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1/2页)
浩荡赤水河,东流不复归,盈虚日月,不曾消减,星移斗转,春去秋来,时光如水般在指间悄悄流逝,昨日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而一转眼就要升入六年级,就要面临毕业。而毕业,也就意味着将要离开这所学校,离开熟悉的同学,离开熟悉的老师,去适应一个更大的学校,适应充满未知的同学和老师。
从往届学生反馈回来的信息来看,中学并不是一个好地方,那里的学生狠,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老师也更淡漠,并不会关心你是否真正学到知识。总之,在邹顺的观念里,观莲中学并不是一个适合学习的地方。
邹顺还有一年的时间,一年时间足以改变很多,虽然自己身在农村,无力购买更多书籍,但以前郭老师很理解班上学生的难处,所以她就把自己的书籍放到班上共享,虽然现在她已然离世,但她的书依旧在影响这一群稚嫩鲜活的生命。
虽然其中的很多书都艰涩难懂,但也有好些故事小说,足以满足孩子们求知的欲求。邹顺很喜欢看书,尤其是文学类的书籍,自从上了第一堂作文课之后,他看到郭老师愣是将几十个字改写成了几百字的作文,便被作文这充满魔力的家伙吸引了,或许,作文——不是一个家伙,而是一个女郎,吸引着古往今来无数风流才子文学大家为之前赴后继;又或许,作文——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引诱着无数妙龄少女窍心玲珑为之迷失自我。
如今虽也是暑假,可邹顺却已经不放牛了,因为父亲外出打工,哥哥也刚初中毕业跟随父亲出去,家里就只剩下邹顺和母亲,如果再养一头牛,势必会大大增加母亲的负担,因为邹顺下学期就要升入六年级,在这一年里,他一天的时间基本都会花在学校,早上九点钟上课,中午十二点放中午学,所谓中午学,就是给两个小时回家吃顿饭,然后又匆匆赶往学校,那时的他们还不知营养午餐为何物。下午两点钟上课后大概就要六点钟才放学,回到家时黑夜已然来临,自然不能有什么时间帮助母亲。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另外,如今打工浪潮在村里兴起,当外面很多人都因打工赚到了不少钱的时候,这个村才慢慢觉醒,大量的劳动力出去打工,土地自然荒废,于是当年山上青黄交接的景象如今已经被青青交接所取代了,一片片沙树林拔地而起,虽然不高,却能夺人眼球,就像是在地下隐藏了多年,只为等着这一天冒出来一鸣惊人。邹顺也不禁纳闷,那些沙树也种了好几个年头,但不知为何最近才进入眼里。
种满树苗的地自然是不能再放牛了,所以邹顺一转身就摆脱了放牛郎的身份,但同时又给了他另一个身份——农民,所谓农民,其实也就是帮母亲做点力所能及的农活罢了,要是让他真枪实弹地干,估计他得连着几天下不来床。
现在时间充裕许多,不用每天都把身体交给寥廓天穹下的黄土、青草和绿树,在空闲时,邹顺一般就窝在家里看电视,这是每一个孩子小时候都爱做的事,无关堕落,也无损风雅。只是某一天,看电视的邹顺迎来了一个特别的客人。
那是一个自然万物像被扔进烤炉的日子,苞谷地里感觉像是充斥着热气,看不见,却能感受到;烤烟地一片油腻,看上去油光光,滑溜溜,好像烟草身体里的油全被烤出来了一般;稻田也好不到哪里去,有的已经开始干裂;除了躲无可躲的夏蝉还在嘶鸣之外,其他有点脑子的生灵都藏到了自己的遮荫所里去,积蓄力量等到夜幕降临再来引吭高歌。
邹顺还是像往常一样窝在家里看电视,家里可比外面清凉太多。他看电视的姿势很特别——靠着墙,蹲着看。在他看得出神的时候,忽然听到窗外传来一声“笑笑,你走慢一点,我跟不上”,声音柔而不娇,绵软动听,他窜起身循着声音扫去,只见一个女孩,身着白色棉质T恤,下身着黑色长裙,脚上一双白色帆布鞋。
等她从邹顺门前走过之时,偏过头看了一眼邹顺家,她脚步未停,在转头之际,一头短发被轻轻扬起,清新而利落,鼻子小巧,精致而剔透,双唇轻薄,柔软而饱满,脸盘白皙,与一袭黑裙恰成对比,微微一笑露双齿,白如象牙摄人心,最令人着迷的还是她那一双美眸,如同盛夏清晨悬于荷叶将落未落、将滑未滑的露珠,明亮,清纯,一尘不染,就连她走过的空气中,似乎也清新了许多。邹顺在那一瞬间心醉了,痴痴地望着她,眼睛再也不愿意从她的身上移开半寸,心想:“也不知道是哪家的亲戚,在暑假来这山村避暑,若是能与这姑娘交个朋友,能不时地看看她的身姿,听听她的声音,倒也不枉来这人世走过一遭。”
就在他发神之际,又一个身影蹦入了他的眼球——王笑笑!是王笑笑!邹顺不禁笑出了声,原来王笑笑还有这么一个亲戚,竟然一直都没有给自己透露。既然如此,那就好办了,就算她只是来这山村避暑,就算开学时她还是要回家上学,那又怎样?自己也一定要和她说说话。一定!
