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云之羽 (第1/2页)
云峰是被热醒的!
等到他醒来的时候,全身像是浸泡在水里一般,但是身体的感觉很奇怪,很热,像是有一股暖流在全身乱窜,自己的骨骼酥.酥软软的,虽然有些燥热,但是却觉得异常舒服,而且自己的怀里还抱着两个冰棍,等到云峰回忆起自己好像把寒冰刃抱在怀里减缓痛苦的时候,顿时心疼不已。
九色流光异彩的九品武器啊!
自己都没有摸过几回就已经变成两根手指粗细的冰条了,这让云峰觉得很郁闷,狗屁哒哒的千年寒冰,竟然这么容易就变成一瘫冰水了!
其实云峰不明白,寒冰刃之所以碰触就会冻结物体是因为表面缠绕的千年寒气,自己借着地狱火的暴虐,彻底压制了寒气,同时不断的把寒气吸入体内来对抗地狱火,失去了寒气的寒冰刃不过就是一对用冰雕刻出来的冰剑而已,而失落之塔的顶层到处都是一池一池的岩浆,平时是云沐浴的地方,那热气充斥着整片地方,一对普通的冰剑怎么可能承受的了那种热量。
“不过是一把破玩意而已,至于那么心疼么。”云不知何时站在云峰的面前,赞叹道:“不错,连我的血液都能融合,看的出你确实有追求强大的信年,而现在的你已经得到伟大的魔王云所赐给你的力量,你是否已经感觉到了自己的强大?”
云峰本能的捏了捏手,但是在用力的瞬间,云峰竟然觉得自己的力量比以前大了数倍,只是稍微的用力,云峰就觉得自己的肌肉鼓掌起来,而且在自己用力的瞬间,云峰像是能够看见自己体内一般,看到一丝黑色的火焰在自己血管里飞速的移动着,全身变的灼热,但是却不怎么难受,只是像有用完的力量一般。
喝!
云峰突然蹦了起来,抬脚就朝着云的脸上踹去,云本来也是一楞,怎么也没想到云峰会突然暴起动手,但是以战斗为活着的乐趣,云早就让战斗变成了自己的本能,虽然思绪上没有跟上云峰突然而来的攻击,但是身体却是本能的出现反映,抬着胳膊就横在自己身前,但是云峰的力量似乎远比云想象的大了许多,硬接了一下后,云竟然硬是往后退了半步,而云峰也是一阵欣喜。
自己竟然把云给逼退了?
连两个七阶战将都做不到的事情,自己竟然做到了!
尽管只是偷袭,云的身边也没有那把如影随形的血红镰刀,但是云就仍旧觉得惊喜。
落地后,云峰立刻又朝着云冲去。
三拳十二脚!
云峰的拳脚功夫其实并不怎么样,老酒鬼擅长剑,影馗也是如此,其实不管是战士还是斗士,都很少有人在拳脚上下功夫,所以云峰的动作实在有些难看,可是,云峰很快,他的速度和出手本就不慢,现在却是变的更快!
所有的攻击仿佛就像在一瞬间完成的,也许有人站在一旁观看的话就会发现云峰从始至中似乎只打出一拳那般,但实际上云峰已经完成了一连串的攻击。
可是,所有的攻击却被云悉数挡下!
作为堕落阵营最好战的王,云的败绩并不多,他的强大并非轻易能够击碎的。
云峰的拳头无一落空,全部打在云的身上,可是却起不到半点作用,相反的,在云峰打完的瞬间,突然感觉自己全身又如同火烧般难耐,刺痛的感觉遍布全身,黑色的火焰猛的从云峰的身上窜了出来,包裹着云峰的全身!
云突然动了!
速度同样快的难以想象,红光一现,云的手掌就卡在云峰的颈间,砰的一声,就直接把他给按在了墙上,而那火焰则是快速的朝着云的身上流动,快速的被云身体表面的火焰吸收同化。
云道:“我本来以为你最多只能得到我的力量或者绝对防御的鳞甲,却没有想到你竟然拿到的是地狱火的能力,不过,地狱火不是那么好驾御的,在你无法使用前,最好不要使用斗气,你的斗气已经跟地狱火彻底融合了。”
云峰看了看自己的手掌道:“地狱火?我现在是堕落阵营的怪物了?”
云道:“如果你愿意的话,那你就是,我也将给予你更多的力量。”
云峰冷笑道:“你要是把一个人的手脚打残后,还指望着对方感谢你么?”
