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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第2/2页)

当时邹顺全程都在,那一幕即使多年以后回忆起来依旧历历在目,一开始的表哥还略占上风,年轻人就是有冲劲,邹顺在旁边看到有好几次他差点就把王武给扳倒了,但摇晃来,摇晃去,就是不倒,当时邹顺在旁边也很着急,当然不是着急怎么让他们停下来,而是着急王武为什么还不倒。按照他的内心,他都想上去帮忙推一把,但是明面上还是要装出很着急的样子,还要假装去劝架,那感受,就像是吃了屎,还要说:嗯,这屎很好吃。
  
  但姜还是老的辣,随着时间推移,表哥王安逐渐体力不支,王武便占尽优势,轻而易举地便把他放倒,胜负已分,要是再没人上去阻拦的话就不知该如何找台阶下了,于是闲人邹顺和一旁真正着急的外婆便急忙拉住了愤怒中的王武,制止了他单方面的施暴。
  
  至于表弟王静,这名字听起来很像女孩子,他本身长得也有点像女孩子,脸面非常白,白得异常,但他是个十足十的男孩,甚至比男孩子还要疯狂数倍。王安从小命不好,有游走四方的术士说他克父母,本来王武都准备按照那术士的要求把他烧死了,但当时邹父实在不忍,一番劝说,才把他从火场上救下来。讽刺的是,一二十年过去,王安和他的父母都还好好的。
  
  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来这世间走一遭,你学艺不精,为了填补空洞的肚子,你胡诌了两句话,从人家兜里拿点钱,这无可厚非,可那是一个稚嫩鲜活的生命呀!来这世间还没好好领略世间的精彩,却已经有了性命之虞,而这一切的起因竟是你胡诌的三言两语,由此,我只想对你说一句话:我操你妈!
  
  或许是由于王安所谓的命数,所以王静从小就受到溺爱,行为难免飞扬跋扈,他奶奶要是不顺着他的心,他就敢拿着拳头往自己奶奶身上招呼,要是菜做得不合胃口,他要么赌气不吃,这还算是好的,更甚的是他会在屋子里跳上跳下,呼天抢地,用筷子把碗敲得叮咚响。很多时候邹顺真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目无尊长之人还能长这么大?
  
  至于二舅家情况则截然不同,二舅王明话少心善,待人诚恳,他结婚才两三年,二舅娘也是一个人人夸赞的好媳妇,她秉持的信念就是“朋友用心交,父母用命孝”,虽然现在家徒四壁,但整个大家庭都在支持他们,他们的日子是艰难而幸福。
  
  这便是邹顺将要生活一年的环境,在他离开家之前,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在祖宗面前多磕几个头,保佑自己不要受到太多磨难,当然,祖宗到底在不在是一个说不清的问题,但有点心理安慰还是要好很多。
  
  报名那天邹顺早早起床,背起行囊往外公家走去,因为他需要先把自己的物品运过去。其间虽然要经过学校,但由于自己的琐事较多,背着一个背篓确实不太雅观,这对正处于青春期的邹顺来说更是这样,这背篓就像是一个炸弹,随时都可能爆炸,所以还是先到外公家放下这行囊再说。
  
  邹顺来到外公家时家里一个人也没有,那天正是报名的日子,外婆已经带着王静去报名,外公虽然没有孩子需要带,但山上还有许多活计,所以邹顺到的时候,没有想象中的欢迎,当然这根本无可指摘,只是对第一次离家寄人篱下的邹顺来说,只觉得心里一阵空落落,无依无靠,空洞难受。但他知道,自己没有选择,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必须放下自己的娇弱,换上自己坚强的盾甲。
  
  他放下行囊,拿上报名所需物品,再次踏上征程。外公家离学校比较近,只有四十分钟路程,等他返回学校,时间不算晚,才十一点过。报名这天并没有重要的事,钱一交,作业一扔,就宣告结束。
  
  报完名,这一天的任务也就差不多完成了,剩下的不过是见见朋友,到处闲逛。班上的那些女生,自然不会放过这么一个适合购物的日子,三三两两结伴同行,有点钱的学生就去门店里买,包里钱若是少一点的话就去地摊上买,当然,邹顺是难以看出她们买的衣服有什么区别的。
  
  邹顺报名时遇上了冯宗炜,他此时和好友李光在一起,大部分人报名都是交钱扔作业,就他们俩在办公室外面潜伏侦查,邹顺一出办公室便遭到了他们的连珠炮,无非就是问班主任有没有检查作业之类的,邹顺自然不傻,瞬间就反应出来他们的作业没做完,照实告诉了他们,等他们战战兢兢把作业交了,松了一口气后,三人便向着街上走去。
  