邹顺在那一瞬间就像是被邪灵附身了一般,脑袋一片空白,身体也不再受控制,他走出家门叫道:“王笑笑,你去哪里?”
“邹顺,我们要去我外婆家。”王笑笑家住中村,邹顺家住下村,其间相隔半个村子,而王笑笑的外婆家也在下村。
一听这话,邹顺的大脑又不受控制了,说道:“你等我一下,我和你们一起去玩。”说着便关了电视,飞身出门。
原来的邹顺在伙伴中一直以健谈著称,一群小崽子的话题,不管是什么他都能掺和,还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可是今天的邹顺,说话却有些结巴,眼神躲闪,言辞飘忽,说话竟有些胆怯,生怕说错了什么。
那位姑娘偶尔也会说几句话,虽然没有一句是对邹顺说的,但看得出来,她虽然话少,却并不是高傲,或许只是她还不熟悉两个男孩子之间的对话罢了。她倾听的时候格外专注,邹顺从不敢主动与她目光接触,生怕她发现自己眼神中的躲闪,发现自己的异常,同时也怕玷污她那不染一丝污秽的眸子。若是不小心四目相对,邹顺只会立即收回目光,望向地面,似乎在地面上有什么东西一般,亦或许他是想在地上找一个洞钻进去罢了。
那位姑娘和邹顺他们年纪相仿,只是谈吐很是特别,邹顺只觉得听她说话是一种享受,至于她到底说了什么,邹顺并不在意。若是逮到她把目光聚焦在王笑笑的身上时,邹顺就会小心翼翼而又肆无忌惮地把自己的目光移到她的身上,只愿看清她的每一个呼吸,只求融进她如水的眸子。
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说,与一个美丽女孩欢聚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虽然邹顺全程都没有和她直接对话过,但就这么到了晚饭时间,一个下午就这么在他们的欢言笑语中流去了,这个下午真的很短,短到邹顺一点都想不起来到底做了什么,聊了什么,但有一点他是确定的,那就是他想再听一听她特别的声线,很想很想。
暑假剩下的日子,邹顺只觉得度日如年,也不知道王笑笑的那位亲戚是否已然离开,王笑笑也真是的,平时有事没事他都喜欢跑下来玩,而如今,邹顺憋着一肚子的问题,他却不下来了。
邹顺多次想跑到中村去,看看王笑笑最近在搞什么鬼,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打探一下那位姑娘的消息。可是,平时都是王笑笑来找他们玩,邹顺可从没有主动到他家去过,因为他老爸有着一副阴恶嘴脸,低额眉,小眼睛,鹰钩鼻,不说话时就阴着一张脸,感觉就像每个人都欠了他多少钱似的,他一说话,总是让人起一身鸡皮,和他呆在一起就是一件折磨人的事。邹顺最怕看到他的眼睛,因为从他的眼睛时常射出莫名的寒光,使人看了内心发寒,一看到他,邹顺就莫名觉得压抑,根本就难以正常说话做事。
如今邹顺只得暗恨自己,为什么当时不勇敢一点,主动向她搭话呢?如果能和她说说话,那该有多好!主动找她说话,主动找她说话……邹顺反复咀嚼着这句话,想道:“主动和她说话,这是不是所谓的搭讪?她会不会觉得自己不正经?况且在农村,这种事是多么难为情。”
邹顺越想越觉得没有底气,心里暗恨自己当时没有问王笑笑,如果早问的话,也就少了现在的种种折磨。为什么?为什么!难道就是因为她当时在旁边吗?邹顺越想越气,竟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想到一个如此特别的姑娘就要远走,他的心就不住地收缩,难道自己当真要默默地等消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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