云道:“最起码你变强了,从蝼蚁变成了稍强的蝼蚁,而且我从不强迫别人,如果你想离开的话,现在就可以走了,但是你会遭受唾弃,受尽追杀,你无法活下去,最终,你会回来的,回到失落之塔,回到我的身边。”
云峰大笑道:“若是如此,我宁战死!”
“那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战死,可是最光荣的死法。”云摸出一片浮现着金光的羽毛道:“这是云之羽,天空之王的坐骑,火焰凤凰的羽毛,我在里面加了传送阵,启动的时候,不管你在什么地方,都会被传送回来,如果你有一天想回来的时候,那就折断他,但是你要记住,机会只有一次,只要你折断他,不管你面对任何人,失落军团也会站在你的身后,但是所代表的意义,我想,你应该懂的!”
云峰道:“我不需要!”
云道:“如果你想离开,那就必须拿着,哪怕离开这里后,立刻丢弃。”
“你不会如愿的。”云峰拿过云之羽道:“我现在能走了么?”
“当然,我说了不会阻拦你的。”云笑道:“不过,现在的你已经不能去神殿了,但是你不用担心,堕落阵营不需要进行虚伪的祈祷,更不需要懦弱的奉承,变强的方法就是杀戮,只要是生物,不管什么阵营的都可以,你杀了他们后就可以直接得到能量,那些能量会改造你的身体,直到你的身体无法变的更强为止,也就是天神阵营说的天赋,严格来说,两者间除了说法不同,方式上并没有区别。”
云峰道:“废话完了么?”
云并不生气,指是信手挥了挥,打开同往下层的传送通道。
漫天风雪!
冰封谷的天空如同往昔那般阴暗寒冷,天空中千年未曾停过的雪花仍旧在那里纷飞着,稀疏的撒向大地。
不知道从哪窜出来的雪人王举起巨大的手掌朝着云峰的脑袋拍落,眼看着就要砸中云峰脑袋的时候,云峰猛的伸出手掌向着雪人王的胸口按去,黑色的火焰跳动着开始侵蚀雪人王的身体,片刻的功夫连灰烬都没有留下。
但是那火焰并未立刻散去,而是快速的开始侵吞云峰的身体,云峰里面试着压制体内暴虐的地狱火,把手伸入积雪中快速的降温,好不容易才把地狱火给灭去,但是受到反噬后,那沉闷的感觉让云峰不由的往外吐了口血。
云峰现在知道云确实没骗自己,叛变投向堕落阵营,通过于恶魔的血液融合确实能够得到强大的力量,自己不光各种能力大幅度的提升,还得到了地狱火,只是地狱火明显是一把双刃剑,现在的自己还无法使用,而且那雪人王死后,确实出现了一些肉眼可见的白色能量球迅速的涌入自己体内,这样的情况云峰见过很多次,在神殿跪拜祈祷后,天神赐福就是这样把功绩转换成能量送入每个人体内的。
自己真的变强了!
如果有一天能彻底控制地狱火,自己甚至能够拥有同云那样的力量,就如同云说的那样,到时候自己可以站在顶端,俯视着,嘲笑一切孱弱的存在。
云峰觉得自己应该欣喜才对!
变强,变的厉害,这似乎是大多数人梦想的存在,每个人离开养育自己的村落,拿起武器的时候,总是会告诉自己要变的强大,然后在大陆扬名,云峰当然也是这么想的,没有理由,没有原因,这只是种本能,就像自己四周的人都这么想着,期待着,到最后自己也将变的理所应当。
但是,云峰突然觉得格外迷茫。
从小就像别的孩子那样,渴望着离开存在,成为不世的强者,但是到底为什么要成为强者呢,云峰从未想过,得到力量后该做什么,云峰一样没有想过,只是其他人都想着要长大,要变的更厉害,所以,云峰也这么想。
现在自己得到了,可是值得么?
云峰仰躺在雪堆中,自己现在到底能算是人类,还是恶魔,其实那不重要,只是付出这样的代价,付出要被天神阵营追杀一生的代价,也许要过着暗无天日,东躲西藏的生活,这样的代价到底值不值得?
云峰心想,如果真的因此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应该就值得吧。
兰烈想要自由,不再被管束,所以他拼命的变强,等到他得到兰家承认的时候,也将得到自己想要的自由。
兰晨想让家族强大,所以他也要变强,只有坚强的实力才能让自己家族兴盛不衰。
九十九想要保护自己曾经失去的东西,所以他找到了兰醉月,只有得到强横的实力,才能保护兰醉月,所以九十九才会从一个碌碌战士变成一个冷漠傲然的战将。
可是,自己变强之后想得到什么?
