情了么?没有。都藏在底下了,这就是所谓的“冰山一角”。从小说的风格上说,这就叫含蓄;从小说的气质上说,这就叫深沉。好的小说一定有好的气质,好的小说一定是深沉的。你有能力看到,你就能体会这种深沉,如果你没有这个能力,你反而有勇气批评作家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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