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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要有光

第九十七章 要有光 (第1/2页)

胖子笑骂道:“临幸个屁,我一大老爷们有什么好临幸的。”
  
  我意味深长地一笑:“特殊癖好是不容易看出来的,表面上看人妖也是大美女,是不折不扣的女人,女人味儿十足……”
  
  阿英好奇问道:“难道人妖不是女人?”
  
  我和胖子同时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应答。
  
  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地觉之麻烦,说话间我准备好工兵铲,站定好位置,我为自己纳威打气,大喊一声:“出手!”紧接着用工兵铲剁向地觉,一剁就剁了个结实,这一剁如同砍中了一块破布,软绵绵使不上力气,却又觉得像是划破了坚韧的牛皮一样,分明能感觉到锋刃的利度。
  
  只是工兵铲的铲锋再利,也不易划破地觉韧性极强的茎须。
  
  我一击得手,剁中后马上收回了手,饶是如此,长须已经挥舞着向我袭来,我也不含糊,不敢大意,快速向旁边闪开了袭来的长须。到这个时候地觉的长须已经基本全挥舞了开来,唯有几根粗壮的还紧紧缠绕着尸体的脑袋露出半分,看上去分外狰狞。阿英见状对我说道:“老张,咱们猜对了,这尸体的头部果然是最关键的部位,所以那些粗壮长须才不肯放松对头部的围守。咱们要想个办法让那些长须尽快放弃保护,我看你一个人应付起来狗呛,已经快支撑不住了,不行的话你先过来,咱再做打算。”
  
  胖子也说:“张司令你就好玩个个人英雄主义,这种匹夫之勇要不得,我一再提醒你,一切行动听组织,要得到上级的批准和默许,你就是独断专行,粗暴简单,我要你时刻警惕这种歪风邪气和不正之风。千叮咛万嘱咐,你就是听不进去,辜负了组织对你的托付……现在我再次郑重的提示你,希望你能正确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刻准备着为组织付出宝贵的生命。”
  
  我知道阿英说的是对的,但是却一时想不到办法能让那些长须松开对秘制尸体头部的保护。而胖子这货满嘴跑火车,很不靠谱,到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开玩笑,大言不惭的说什么组织,他这智商,明白组织是什么意思吗?知道组织意味着什么吗?农人外出务工联合组织?穷人失业阵线联盟?愚人痴笨连线同盟?官场上,常说的一个词就是组织,胖子的智商只高不低,比之我来说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喜欢扮猪吃老虎,不可能不明白所谓“组织”的真正含义,毫无疑问,他越俎代庖,把自己当领导了。那我这个司令是干什么用的?真是和尚上清楼——无法无天了!反了他了!
  
  我即刻反击他:“个人英雄怎么了,你觉得不好吗?当年黄继光赌枪眼,二话不说就挺起胸膛扑了上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遮蔽了枪林弹雨……这种英雄不个人吗?邱少云被火烧,咬着牙流着血一声不吭一动不动,活活被熊熊烈火烧死……他的行为举止得到组织的默许或批准了吗?董存瑞炸碉堡,挺起胸来直起腰,昂起头来举起手,手中的炸药包轰然一响,桥断人亡,变成一堆烂泥,他是不是也在搞个人英雄主义?活菩萨雷锋,铁人王进喜,好书记焦裕禄……”
  
  我还待再说,胖子就毫不客气的打断了我的话:“除了这些人,你还知道些什么人的何种先进事迹?这不是尽扯淡嘛,龟儿子的。”
  
  我无辜的道:“教科书上就树立了这么几个让人记忆深刻的典型英雄啊。”
  
  胖子装逼道“纸上得来终觉浅,深知此事要躬行。”
  
  就在我还想和他雄辩一番的时候,阿英却被地觉缠绕住了脚踝,她被拉扯着像地觉黑漆漆的圆柱形本体移去,她临危不乱,借着拉力和惯性,反而一步蹿了过去,反手拿刀,猛地一下将地觉尸身上围守脑袋的一根粗壮硕大的茎须给砍了下来,我看了之后暗自咋舌,心说这得多大的劲才能达到如此效果,李英这个女人果然不一般。
  
  地觉尸体的脑袋顿时暴露在了我们面前,被英子砍断粗大茎须的地觉全身上下的茎须乱颤,数百根长须刷地一下向阿英缠过去。英子的双臂登时便被紧紧地缠住,一时动弹不得。她见我和胖子目瞪口呆,全都愣在那里,急忙大喊一声:“大海胖子,还不动手”
  
