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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狐族之地

第三十章 狐族之地 (第1/2页)

马拉多回头望去,只见乐凯阳果然从后面走了过来,穿着白坎肩儿和大裤衩儿,脚下一双趿拉板儿,哼着北京版十八摸,晃晃悠悠的往这边靠近,走到近前很奇怪的问道:“马爷,您怎么跟这儿呢,买菜去啊?对了,跟你说个事儿,我今儿晚上要跟一朋友当侦探去,店里头你和于克多留点儿心,我那朋友是……哎呦,孙爷,您怎么也跟这儿呢?”
  
  孙姓少爷见了乐凯阳,如同流浪儿童见了亲爹娘,久旷怨女撞上臭流氓,嘿嘿嘿的咧开大嘴,上去就是一个熊抱,两厢那么一映照,马拉多总算明白自己为什么觉得这位孙少爷的贱笑有点儿眼熟了,根本就是个乐凯阳的1.5倍扩大版嘛,难怪两个人看起来交情不错的样子,果然是有共同语言的贱兮兮组合。
  
  乐凯阳这个和稀泥外带作证的主儿一出现,这架自然也就打不起来了,经过互相介绍,马拉多这才知道,这位孙少爷大号孙铭宇,和他们同岁,家里老头子是做建材生意的,而且据说还不小,这一点倒是足以从那辆车上头看出来。孙铭宇这人爱好广泛,除了对家里头生意兴趣不大之外,其他基本上都玩得转,属于技术型能手,要放的过去国营工厂里头,估计没几年就能带徒弟了,没事做个手工模型,陶器艺术之类的,都算得上是行家里手。
  
  不过此人最大的爱好,还要说是当侦探,这年头大少爷们各种爱好都有,马拉多也没当回事,不过孙铭宇还有个会员制的侦探社,据乐凯阳说并不是什么草台班子,是拥有全套正规办公设施,真正具有破案能力,而且帮助警察破过几次小案子的,还拿过好市民奖状的,这可就有些不一般了。
  
  要知道侦探这东西可不是谁都能玩的,敢干这个的好歹也得有些过硬的身手和胆量,那些罪犯可不管你是谁,尤其是国内的罪犯,向来只怕正经的警察,侦探之类的根本就没概念,你敢惹他就真敢跟你下狠手。能在这个圈子里玩出些名堂的,怎么着也得是有点儿真本事的,虽说孙铭宇的侦探爱好者社团只是破过一些小案子,但好歹也算是开过张的场子了,因此对这方面有兴趣,或者是单纯图个新鲜的年轻男女自然是一窝蜂的扎了过去,于娜娜就是其中的一员。
  
  而乐凯阳的加入,最初还只是因为陪着于娜娜玩,不过前两天当他真的堵住了一名惯偷之后,那种为民除害的自豪感,以及好久都没有体会过的刺激感瞬间充斥全身,从那起就成了侦探社的常客。
  
  乐凯阳这人脑子非常灵活,说是聪明过人也不过分,如果不是自甘堕落,甘愿每天晃来晃去的话,成就绝对不止今天这些,进了侦探社之后参与了两次行动,他的缜密思维和不算差的武力值,让他迅速成为了其中的骨干力量,也迅速和孙铭宇拉近了关系,而今天孙铭宇过来找他,也是来商量最近的一个案子的。
  
  再次看了看孙铭宇,这厮依然是一副欠抽的贱笑,和乐凯阳半斤八两,马拉多怎么也不能将这副形象和影视剧中经常出现的神探们挂上关系,见两人确实认识,而且有正经事要谈,闲聊几句也就告辞,继续去买自己的菜,两位侦探则一脸神秘的进了酒吧,继续向下一个好市民奖而努力。
  
  三日之后,马拉多关照了于克在酒吧多照顾一下,自己跟着李明雪离开市区,一路御剑腾空,前往玄狐一族所在的某座神秘的大山而去,就他个人而言,算是充当秘书角色,跟随领导到下面去视察工作。
  
  这座神秘大山究竟在什么地方,他也没仔细打听,因为自从上了李明雪的飞剑之后,马爷就再也顾不上其他了,全都是如何掌握平衡,以及万一摔下去要如何才能不被当场摔死。李明雪的飞剑明显非常高级,只需要往空中一扔,不用念什么咒语,也不用什么法器激活,就能自己凭空放大数倍,变成一个冲浪板大小的巨剑,可以供人驱策,御剑飞行。
  
  马拉多这人胆子还算不小,敢玩蹦极,冲浪也曾经有幸试过几次,只是在不知道多高的天空之中,踩着这么一块板子高速飞行,对他来讲还是头一次,不可避免的出现的恐慌情绪,好在李明雪倒是也挺照顾他,用一根锁链将两人腰部栓在一起,只是即便这样,那种风驰电掣带来的感觉也是不同寻常,除了刺激之外,也真心让人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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