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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男儿当杀人

第134章 男儿当杀人 (第2/2页)

公元前二七九年,秦白起伐楚,取鄢、邓、西陵。
  
  公元前二七八年,秦大良造白起伐楚,拔郢,烧夷陵。楚襄王兵散,遂不复战,东北徙都于陈。秦以郢为南郡,封白起为武安君。
  
  公元前二七七年,秦武安君定巫、黔中,初置黔中郡。
  
  公元前二七六年,秦武安君伐魏,拔两城。
  
  公元前二六四年,秦武安君伐韩,拔九城,斩首五万。田单为赵相。
  
  公元前二六三年,秦武安君伐韩,取南阳;攻太行道,绝之。
  
  公元前二六二年,楚人纳州于秦以平。武安君伐韩,拔野王。
  
  公元前二六零年,长平之战,坑杀赵国降卒四十万,前后斩首共计四十五万人。
  
  纵观白起的一生,就是在杀人,直到最后他自己也是死于他的剑下。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君不见,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逐奔儒民泣。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梦中犹杀人,笑魇映春晖。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其?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男儿事在杀人场,胆似熊罢目如狼。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是今生逞雄风。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宁叫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沈涛对于白起这人除了佩服还是佩服,看看人家,这辈子杀来杀去,最后连自己都给杀了,这才是杀人的最高境界。在这个特殊的时代,人命贱如草芥,动辄就是几十万大军的对抗,杀人,对于战场上的任何一方来说都是家常便饭。沈涛就见过一个赵国的小兵,看上去年纪只有十三四岁,但杀起人来那叫一个利索,也许是麻木了,也许他知道,在战场上,不是你杀人,就是被人杀。换个视角,在当今的社会,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你不赚别人钱,别人就赚你钱,死道友不死贫道,等等等等,性质和杀人不差不了多少吗?有些性质比白起还厉害呢!
  
  地沟油,让华夏人民的身体素质立于世界之巅。国外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只有华夏的留学生在现场实施抢救,因为华夏的留学生从小就吃地沟油长大的,国外的这点毒素算的了什么?小意思,湿湿水啦!
  
  鹿鹿鹿牌奶粉,让我们华夏人民,赢在人生的起跑线上。
  
  毒大米、毒鸡蛋、瘦肉精……
  
  华夏人怎么就这么聪明呢?
  
  人家白起杀人用的是刀剑,现在的华夏人杀人不见血,还一杀就是几代人!
  
  “那我呢?我以后还该杀人吗?还要继续杀人吗?”沈涛站在白起墓前,轻声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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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章的内容其实并不多,情节也并不丰富,但对于之后的情节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作为一个市井小民出身的沈涛,之前对于赵家的制裁是杀人,但不可否认,他心中始终还是对杀人存在反感的,本书中的判官,不仅仅会做出判决,还要会行刑,不然……这书没法写了。小涛泪奔~~~求鲜花、收藏、贵宾票票、PK票票、各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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