  我们一下子反应了过来,数把糯米狠狠砸向了地觉的脑袋。满天的白色糯米像冰雹一样砸在了黑柱缠绕包裹的尸体脑袋上,神乎其神的一粒都没有掉落,全部粘在了尸体的头部和身上。效果大超我们所料,极其明显,长须像受了电击一样嗖地一下松开了对阿英的缠绕,漫天狂乱地挥舞着。糯米渐渐变成了黑色,开始只是一部分,后来越来越多的糯米都变成了黑色,而长须挥舞得越来越无力,并且渐渐地干瘪下垂了。终于,在所有的糯米都变成黑色以后,长须慢慢地不动了,原先像手指一样粗壮的茎须和手臂一般粗大的围守黑发纠结的药尸脑袋的长须,都变得如同一根细绳和枯枝一样干瘪,好像充盈在里面的东西没有了。随后,圆柱和包裹在内的尸体咚的一声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倒真像烂木头柱子。
  
  我们几个愣愣地看了半天,突然爆发出一声欢呼,看来我们找到了正确对付地觉的方法,这样剩下的几只地觉就好办了。我们故计重施,有惊无险险之又险的解决了另外几个地觉。
  
  至此时,众人也是类的不轻,暂且坐下来休息,冷不丁的,阿英说它觉得我像只狗熊,不过却很有气质。
  
  我有些出神。
  
  不是英雄,而是狗熊,这我能接受。
  
  我想起了名为熊的毛衣的文章。
  
  我将它讲给她听。
  
  秋天的时候,橘树的树叶落到剩下最后几片,我出去散步的时候碰到熊.
  
  他看起来很疲惫的样子.
  
  “HI,熊.”
  
  “HI,意莲.”他笑了笑.
  
  我们在公园的石凳上坐下来,大理石冰凉,熊却不怕的样子。最后的一点夕阳将湖面染成橙红颜色,几只天鹅在上面游水。
  
  我摸出大衣口袋的一袋曲奇饼,掰成小块丢到湖里。
  
  “你要来一块么?”我问熊。
  
  熊转过头,看看包装,黑色的鼻子用力嗅了嗅。
  
  “是芝士口味的。”我说。
  
  “不用了,我喜欢蜂蜜口味。”他害羞地说。
  
  我笑了。我们一起坐在那儿,直到暮色降临,星星开始在天空眨眼睛。
  
  他起来和我告别,我们像平常一样拥抱了一下就说再见了。
  
  我去了超市,买了安特鲁的牛角面包,胡萝卜,番茄酱,还有蜂蜜口味曲奇饼,然后回家。我住在一栋高楼的19层,离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步行只需要五分钟,可是却很安静。我想,大概士因为高吧。我看了看猫头鹰挂钟,时间是七点半,我花了十分钟洗澡,八分钟煮好意大利面,放上番茄酱。我从冰箱拿出生菜,黄瓜,玉米粒,和刚买回来的新鲜胡萝卜,做了个蔬菜色拉。
  
  我一个人住,生活很规律。我的家里,除了我还有一只小仓鼠。它叫胖胖。它长得是很胖,因为它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只是在它黄色得滑梯上打转。我给它的小饭碟放满食物,然后回到餐桌,和它一起晚餐。
  
  吃完饭,我正在煮咖啡,这个时候,门铃响起。我在猫眼看到,是顾。我让他进来。
  
  “来杯咖啡么?”我问他。
  
  “好的。”
  
  我把咖啡倒给他,自己倒了一杯水。
  
  他沉默了会,终于说话了,“我来是想,明天请工人来把那套音响拿走,你看,可以么?
  
  我喝了口水,“好的啊。”
  
  “你知道。”他喃喃道,“音乐对胎儿有好处。”
  
  我笑道:“没什么,你不用介意。”
  
  他坐了两分钟,就起身要离开。我送他出门。他说,“不用再送了。”
  
  忽然,电话响了。
  
  “hello.”
  
  “hi,是我,”是熊的声音,他问,“还没有睡么?”
  
  “恩,你也没有睡啊。”我说。
  
  “快到冬天了就有些睡不着,我常常想,冬天太长了。“他的口气有些忧伤。
  
  “冬天很快过去的。”我笑对他说,然后沉默了一阵。
  
  “你有话对我说么?”熊问。
  
  “也没有什么,不过想告诉你,今天顾来过。”
  
  “他终于来看你了。”
  
  “恩”我愣了一下,笑道,“算吧。”
  
  “他还记得你?”熊忽然一阵沉默。
  
  “是吧。”
  
  “那你早点睡吧。”
  
  “好的,你也是。”
  
  “晚安。意莲。”
  
  “晚安,熊。”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终于睡不着,起来倒了杯冰水,走去阳台。这是这个城市的午夜,灯光依然璀璨,路上依然有车来车往。抬起头,夜空中寻找不到星星,飞机的夜航灯在闪烁。
  
  顾现在做什么呢?
  
