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章 法院纪检书记之死 (第2/2页)
由于陈斌和李元山都去了市里,高尚作为警察局的最高领导,出现了命案,赶紧到现场分配工作,看到于鹏一行五人出现,终于舒了一口气。
这已经是第四起案子了,无论重案组的人能不能顺利侦破,那都是重案组的事情,他可不希望把自己牵扯进去。
案发现场在县法院。
由于是假期,法院又在老城区步行街上,看到警车一个个的往过赶,很多行人也都停下来看热闹。等到于鹏他们到了的时候,法院楼前闹哄哄的,就像一个打折促销的菜市场门口。高尚站在里面,大声的指挥者民警拉起警戒线,避免看热闹的人挤到里面去。
“具体的案发现场在哪儿?”
“小张,带他们过去!”
高尚招呼了一个年轻的警察过来,把他们往里面带。
由于是连环凶杀案,除了正常的证据采集,在他们到来之前,其他的什么都也有动过。具体的案发现场在法院的第三法庭,死者穿着法官的衣服,带着法官的徽章,坐在法官椅子上,趴在前面的桌子上。
苏凌测量了一下肠温,肝温,撑开眼睛看了一下玻璃体,死亡时间基本断定在4月30日晚10点左右。
“桌子上的东西你们动过吗?”
死者左手边放着一盆百合,雪白的花朵上溅着暗红的血。明明那么鲜嫩的花朵儿,却让于鹏闻到了腐烂的气息。死者右手放着一录音机,收音机应该是有些年头了,很多键已经磨得掉了本来的颜色,但是录音机并没有坏,现在正放着《法大之歌》。
“没动过,于队长。”
“墙上的血迹呢?确定都是死者的了吗?”
“虽然现在还没有检验,但是根据一个人的血量,以及地上现有的血量,基本可以断定,墙上的血迹也是死者的血量。”
拍完照片之后,苏凌边扶死者边回答于鹏的问题。
“凶器呢?”
苏凌解开了死者的衣服,死者心脏的地方有一个血孔,由于尸体已经僵化,血凝固在伤口周围。
“凶器被凶手带走了,凶器应该是直接不超过1厘米的坚硬的利器。”
“胸部的伤口可以确定是致命伤口吗?”
“你们看,死者的伤口从胸前直接贯穿到背后,而且伤口正中死者的心脏,可以判断死者的致命伤口就是胸部的伤口。心脏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器官,如果心脏被伤如果凶器不被拿出来,死者或许还会有时间挣扎,但是,如果刺伤后及时拿出凶器,被刺着就会在两分钟之内失血休克,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死者基本没有什么大的挣扎。”
“什么样的凶器可以把一个成年人胸前到后贯穿?”
“我觉得致死死者的凶器应该是弓弩。”
“怎么说?”
“从伤口的外部来看,只有进去伤,没有凶器出来的伤。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像一把匕首插入一块肉,拔出的时候,由于受力不均或者拿出的速度等等因素,伤口会在原来的程度上会发生再次受伤,所以伤口痕迹就不会是单一痕迹。但是,死者身上的胸口只有进去的伤口,没有其他痕迹。所以我觉得凶手从前面把箭射入,从背后把箭拔出。”
“可是照你这么说,只有子弹才可以从人体打进去再冲出去。一个人哪来的那么大的速度和力度让一件箭从人体穿过。”
“有,除了枪,现在能买到的就是强力弓弩。”
“所以说我们要找的是一把改良过的弓弩?”
“这还需要我回去尸检,等尸检之后才能确定。但是,我可以确定,这伤口肯定是需要借外力才能完成的。”
苏凌突然想到了郑毅的伤口,当时伤口确实是一把匕首的形状,之前他一直都在想凶手得多大力气才能一次性把凶器插入郑毅心脏,但是从目前的线索来看,很有可能,第一次插入郑毅后背的凶器其实也是凶手通过借外力完成的。
“可是就算是一把弓弩,也不能发挥出这样的力度吧!”
“你们可以去最后一排桌子上找一找有没有固定过器械的痕迹。”
苏凌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的弓弩,能把一个人前后贯穿,这样的力度肯定不是靠一个人能承担的。开过枪的人都知道,越是威力大的枪,后坐力也就会越大。弓弩也是这个道理。要想射穿一个人,弓弩肯定是固定在一个物体上的。
果然在法院最后一排的桌子上找到了固定过的痕迹,如果不是苏凌提醒,于鹏知道,自己可能会忽略掉这样的证据。
苏芒从外面进来,看到里面的人已经开始移动死者的尸体了。
“怎么样?”
“查了,法院所有的监控因为要检修,所以都关了。而且,今天是五一假期,法院除了值班的几个人和保安,其他人都不在,所以也没有人看到可疑人物。”
“法庭门在休假期间不是关着吗?”
“是,我查了负责这一层的保安,他确定钥匙一直在他身上。”
“那会不会是别人从前另外配过?”
“这个还不确定。”
“凶手拿弓弩那样的大件,肯定会引人注意的。再把法院门口步行街所有小商店的监控录像调回来,再派几个人把这条街面对法院所有的店铺走访一边,看有没有人看到过什么可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