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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侦探社的鸡毛蒜皮(上)

第三十七章 侦探社的鸡毛蒜皮(上) (第2/2页)

和之前那批看起来中规中矩的东西不同,这第二批可是着实有些真材实料的,都是一些侦探手册之类的玩意,而且大部分还是外文版的,如果不是马拉多英语不错的话,几乎都不知道这厚厚的一大摞究竟是些什么东西。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书籍让他很感兴趣,那是一些关于神仙妖怪之类的书,有中文和外文两个部分,而且并不是出版类读物,天知道孙铭宇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问起来时,对方很大方的回答说是个人兴趣。
  
  好吧,个人兴趣,看着眼前这个仙魔发烧友,马拉多忽然有了一种很幸福的感觉,虽说刚刚接触的时候被吓个半死,不过现在好歹也算是业内人士了,比起发烧友们还是要强了不少,至少他不用每天拿着这些或真或假的书本,去揣测神仙妖怪是否存在,以及他们会在什么地方出现这些无聊的问题了,他酒吧里面就有一只妖怪。
  
  第三天晚上的时候,于筝筝来了,几日工夫不见,小姑娘气质又是一变,从最初那个温文尔雅的好姑娘典型,慢慢有向白骨精转化的潜质,马拉多对此倒是毫不惊讶,首先他认为于筝筝本身就有这种潜质,而且只要和孙铭宇这个侦探社挂上钩的,或多或少都会往这方面靠一下,这是题中应有之义。
  
  连续两天半的时间,让马拉多对孙铭宇这个人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当然这种了解并非是最初那种毫无理由的反感,而是抛开先入为主的成见,通过细心观察,旁敲侧击了解到的优缺点。虽说这次的了解依然是以缺点为大多数,不过马拉多个人感觉,他已经非常客观而且大度了,这主要还是孙铭宇在比武的时候很光棍不矫情的缘故,换做其他人的话,他才懒得用这种比较中立的方式来看人呢。
  
  而用中立的方式进行观察,得出的结果就是孙铭宇这人尽管有些贱兮兮的,但个人能力毋庸置疑,除了因为特殊原因造成的身体或武力差距之外,其他方面甩马拉多不止一条街,可以说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大少爷而已,而是标准的精英分子,有头脑,有身体素质,还有出色的气质和气度,马拉多与之相比,最多就是个功夫不错,但没什么大志向的大男孩而已。
  
  也难怪一向没个正形的乐凯阳会对这人如此看重,换成自己的话,如果没有李明雪到来前后的一系列故事,怕是也会对这种突然冒出来的大拿顶礼膜拜,而后毫不犹豫的加入侦探社。
  
  当然,如果没有李明雪的话,他可能也就勉强以一个无特色人员的身份加入进去,最多就是个稍微具有战斗力的边缘人物,绝对不会是像现在这样的被对方重视。
  
  也正是因为如此,对于筝筝这种原本就具有白骨精气质的姑娘来说,在结识这种精英人士,并在一起工作几次之后,潜质被激发出来也就在所难免了。
  
  不过此时的于筝筝,关注点明显不在孙铭宇身上,而是直接找上了马拉多,很是关切的问道:“你这几天做什么去了,怎么也不见出来?”
  
  “忙,非常忙,确实很忙!”马拉多立刻换上一副正经人的脸色,几乎将保卫地球四个字写在额头上了,他可不敢说自己这些天一直在和另外一位姑娘研究成仙之法,只得搬上了一大堆充满艺术气息的理由,比如什么研究陶罐的烧制方法,茴字的四种写法等等,总算是将此事遮掩了过去。
  
  人员基本齐备之后,侦探社也开始逐步进入正轨,虽说依然是没有生意可做,但这种行业和古董行也差不多,都属于半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类型,加上孙铭宇要让这个侦探社和原来那个侦探爱好者俱乐部完全剥离开来,势必也停掉了一些口风不严的客户,因此没有生意倒是不太稀奇,重要的是大伙儿终于有些事情做了。
  
  就连对这侦探社一直都有些不太感冒的马拉多,都必须承认一件事情,就是有了侦探社之后,大伙儿的精气神似乎都提高了不少,再不是从前那种混日子的感觉了。
  
  到了第四天的时候,原本就有些激昂的局面变得更狗血了,因为李明雪殿下终于驾临了这个由平民和富商子弟开设的小侦探社,并堂而皇之的坐在了主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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