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镯子 (第2/2页)
成为剑仙之后,自然就要有不一样的生活,五胡乱世对于马征来说根本不值一提,各国争来斗去在他看来也只不过是小打小闹,他老人家跟着师父和同门每天修身养性,闲来无事则出去玩玩斩妖除魔的副本,小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
马征所在的冲云剑门虽然不是很大,但却是很有特色,在当时的修真界来说算是一朵奇葩,因为这门派虽说叫做剑门,但经过几百年来的逐渐演变,也不知历代传人都吃错了什么药,传承到现在居然有八成以上是用刀和其他奇门兵刃的,还有一些是空手对敌的,坚持用剑的不过一成五左右,让本派掌门大感颜面无光。
可颜面无光也没用,因为掌门人最擅长的也是刀法,手中一柄乌金刀使得出神入化,马征曾经在某次斩妖除魔活动中见过掌门人出手,那口乌金刀不过是随口挥了挥,便有一些修为较弱的妖族转眼化为飞灰,可见掌门人功力刀法之精深。
问题越是这样,掌门越觉得自己死后无颜去见祖师爷,每每收到新弟子,都要仔细询问一番,考察一番,看看该名弟子是否有学剑的想法和天赋,可这么多年下来,冲云剑门里的各种奇特法术,以及乱七八糟的武技,早已经在圈子里传为佳话,人家就是奔着你那些东西来的,想要找到一个正经学剑的反而难如登天。
直到马征的出现,这位既有仙缘慧根,又会一手上乘剑法的弟子,着实让掌门欣喜万千,最关键的一点是,这位弟子非常喜欢学剑,更是能够将手中长剑当做自己的亲人,这可是上佳的剑仙传人。
因缘际会之下,马征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成为了冲云剑门的重点培养弟子,师门长辈对他宠爱有加,有什么好事总会先想着他,无论是上好的法器,还是炼制出来的极品丹药,总会有他的一份。加上马征这人灵根深厚,修炼又很勤奋,因此进境也是飞快,每次门中较技都能体现出自己的进步,让长辈们觉得自己的辛苦没有白费,也就对他更是喜爱。
既然身在以杂学出名的冲云剑门,除了练就一套出神入化的剑法之外,马征多多少少也沾了些杂七杂八的法门和法器,经历得多了,他甚至自己能够炼制一些东西,在冲云剑门中算的一把好手,炼制的法器中最有名的,就是一柄据说可以操纵雷电的破天锤,以及一个可以将命魂燃烧,祭炼出魂魄替身的命魂镯,传承到了现在,则成为马家四宝中的两件。
原本按照这个规律发展,冲云剑门下一任的掌门人非马征莫属,可一次意外却将这个幸福而又甜蜜的剧本彻底撕碎了,冲云剑门在一场大战当中,遭遇了两股妖族的联合绞杀,门中大部分人都被杀死,少数人逃的不知所踪,掌门也在那次陨落了。侥幸逃得性命打的马征找了一处偏僻小镇,过起了一般人的生活,娶了媳妇生了孩子,并且建立了人间界的一个修真家族联盟,本人出任盟主,一直试图找当初那两股妖族报仇,可因为实力有限,久久不能成行。
随后,在他一百三十岁的时候,遭遇了一群修为极高的妖族围攻,本人不幸身陨,夫人带着儿子、以及那柄破天锤跑了出去,命魂镯则遗失了,久久不见踪影,直到大唐中期的时候,才又因缘际会的出现在马家人的手中,只是当命魂镯回来的时候,马家人发现了一个问题,里面的命魂之力消失了大约三分之一左右。
又过了一百年,修真界突然出现了一伙儿人,这伙儿人自称为灵祭祀,使用的手段和当年马征的魂魄替身极为相似,却又有些似是而非,但有心人全部觉得,这些人怕是得到了那个命魂镯中的力量。
看到这一段,马拉多突然想到,那个叫做上野葵的女人,脖子上系着一条项链,虽说只能看到最上方的一段,但那种古怪的造型,确实很像是自家的命魂镯,而陆然的戒指也和镯子有异曲同工之妙,想来当初那些人得到了命魂镯中的力量,也照着样子仿造了很多容器,并将那三分之一左右的力量分成数份,传承到了今天。
如果殷天秀所说的那个一直埋伏在暗处,战力十分强大的神秘人真的存在,那么再加上陆然,至少已经有四个灵祭祀了,若是想要和他们斗上一斗,自己怕是也要学一学如何使用命魂之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