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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正文 第九章 (第2/2页)

歌听得多了,唐伟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他忽然特别喜欢下雨。每当下雨的时候他就会打着家里的那把大黑伞,唱着令人心碎的情歌在雨中漫无目的的闲逛。有几次他不知不觉的走到了林蔚家楼下,他幻想着能和林蔚在雨中相逢,然后装出一副巧遇的惊讶,说上几句意味深长的话语。可惜这个愿望从来没有实现,因为林蔚此时也跟他一样拿着雨伞等在心上人的门前,幻想着浪漫的偶遇。
  
  音乐也是一种语言,如果没有音乐和爱情,生命将是一片荒漠。有时几首歌曲甚至可以代表一个时代,音乐的变化也往往是时代的变化。从前学校每次组织活动,老师都会让唐伟和同学们唱《让我们荡起双桨》《学习雷锋》,现在有了港台的流行歌曲,大合唱的曲目也换成了《明天会更好》《让世界充满爱》。时代在进步,人们嘴中哼唱的歌好像也多了人情味,不再掺杂冷冰冰的政治色彩和盲目的个人崇拜。唐伟有时还会依稀记起自己穿着白衬衣,戴着红领巾,抹着厚厚的腮红,站在最前列高声歌唱的情景。因为喜欢,所以学校演出的时候他都非常认真。唐伟十分幸运,父母给了他一付好嗓子。他唱歌很好听,不跑调,一首歌只要听上两三遍就能唱下来。宋凤芸发现了儿子的天赋,开始教唐伟识谱。他没想到母亲竟然懂得音乐,怀着对母亲的崇拜之情,唐伟专心的学习着。没用多久他就学会了简谱,而他对音乐的理解和喜爱也更上了一个层次。他不再只喜欢唱歌,又迷上了乐器,但是家里没有条件送他去学习。此时唐建生忽然展现出慈父的一面,他找出家中唯一的一件乐器,那是他下乡插队时用过的口琴,手把手的教起唐伟来。唐伟很惊异,这完全超出了他的想像,原来与自己共同生活了十一年的父母是一对音乐达人!看着唐建生吹奏时投入的神情,听着从口琴里传出的优美旋律,他甚至觉得是在做梦。唐伟不喜欢父亲,在他眼里父亲粗鲁、无知、脾气暴躁,从来就没有跟自己轻声说过话,他甚至没见过父亲看过书读过报,他一直以为父亲就是一个只知道干活的文盲,想不到他还有这样的本事。父亲的形象瞬间在儿子心中高大起来。其实唐伟不知道,唐建生很有才华的。他口琴吹得很好,拉手风琴更是一流水平,而且唐建生还写得一手好字,在北大荒时连队的版报条幅都是他写的。
  
  唐建生是个好的演奏家,却不是个好老师。与其说他在教唐伟倒不如说他因为口琴唤起了心底沉睡多年的往事。他吹的歌曲唐伟全都没有听过,而唐伟会唱的歌他也不喜欢吹,好在唐伟已经学会了简谱,口琴又不是很难的乐器,只要唐建生把技法教给他,唐伟自己慢慢练习,时间不长他已经吹得有模有样。他吹的第一首曲子是母亲通过记忆一句句写下来的《握别》,那是母亲最喜欢的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后来又成了他最喜欢的歌。十几年后唐伟成了一名贝斯手,和几个朋友组建了乐队,他给乐队起的第一个名字就叫做握别,只是因为朋友们不喜欢他才又起了一个名字叫做瑕疵。有一次朋友聚会,一个朋友的孩子拿着口琴胡乱的吹着,唐伟从孩子手里抢过口琴,吹起了自己最熟悉的《握别》。在别人的赞叹声中,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突然时间仿佛倒流,眼前的酒桌、朋友一下子消失不见,所有的一切从模糊又变得清晰。他看到母亲坐在缝纫机前,边轻声哼唱边在纸上写着谱子。母亲转过身笑着交给他,那是一张已经发黄的旧票据,上面写满了一串串的阿拉伯数字,535161655352712。唐伟甚至看见了自己,一个十一岁的衣着光鲜,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的美少年。对了,还有美少年手中的口琴,那是一把银白色的国光牌的口琴,上面还有他自己唾液的味道。
  
  人应该至少会一样乐器。口琴成了唐伟少年时代最好的朋友,他伤心难过的时候总会在无人的角落吹起它,他和它分享着自己的喜怒哀乐还有内心的秘密,直到他学会喝酒才渐渐忘了这个曾经亲密无间的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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