  要问所有店中,学生呆的时间最多的是哪种店,那必须得是炸土豆的店,四川人爱吃土豆,做土豆也做出了花样,狼牙土豆、土豆饼、酸辣土豆丝、土豆泥、……多不胜数,但是,在观莲镇,最受欢迎的还是炸土豆,小半锅菜油加热,放入土豆块,炸至金黄,捞起沥干以供食用,再加上调好的辣椒面,甘香可口,酥脆美味。
  
  邹顺他们一出校门便把屁股定在了一家土豆店,除了享用这美味的炸土豆之外,还可以聊聊天。一般来说,能坐到一起吃土豆,摆龙门阵,关系都是不错的。
  
  在学校门口吃土豆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能看到往来的学生,过了一个新年,大家都有一些变化,从穿着打扮就能看出来。
  
  后来邹顺又和冯宗炜一起去把他们的住宿问题解决了,这个学期还是住在二姐的地下室里,租金还是原来的租金,人还是原来的人。
  
  等邹顺他们把该做的事做完,已经是下午三四点,今晚邹顺还需要回外公家,和他们讲解一下情况,虽然父亲早已和外公商议完毕,但邹顺还是应该回去和外公打个照面。
  
  到外公家时,外公已经从地里回来,正准备煮饭,邹顺看到他的背影,喊了一声外公。
  
  外公慢腾腾地转过身来,看到邹顺,面露喜色,说了一句:“顺哥儿,你回来了?我看到那个背篓,我还说是谁的!”
  
  那个晚上,邹顺和外公吃了在一起住的第一顿饭,因为大舅和二舅已经分家,外公死活不去大舅家住,所以两个老人就一家住一个,外公住二舅家,外婆住大舅家,至于老祖,就一家住半年。
  
  外公家里比较平静,除了邹顺外,没有小孩,外婆那边就要吵闹得多,因为王静是有玩伴的,常常在家里闹得鸡飞狗跳。
  
  邹顺和外公的日子很平静,邹顺平常都在学校,周末回家两天,外公对他也很好,平常都不让他上山干活——虽然外公也没种多少庄稼,邹顺当然喜欢这个决定,于是他平时在家里就两个任务,一是写作业,二是煮饭。
  
  但是也会有一些生活上的小沟壑,比如邹顺在外公家曾经有两三个月没看见过味精,还好邹顺的舌头不是那么挑剔,而且他自己总能做出自己能吃的东西,同时也渐渐掌握了外公的喜好,他喜欢喝点小酒,凉拌是他的一大挚爱,猪头肉自然是做凉拌的不二之选,猪头肉吃完后,外公又教邹顺弄点腊肉,洗净煮好,切片,放好调料,又是一道凉拌。外公生活简朴,一般都是喝小半碗酒,吃一碗饭,几乎就没有变过,有时来点爆炒豆子,有时来点凉拌黄瓜,也能应付,他不喜欢鸡鸭鱼肉,酸菜却是他的钟爱之一。
  
  邹顺的另一个麻烦是家里没有洗发水,那年暑假,他一个多月没有上街,家里又没有洗发露,所以每次他洗头都是用水冲,而且还是冷水,一个多月后,他上街剪头发,去之前他仔仔细细地把自己的头发用热水洗了一遍,剪头发时,那位年轻漂亮常常引起邹顺他们这群孩子遐想的理发姑娘还是忍不住问他:“你的头发以前是不是烫过呀?这么硬。”
  
  当时那姑娘的语气很和善,似乎还有夸赞的意思。邹顺只得迷迷糊糊地说:“嗯……以前,烫过一次。”但他心里暗骂了一句:“烫个鬼!”
  
  另一个问题就是外公家里没有卫生纸,每次邹顺上厕所都从作业本上撕下一页,反复揉来揉去,搓来搓去,搓软之后将就着还能凑合。一次家里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位就想着去上厕所,可是发现没有纸,问外公,外公说没有,问邹顺,邹顺也说没有,天知道他后来是怎么解决的。
  
  生活虽然有些艰难,但还过得去,因为外公外婆,以及河对岸的两位姨婆都是顶好的人,老祖虽然半截入土,但她对邹顺也非常好,以前邹顺没有零花钱,每次去外公外婆家,外婆会给自己钱,老祖也会给。
  
  话说以前邹顺父母想结婚时,外公是不太同意的,因为邹顺的父亲家里生活艰难得多,家庭情况不容乐观,但是母亲坚持要嫁,同时还有老祖的施压,外公才答应下来。
  
  虽然邹顺父母把婚结了,但是外公却不见得多高兴,很少到邹顺家里来,上一次到来还是十多年前邹顺父亲搬家。但是老祖相反,她赞成邹父邹母的婚事,不仅如此,她还在邹顺父母建房子时来帮忙煮饭带孩子等等。
  
  总之,老一辈的那些故事有趣也有价值,常常引得邹顺流连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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