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打猪草 (第1/2页)
红彤彤的太阳一半躲在山后面,一半还悬挂在天上,余晖照耀着山坡,披了绿衣的山坡晕上一片金黄光辉。习习的山风吹来,野草随着风向摇摆浮动,一波一波的草浪煞是好看。野花点缀期间,真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不,不仅是一点红,也有黄色,紫色。星星点点的不规则的点在绿坡之上,有些调皮,有些孤寂……
山坡上大大小小的石块,有的大到要十几个人才可环抱过来,有的仅有石墩那么大。在太阳整天的暴晒之下,此时还有些余温。要是在上面坐久了,还是会烫屁股的。
可是,王凯此刻正在最大的那个石块之上。他宁愿让它烫屁股,不仅是烫屁股,而且还烫他的大腿,背脊。因为他是躺着的,嘴里还在咀嚼着一根狗尾巴草。他眯着眼睛面向太阳,有凉风,有日光浴,还有这天然的‘桑拿’。这一整天的疲劳也就在下午,接近黄昏这么一会儿的当口获得一些消除。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是他来到此处一月有余获得的一个评价。可这样的评价他是不怎么介意的,原因有……
第一:他本是个大专生,文凭不高,家里没人脉,没背景。只能在一个三线城市当个发传单的销售员。家里是农村的,父母节衣缩食的拱他上大学,本来考上那个不知名的大学,他是不想去的,说是浪费钱,还不如用上大学的那些钱让他去做个小生意。
然而父母在面子上却是过不去,好歹也考了个大学,不去读太可惜了。就死活的得让他去上学。再说,能供他上大学的钱又不是一下子就能拿的出来,而是一个月一个月的攒,积攒到了交学费的数目,就不敢再动用。哪里舍得让他拿去做什么生意,再说那几千块钱又能做什么生意?还不够租个档口摆地摊的呢。于是他也拗不过父母就去大学里混吃等死了。
三年大专学的专业是够高大上的叫:现代企业管理。是企业管理,可你老子没给你企业,你上哪去管理去?再说了,连研究生都竞聘不了主管的位置,你一三流的大专生能够啥管理?
于是,为了不回家啃老,发传单,做销售,是在电话里的。公司给你提供住所,每个月底薪够你吃三餐。万一你这个月手机电话费打多了,或者你想在周末去吃个大餐——比如吃顿肯德基或麦当劳,那你就得找父母寄钱给你补贴。
第二:来到了这里用的都是毛笔写字。写的也都是繁体字。繁体字能看懂个七八成就不错了,毛笔写字,鸡爬还差不多。
你说上学时候父母为了让他专心学习,什么都不让他干。就让他专心读书。可是凭良心说,读书不是你多用功或者用自残的方式——头悬粱,锥刺股就能考出好成绩的。它这事也是多少有些靠天赋的。
王凯知道自己不是读书的料,起码不是上等或中等的料,但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他们偏要逼迫这么一位可怜的没天赋的孩子去走那条并不怎么光明的大道。如今也如他们的愿了,大学是上了,可是工作……
即将而立而不立,心里的憋屈该有多厚重。父母逼迫他赶紧交了女友带回家,说是这几年也给他存了个彩礼钱了。如今的女孩子,哦,不,是丈母娘这关,没用城里的房子产权证,你休想过的了。再说口袋里总是紧巴巴的,如何消耗的起交女友带来的额外开支。父母的钱都是从地里一分一元刨出来的,他又该如何向父母开口要钱?
一个多月前的那个夜黑风高周末的晚上。
“夜黑风高——杀人夜”他忽然有些郁闷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会郁闷,心情好坏没有时候道理可讲,特别是他自己活的还挺郁闷的,压郁久了总得有个时间点来发泄一下。这好比女人的月葵,一个月里总是有那么几天,所以他的心情也是这样。
那晚,他一个人在马路边上的烧烤摊宵了夜,多喝了几杯。临了,走路还有些晃,于是他就独自一人坐在马路边的花圃带上醒酒。结果被另外一辆也在晃悠的汽车给晃上了。结果是他慢慢的轻飘飘的如轻烟一般上升起来,一直看到自己的肉体在那汽车的碾压下成了肉饼。而那汽车前面的一个轮子飞到了百米开外的地方,车前盖掀了半边在那冒着白气。他顺眼一瞧:车头有个人立起来的马匹标志——不是秋名山车神的相同种族就是名贵车。
那时漂浮在天空中的他忽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只是内心隐隐觉得愧对于那对年迈的父母。可是意外不可避免,谁也无法挽回。幸好,他刚换的公司都给下属职员买了一份赔偿巨大的意外保险。那份保险足够让二老在老家养老了……
可命运与他开了个玩笑,他以为如释重负的‘归去了’。想不到却又来到了明朝苏州常熟的一个乡下。
当他换了一个身份在一个牛棚里悠悠清醒过来时,他却用脑袋杵地,他恨啊,既然老天让他死去,又为何把他拉到这里来受罪——是个放牛娃。
其实是他错怪老天了,这回他不是放牛娃。
这回他的身份,是一个老家遭倭寇,父母全被倭寇杀害,田舍房屋也被烧光的‘新生孤儿’,来到了松江订了亲的未来老丈人张老汉家。
张老汉叫张来德,生有一对子女,老伴死了好几年了。他的儿子张成已经娶妻生子,媳妇徐氏,并且有一半拉大的儿子。张老汉的小女儿叫张珠儿,今年才刚满十五岁。
张来德一家也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话说,苏杭熟,天下足。然而在那年代,生在鱼米之乡的百姓也仅能糊口而已。甚至有田的农民有许多都不想自己拥有田产,因为制度的原因,那时候有许多人都带着田产契约去投奔当了官的大户,求得一个奴才当当。也许这很可笑,但事实就是如此,所以后来田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封建社会才会走向另外一个循环。
扎了辫子的半野蛮人才会入主中原,一个先进的团体被另外一个落后的团体统治,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才有后来的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等等罄竹难书永远在耻辱柱上揭不去的伤疤。
当王凯,不,应该是纪云来投奔他的老丈人时,伤心害怕再加上路上风餐露宿,在半路上就得了热风病,在那年头中暑在加上感冒那简直就是往关门关里迈进去一脚了。
一口气支撑着到了张家村,拍了拍门环就直接不醒人事,其实是真的死掉了,刚好王凯来附在了纪云的身上。张成一看以为是个过路的乞丐,拿了碗水就来灌他。走了那么远的路,早已经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那碗水有一半是洗了纪云的半张脸,张老汉看的有些眼熟,拿了毛巾搽了纪云的脸,才认出了是未来的女婿。
张成是一位憨厚的农民,虽然不如何高大可也长的五大三粗,三十岁不到,却长了一张四十岁的脸——这并非是说他老成。张成一听说是未来的妹夫也有些诧异。此时正在一旁喂鸡鸭的媳妇连忙把他拉到一边在耳边嘀咕了起来。只见张成那憨厚的脸上渐渐的显出了不悦,一把甩开了徐氏拉着的手臂,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走了开去,不再理会她那白仁多,黑仁少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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