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失之交臂的送餐时机 (第1/2页)
清咸丰四年七月初一(公元1854年7月25日)午时,是紫禁城的用餐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除了当值的人员,其余人员都开始用餐。
按照清朝宫廷的用餐制度,皇帝和后妃每天有早、晚两膳,早膳时间大多是在卯正,也就是上午六时(注:古时一个分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里又分“初”和“正”,卯时是现在的五点至七点,所以“卯正”即为上午六时),有时也推迟到辰正,就是上午八时;晚膳时间大多在午时和未时左右,也就是十二点和十四点左右。除正餐之外,皇室用餐还添加一顿小吃。在夏、秋两季,用餐时间大约会提前半个时辰,所以午初时分,各宫就分别开始用餐。
清朝宫廷的饮食管理机构,主要由内务府和光禄寺两个部门负责。光禄寺是掌管朝廷祭享、筵席及宫中膳馐的机构,是从三品的衙门,按照乾隆皇帝定的规矩,由皇帝特简的一位满族大臣总理寺事,其下设置满、汉二人作为寺卿,然后下署的少卿、典簿、署正、署丞、笔帖式、司库、库使、经承等各级职位,主要下属机构有大官署、珍馐署、良酿署、掌醢署,称为“四署”,然后还有司牲局、司牧局、督催所、当月处、黄册房等机构。
其中,大官署是负责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藩使宴犒的管理工作,这一点和内务府的下署的皇室饮食管理有所区别。清朝的内务府是管理皇族事物的总机构,其中御膳房、御茶房、御茶膳房是专门管理皇帝和皇室饮食的机构,所以,皇室饮食从光禄寺的管理范围中脱离出来,独立进行采购和烹制。
而宫廷内的皇室成员之外,如太监、宫女、太医、嬷嬷等常驻人员,以及在宫里临时用餐的大臣、使节等人员的用餐,则仍由光禄寺管理。另外,内宫各个妃**里的小厨房只是由技艺娴熟的宫女太监做些小吃,其材料由内务府供应,不受光禄寺管辖。
按照这样的制度,在午时用餐开始的时候,在慈宁宫当值的太医值房由光禄寺把工作餐形式的饭食统一送入,然后由各宫太监转递;而慈宁宫里的先朝妃嫔,如绫太贵人等,饭食则由内务府统一配送,由御膳房的太监分送到各宫。
在绫太贵人在屋里正向潭林劝酒的时候,浣衣局负责登记的王老太监带着几个年迈的慈宁宫太监和一众宫女,受光禄寺指派,提着慈宁宫所有太监、宫女以及太医的饭食向慈宁宫走来。
由于皇帝和后妃近日要移驾圆明园,所以抽调了慈宁宫的青壮劳力到各宫帮忙,于是派发饭食的工作便暂由浣衣局的一些太监和宫女来帮忙,在这些人里,王老太监的资历最老,所以由他领头办理。
不过,在跟随王老太监送饭的队伍里却没有悦珺和瑾棠二人,她们二人正在慈宁宫花园里坐着,等着浣衣局的太监给她们这些洗衣的宫女们派发饭食。悦珺和瑾棠看着派饭的太监一个一个递送着午餐,脸上都显出忐忑不安的神色。
在慈宁宫的绫太贵人宫里,潭林眼见午时已到,心中极为焦虑,在被绫太贵人劝了三杯酒之后,潭林起身行了一礼,说道:“险些忘了,李院判在上午进宫时,让我午时把值房里的脉案给他送去,说是要整理汇总,一起带到圆明园去。”
皇帝移驾是宫里的大事,所以所有的事情都要给移宫来让道,这个谎话让绫太贵人无法辩驳,虽有些不太情愿,但也只好说道:“那好吧,本想着让你中午尝尝御膳房的手艺呢,既是这样,那你中午也只能委屈一下,吃光禄寺他们做的简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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