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九章 镇上小息 (第1/2页)
静谧的夜色中,小树林里一片安详,只有秋风轻轻地吹过林间的树枝发出轻微的响声,银色的月光软软地撒向林间,为这静谧的夜色中增添了些许神秘的色彩,如此良辰美景的夜色中,正是睡觉的好时候,黄轩睡梦里正与周公下棋进入关键时刻,却被人大力地摇醒了。
不用睁眼看黄轩就知道摇醒自己的一定是格斯这鸟人,除了他还有谁的手法是如此粗暴,黄轩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勉力地半睁着眼皮赖皮道:
“啊!~~你就不能晚一点点在叫醒我么,嗷!~~~那烤猪蹄我都快吃上了都,都到嘴边了都……”
说着黄轩擦了一把嘴边的涎水,然后用手捶背的抱怨着:
“妹的!这地上的石子膈应死我了,睡个觉还睡得个腰虽背痛,吃亏哦………………恩?睡着了?………………”
抱怨中看到格斯转身倒头便睡,想来也是守前半夜守得很困的说,黄轩只得识趣地闭上臭嘴,继续捶背捏身子缓解疼痛,然后努力打起精神开始守后半夜,守夜这种事情最痛苦了,又无聊又要强打起精神,可不守夜又是不行的,别看两人所处的这个地方只是片小树林,周围几乎没有什么大型野兽,但是狼这种东西听说还是有一些的,如果贪睡不守夜的话,说不定就会有几只夜狼从这安静的夜色中扑出来咬断熟睡中人的脖子,在熟睡中被咬断脖子身亡可就糗大了。
所以即使万般不情愿,黄轩还是认认真真的履行好守夜的职责,以防有什么不测。
“嗷!~~好困啊……………………恩?林子中怎么会有两点绿油油的亮点?是鬼?………………不对!是眼睛!是狼眼!”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才想着小树林里怎么会有狼,结果这里就来了一只,不过这条狼是孤狼的几率很大,这种小树林中食物匮乏,应该养不了一群狼,这森林狼只要不是成群出现,以黄轩现在的武力还是能够轻松应付的,不必要的话黄轩并不想打扰格斯的休息,于是黄轩握住剑柄盯着林中的那双狼眼警戒着。
经过十多分钟的对峙,黄轩判断出这是一只孤狼没错,若这只狼是前锋的话,怕是它早已回去召集同伴前来狩猎了,不过这只狼还真是够执着的,蹲了这么久都不愿离开:
“就这么想尝尝本大爷的肉体?切!若不是格斯处于熟睡休息中,只怕你这只胆大包天的狼早已被我架在火上做烤肉了。”
“唉!算了,本来挺眼困的,被这只狼这么一弄,反而不困了,这畜生蹲就蹲把,大不了老子陪你看日出!”
随着时间的推移,月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悄然隐去,天色也慢慢的开始放光,林间的景色变得明朗起来,在黑暗中无法看身形的森林狼也显现了出来,这头狼不仅是头孤狼,还是一只皮毛松弛稀疏的老狼,从它蹲坐在地上显露出来的两排肋骨以及深瘪的肚皮可以看出,这只老狼只怕已经有地段时间没有进食了,怪不得整晚整晚的蹲点不去狩猎别的猎物,恐怕这头老狼已经衰弱到无力去狩猎了,只能做这种无谓的蹲守。
眼见天色放光,林间的阴影已经无法给老狼提供掩护,老狼最后幽幽地望了黄轩这边一眼,转身慢慢地遁入林中深处,也许再有两天得不到食物,这只老狼也会成为其他猛兽的盘中餐。
看着天色算算时间,现在大概在凌晨六点左右,距离辛达镇还有十几里地,但白天赶路的速度比赶夜路快的可不止一倍左右,以两人的脚程最迟八点的时候就能到达镇上,于是黄轩叫醒格斯,用尿剿灭篝火以防人走后有火星残留引发森林大火,整装完毕便开始出发。
………………………………………………
沿着林间小路疾行,黄轩还是低估两人的脚程,不到一个多小时两人便到达了辛达镇,此刻的时间也就是在七点多左右,镇上大部分居民还在睡眠中,早起的人不多,在镇口远远望去只有一些勤奋的小贩或是卖早点的起来张罗生意,所以镇上活动的人影并不多。
进入辛达镇之前黄轩先是小心的在镇口告示栏上观察有没有两人的通缉令,结果果如黄轩所料没有看到两人的通缉令,大城镇之间是有飞鸟传书没错,可这辛达镇只是个偏僻的边远小镇而已,尚未设有飞鸟传书站点,通缉令只能靠骑马的信使传播,可以放心大胆的进入镇子里面,加上辛达镇上只有一个治安官与一些民兵而已,即使发生什么意外相信以两人的实力也可以全身而退。
入镇以后,黄轩赶紧拉着格斯找了个卖早点的小贩处要了十几个热腾腾的烤黑面包吃了起来,再点了些烤火腿和骨头汤来搭配,美美的吃了一顿早点,特别是格斯这憨货,一口气吃了十五个黄轩买来的黑面包,气都不带喘一下的,并且吃完后示意黄轩再弄十几个来吃吃………………
黄轩手一挥就回绝了格斯这憨货,倒不是嫌弃他吃的多心疼钱的问题,这吃几个黑面包才值几个钱?就算把这小贩的几大框吃食全买了也就是十几个银币的事情而已,对于现在身怀巨款的黄轩而言就是小意思,主要是黄轩另有打算,黄轩拍了拍格斯肩膀道:
“急啥啊伙计!现在带你吃这些只是垫垫肚子而已,待会找间旅馆泡个热水澡以后我再点一桌大餐来犒劳一下咱俩岂不更好?到时候点只烤乳猪给你啃不信喂不饱你。”
听到有大餐,有烤乳猪,格斯本来欲求不满的脸上顿时高兴了起来,有吃的就能打发这招对格斯而言简直屡试不爽啊……………………
接下来两人先是找了间开门较早的裁缝店要了几件替换的衣服,因为身上衣服经过之前的大战早就变得破衣烂衫了,加上接近有一个周没进行换洗,被人看着都像乞丐似的,两人进裁缝店时要不是黄轩腰间挂有武器,看店的伙计都想把两人当做乞丐赶出门去了,世事如此,黄轩也懒得与店里的伙计废话,直接掏出一枚金币扔到桌上,叫掌柜的赶紧挑几件大概合身的衣服来就行。
两人从裁缝店出来,就直奔辛达小镇上唯一的一间旅馆,进门后让店老板安排两人到店里的澡堂子包间里好好的泡了个热水澡,黄轩把自己脱得赤条条泡进热水里的一瞬间忍不住舒服的呻吟了起来:
“哦!~~~嗷!~~~爽!~~骑!母!鸡!哦!~~~~~”
“太爽了!感动到俺都想流泪了!自从出了事以后,俺是有多久没有洗到热水澡了!对于一个爱干净的好骚年而言,一个星期没有洗澡是多么痛的领悟啊!要知道这一个星期没洗澡,身上的酸味臭的自己都快习惯了,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习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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