  顾是我的男朋友,只是前任的;这样的说法,好尴尬。我们分手已经三个月零十一天了。
  
  我们之前交往了七年,我从17岁那年跟他在一起,直到24岁。我们的分手,是因为有个女孩子为他怀孕了两个月。他收拾东西,离开这个房子的那天,正是夏天的雷暴雨天气。天空好像被偷走了,整个世界都是黑暗的。
  
  那天晚上,我去一家日式料理喝酒。正是那天,我认识了熊,他在那家店做兼职。
  
  我坐在吧台,直到子夜也不肯走,我喝了许多酒,可是并不醉,一个人清醒是好事情,可是如果一直都那么清醒,有时,太痛苦。我那么正常地坐在那儿不肯走,看起来,真尴尬。可是熊要结帐关店了。他小心翼翼地和我说:“小姐,对不起,你可以走了吗?”“我不想走。”我依然清楚地这样回答,“我想喝酒。”“这个。。。”他有些诺诺,倒好像是他的不对。外面的雨瓢泼地下,没有一丝一毫停止的意思。我忽然开始眼泪流下来,对他说:“你看,我没有办法回去,我回不了家。雨太大了。”熊说,“我送你走,我不会让你淋一滴雨,也不回让雷电打击到你。”
  
  这句话,好似情歌。
  
  他收拾好店,关了灯,把因为疲惫而昏昏欲睡的我抱在怀里,他那么高大,怀抱那么柔软和温暖,他背了一个背包,抱着我,开始飞快地在雨中行走。到了我的楼下,他把我放到电梯口,我果然连发梢也没有湿,而他已经全身湿透了,身上的毛滑稽的粘在了一起,水滴顺着毛直往下淌,很狼狈的样子。
  
  “上去坐会儿吧。”我邀请。
  
  “不了,我得回家了。”他说,解下背包,里面是玉米棒。
  
  他从玉米堆里翻处一个小瓶子给我:“我酿得蜂蜜酒,希望你喜欢。”
  
  “谢谢啊。”我说。
  
  “不客气。”他挥手再见,很快消失在雨雾里。
  
  这瓶蜂蜜酒装在漂亮得琥珀色瓶子里头,瓶盖上有熊得徽章,是他质朴可爱的憨厚的脸。这是我第一次失恋,这是我第一次和熊邂逅。
  
  第二次看到熊是在加油站,我驾着我的MINCOOPER去野外踏青,随行带着两个漂亮的姑娘,朵朵和多多。她们本来是我的客户,后来和我成为了朋友。我的职业,是色彩咨询师。我为人们的房子、衣服、装饰选择合适的色彩。我总能为他们做出他们喜欢的选择,所以,我的客人很多,他们总把他们的朋友再带来我这儿;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常常难以为自己的生活作出正确的选择。
  
  一个高大的戴着红色帽子,穿着红色制服的身影快速地跑到我的车前,问“多少升?”
  
  “熊”我笑容灿烂地喊他。
  
  他仔细看了看我,腼腆地笑了。“是你啊。”
  
  “你换工作了?”
  
  “是啊,我喜欢做不太一样的事情。”
  
  “这份工作习惯么?”
  
  “并不累,而且,可以闻到汽油的香气。”
  
  “汽油的香气?”
  
  “是啊,在森林,不太能闻到这个味道。“
  
  我暗笑,这可不是什么好味道,不过对于熊,大概不一样吧。第三次见到熊的时候,我很狼狈,我连续工作了两天两夜,那次是我为一个女孩子的婚礼作色彩设计,她的要求很高,不断把修改意见回复给我,我希望她满意,所以也用心地去做。不是很多女孩子会有勇气或者在17岁把自己嫁出去,我很努力让这个设计可以完美。
  
  两天两夜没有睡觉的后果是我头发蓬乱,眼圈深重,我已经喝了30杯咖啡,用完了12枝彩色铅笔和71张色彩标签。我终于发现我已经不能做到刚刚20岁时那样,一夜没睡后,用凉水洗一下脸,依然容颜娇媚。我开始容易疲惫,嘴唇干涩。
  
  我没有换衣服,在居家的衣服外面裹了条浅灰色大披肩,就出门了,我下楼,匆匆走进附近的一个便利店,拿了两盒新鲜牛奶盒一袋甜面包圈,然后到收银台前,缺乏睡眠让我心情不好,不搭理人,收银员说:“二十元”我低着头,一身不坑地付钱给他。可是他却说话了。“HI,是你啊。”
  
