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顺利的出乎意料(下) (第1/2页)
罗大跃回去后,当天晚上就提了烟酒上门去问了他的朋友,然后第二天过来告诉杨爸和赵军说道:“咱们这个属于实用型专利,倒是可以申请,也不难,交点钱,谁先申请就属于谁的。有十年的保护期,只能咱们卖,别人要是想用这个东西就得给我们钱。”
杨爸很感兴趣的问道:“别人要是不给怎么办?”
“就侵犯我们的专利了,我们可是受国家保护的,可以报警抓他们啊。”罗大跃解释道:“打个比喻啊,这个拉杆箱,别人也生产了拿去卖5元钱一个,卖了100个,我们只要找到证据证明他卖了100个,就可以让他赔偿我们不少钱。不赔就抓他。”
赵军问道:“要是没找到证据呢?”
罗大跃回答说:“那就没办法了,没证据总不能就这么直接定人家罪吧。”
杨爸没兴趣了,说道:“那这基本上没用啊,谁有那个时间去找证据。还要交钱,就别申请了。”
杨浩听了杨爸的话简直气的牙疼。
好在赵军没有同意,坚持要申请,他的理由是:“如果被别人申请了,那我们怎么办?别到时让别人把我们告了,不让我们卖。再说了,申请专利也没几个钱。”
申请专利也就这么通过了,专利人是杨爸,通过罗大跃找的关系交了上去。专利谁先申请就是谁的,交上去就行,剩下的审批审查就按流程走就好。
专利的事儿告一段落后,杨爸三人就迫不及待的开始商量着怎么做拉杆箱卖。几个人商量了一下,平均出资,杨爸因为是专利人,占四成五,赵军全面负责这些事儿占三成,罗跃只出钱,占两成五。因为生产几个拉杆箱本身也没几个钱。
谈妥后,赵军在燕京附近找了一个小皮箱厂,让他们生产这种带轱辘的拉杆箱,谈妥的价格是如果大批量进货,每个3元,如果小批量进货,每个3.5元。赵军也没敢多要,第一次只是订了二百个。
回来后,赵军把成本价格告诉了罗大跃和杨爸,然后三人又商量着拉杆箱的售价。杨爸想卖5元一个,赵军坚持要卖8元,他解释道:“先看看好不好卖,如果不好卖的话咱们再降到五元,如果好卖的话再想涨价可就很难了。”
杨爸想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反正先买卖看呗,就同意了。
没几天,200个拉杆箱被皮箱厂送到了杨浩家的店铺,赵军往他管的店铺送了点,然后在杨爸的店铺这边留了点,他自己又用三轮车拉了十几个到处卖——赵军闲置了很多天的三轮车终于又派上了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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