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广云子 (第1/2页)
公主殿下的形象转变,实在是让马拉多有些不适应,当然这种不适应倒没给他造成什么困扰,反倒是有一种细微的兴奋之情出现,他还没正经追过一个姑娘呢,从前是不敢,后来是没时间也没对象,因为当时无论是李明雪还是于筝筝,似乎都不用让他追,俩姑娘一个很自来熟的住在他家里,另外一个没事就叫他出去喝茶逛书店,根本没有什么追的情境出现。
不过现在他总算是有任务了,公主殿下已经把话说这么明白了,他如果再不能参悟出来,这脑子基本上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马拉多精神抖擞,满脸嘬死的笑容,还特意买了几本教人怎么追姑娘的书,每天除了练功就是学习这些。
连续几天,公主殿下都会收到一束玫瑰花,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马拉多在看了那些书之后,觉得大部分方式难度实在太大,自己基本上很难做到,所以干脆就选用了这种比较容易,同时也很能表达心意的方式。
当然,不光是送花,他也送一些小礼物,还会陪着公主殿下出去逛街,李明雪其实并不怎么喜欢出去,最大的爱好是收拾自己的那间小屋子,似乎那间屋子无比珍贵,是用钻石当地板砖造出来的一样,可其实那就是一间很普通的卧房,除了公主殿下自己装点过的室内景之外,和其他的卧房没有任何区别。
作为一个住过皇宫和仙家洞府的人来说,这个举动其实很能说明问题,她是真的把这里当成家了,所以才能全身心的去爱这个地方,至于能不能把这种爱扩展到房屋主人身上,还有待驸马爷自己的努力。
不过对于马拉多的逛街邀请,公主殿下倒是从来不会拒绝,虽然不会像普通小女生那样激动,但多少也会有几分期待,而且马拉多个人的逛街地点选择,是颇合殿下口味的,他不太喜欢去那种特别热闹的地方,反倒是很钟情于安静的小花园。
其实去的最多的地方,还不是外面的街心花园,而是所在小区的那片绿化地,那里有着大量的老人、孩子,以及各式各样的宠物狗,李明雪对狗的兴趣非常之大,常说当初没时间,否则一定会养一只狗。
说这话的时候,公主殿下的眼神中闪耀着光芒,马拉多几乎就要脱口而出:咱们养一条吧。
可看着站在狗群中,以猫咪形象示人的马小二,以及它摇头晃脑的那副德行,马拉多硬生生的咬紧牙关没有吭声,家里已经有了这么个二货了,再来条狗可怎么受得了。
某一日的下午,马拉多刚刚行功一周天,上游戏逛了一圈,在童童的队伍里混了会儿经验,杀了个小BOSS,惹得一群小男生非常不满,而他则心满意足的下了线,穿好衣服走出家门,去了自己那间许久未曾光临的酒吧。
作为酒吧的老板,他和乐凯阳无疑都是很不称职的,于克最近这段时间因为功课的问题没有来,孙铭宇则因为在家养伤,将侦探社的事情也暂时往后推了,偌大一间酒吧,竟然都让夜狐一个人操持着。
最为过分的是,夜狐同学对这个差事非常感兴趣,最近这些日子连他自己在外面那个出租屋都不回了,一天到晚泡在酒吧里面,不断想着招揽客人的新点子,一时间这小酒吧竟然有走出小区,走向街道的趋势,十天的营业额比从前一个月都要好,一个小区酒吧能够做到这一点,也确实是挺不容易的。
钱这东西,现在对马拉多来讲不说一点没用,但作用显然也不是太大了,他修炼所需要的那些灵药之类的玩意,基本上拿钱是买不到的,还都是玄狐一族那边孝敬给李明雪的,只是自己的酒吧销售业绩上去了,他当然也不会不高兴,看夜狐同学实在是够努力,和乐凯阳商量了一下,将工资给小伙子提到了六千块,反正这边管吃管住,价钱也算不错了。
话说回头,夜狐自己拿钱也不知道干什么用,这位玄狐一族打算着力培养的后起之秀,现如今除了在酒吧混差事之外,其余的时间也都用来修炼了,服用的同样是本族提供的丹药,每月的工资通常都拿来买烧鸡吃。
当然,这些都只是听说而已,现实情况马拉多一无所知,所以当他来到酒吧一看,这里几乎已经让他不认识了,地方依然是那么大,装潢的总体风格也没有变,夜狐自己没钱,虽然很想来个大手术,但却也有心无力。
可大方向的不变,恰恰衬托出了细微之处的变化,马拉多和乐凯阳都是北方人,做事素来有些粗枝大叶,夜狐那狐狸天生的细腻风格,让他对那些细微之处的修改非常擅长,加上狐狸原本就爱美,最看不得缺乏美感的地方,小伙子晚上营业白天练功,愣是还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搞了布置,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钱,一律先给马拉多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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