  我抬起头,哦是熊,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脸红成了一片。
  
  我那蓬乱如扫帚的头发,披肩下面,沾了咖啡的条纹睡裤,还有米奇拖鞋下面十个无辜的脚趾头,都暴露在熊的面前。我从来没有如此狼狈,出现在别人面前总喜欢容颜光鲜。我妆容美好,衣饰得体,笑容得当,我是个聪明智慧得女子形象。可是在熊面前,全部毁灭了,我没有理他,扭头就走,边走边对自己说,“幻觉,全都是幻觉。两个礼拜前,熊还在加油站工作呢。”
  
  可是,他追出来说:“你,等一下。“我尴尬地立在便利店门口不动。他回去,又会来,塞了一个带子在我手里,”回家吧,好好休息。“他笑笑,他穿着便利店得淡黄色制服,戴着黄色的polo帽,笑起来,牙齿雪白。
  
  我没有多逗留,静悄悄溜回家。坐在沙发上,我打开带子,是五罐凉茶。可以去火的那种,是啊,熬夜的人容易上火,熊原来很细心呢。我笑笑。
  
  胖胖孩子酣畅地睡觉,缩在窝里的一片纸头下面,我悄悄过去,把它的食物填满。走到工作台前,把最后修改好的方案电邮给新娘。热了杯牛奶,就着吃了两个甜面包圈。刷牙,然后换了睡裙,一头倒在宽大柔软的床上,犹如一头载进黑夜,睡得十分香甜。
  
  醒来时候,窗外夜色降临,拿过床头的闹钟一看,已经是晚上8点。我去洗澡,在莲蓬头下,一边往全身涂满泡泡,一边开始唱歌,自分手以后,我很久没有过这样的好心情。
  
  吃完简单的晚饭,我换了条白色抹胸款连身裙,高腰的设计下面是蓬蓬的伞裙,腰身和边缘镶嵌黑色绸缎。我戴上白色水钻耳钉,绑上白底黒网格束发带,打开鞋柜看了一圈,我选中白色羊皮高跟鞋,脚背处扎着精致蝴蝶结。最后,我取了个黑色小手袋握在手中,在镜子前面仔细看了一眼自己,句出门了。
  
  我径自来到便利店,人不是特别多,我在门外对熊笑了笑。他看到我,就出来了。
  
  “你休息好了?”
  
  “恩,对了,你几点换班?”
  
  “晚班,10点半会有人来换我。”
  
  “你下班后我们去喝一杯怎样?”
  
  “这个。。。”熊有些犹豫。
  
  “你有家人在家么?”
  
  “没有,我一个人住。”
  
  “那我们去喝一些吧。然后我开车送你回家,怎么样?”
  
  “那么,好吧。”
  
  “那半小时后,我来接你。”
  
  如果你和一个人总是不经意遇到,如果你不那么讨厌他,不妨,和他去喝一杯吧。
  
  那天晚上,我们在QUEEN酒吧喝的酒,我本来并不想把我和顾的故事告诉熊。
  
  可那晚,我们进去的时候,酒吧里正放着PatriciaKaas的Ifyougoaway.
  
  Ifyougoawayonthesummerday
  
  Thenyoumightaswelltakethesunaway
  
  Allthebirdsthenflewinthesummersky
  
  Whenourlovewasnewandourheartwerehigh
  
  Whenthedaywasyoungandthenightwaslong
  
  AndtheMoonstoodstillforthenightbirdssong
  
  Ifyougoaway,ifyougoaway
  
  我喝着蓝色玛格丽特,和熊说了这个故事。
  
  你知道么,当时我们一起读中学,顾是我最好朋友米的男朋友。我眼前浮起米那张温柔的脸。我很喜欢他,很早就喜欢了,可是我不敢说,也不敢表现出来。我更喜欢米吧,我不想失去米。我们三个人,一起读完初中,一起升到高中。我们常常在一起,他给米买巧克力,买冰激凌,都一定会有我的份。我知道,他什么时候第一次牵米的手,什么时候,第一次吻她,你知道,我是米最好的朋友。可是,我爱他,越来越爱,随时间的叠加,这份爱从来没有消减过。
  
  那是高二那年暑假,我和米一起去他家玩,他家房子很大,是三层的楼,还有游泳池,他家人都在国外,他一个人住。他请我和米多住些天,因为假期一个人太寂寞了。那天,米在楼上午睡,我本来和她一起睡觉的,可是我先醒了,就下楼喝水。我坐在沙发上,刚刚喝第一口水,看见他从楼梯上下来,我们很少这样两个人相处的时间,所以,有些尴尬。他过来坐在我身边,很近,我感觉到他的皮肤的热度。我很紧张,握着杯子的手微微地抖动。时间变得好缓慢,每一妙钟都好似走在我的心上,突然,他就俯身来吻我,杯子就从我的手里,滑落在地面上,摔碎了,水和玻璃洒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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