“我要去找影馗,若他活着就救他,若他死了就帮他报仇!”
云峰沉默了许久,始终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但是云峰却突然想到自己最想做的事情,那就是去找影馗,作为自己生命里和老酒鬼一样是最重要的人,即便是真的死了,云峰也要为了影馗踏平狼魂要塞,踏平那片属于骷髅王的森林。
云峰捏紧着拳头狠狠的发誓着。
失落之塔!
云是寂寞的,特别是像他这样一好战的人,尤其会感觉寂寞。
因为,云可以没有朋友,但是不能没有对手,可是在失落之塔内,除了阴暗,潮湿,腐臭还有跳动的火焰之外,这里没有云的朋友,更没有云对手的。
事实上,这世间能成为云对手人也着实不多。
但是,现在云的身边却站一个。
那人有些矮,只有八九岁孩童一般的身高,事实上,他的样子看上去也像极了一个八九岁的孩子,粉嫩玉琢的像一个可爱的瓷娃娃,声音同样的好听,很柔软,细声细气,给一种很悦耳的感觉,可是他的身上却散发着一股阴冷的味道,即便是云身上的火焰似乎也在瞬间被削弱了几分,而且任谁知道他身份的话,都不会觉得他是一个可爱的孩童。
天空城的王!
天空之王菲尼斯!
菲尼斯突然开口道:“我觉得他会让你失望,而且他跟你不一样,他不像你那样,无时无刻的想变强,甚至没有任何理由的只是想,他不是适合的人选。”
云笑道:“重要么?我现在已经不是五魔王了,血翅和海王那两个该死的混球不会把我放在眼里的,所以,无所谓了。”
菲尼斯道:“难道你就不想报仇了?你现在挑选了这样一个人,姑且不论他的实力如何,我甚至怀疑他会不会回来,回到失落之塔,枉费你大动干戈的跑去闹事,却带回来一个懦弱的废物。”
云道:“那就算了,再等个百年,到时候再选一个新的就是了,倒是你现在一直偷偷的在大陆上跑来跑去,有适合的人选了么?”
菲尼斯道:“你还有空管我的事,怎么一点都不着急?”
云道:“我为什么要着急,我都说了,我现在又不是五魔王,急的应该是你们五个,而且我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问题,如果你不信,你敢跟我打一赌么?”
菲尼斯道:“什么赌?怎么赌?”
云道:“我们就赌他会不会回来,回到失落之塔,然后成为失落之塔的主人,成为失落之王!”
菲尼斯道:“我赌他不会回来,说不准没几天就会死在别人手里了,你呢,赌他回来吗?”
巴洛笑道:“当然,其实不用赌,我知道,他终究会有一天渴望站在最强的顶峰,所以,他一定会回来的。”
勇士之乡的夜晚永远都是如此的热闹。
每个人都高举着酒杯欢闹着,不管是男人们,女人们,他们开心的仰头大醉,不介意肌肤之亲,疯狂的扭动身躯,找寻着乐趣,如果碰到喜欢的人们,他们也并不介意跟对方共度一个激情的夜晚。
这就是勇士之乡。
每天都会新的人来到这里,每天也会有新的人离开这里,很多传奇故事会在大陆上发生,而勇士之乡就是这些故事的源头,每一个传说故事都是从这里开始的,也许今天在身边喝酒的小菜鸟,明天就能成为大陆上最强的战士,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如何,所以他们总是会抓住现在,喝酒,欢闹,宣泄着身体内多余的精力。
勇士之乡就是这样一个热闹的地方。
但是,只有一个地方是例外的。
那地方位于勇士之乡的尽头,也是勇士之乡最雄伟的地方,而那里就是神殿。
神殿是个庄重的地方,而庄重的地方一般都格外的冷清。
神殿当然也不例外,白天的时候他会显的热闹一些,人来人往,来这里祈福的人自然是不少,但是每当夜晚,那些僧人和神侍睡下的时候,这里自然是最安静的地方,出于对天神的敬畏,就连神殿前的道路也是极少有人会走过。
阿查就是勇士之乡的大神侍。
其实,阿查这个名字在十几年前的西北区,接近昏黄沙漠的地方很有名,只不过那也不是什么好名声,大多数人听到阿查的名字,多半是想把他碎尸万段。
因为,阿查是个专做雇佣生意商人。
圣职者向来都是最重要,却最弱小的存在,他们需要依附着别人才能战斗和生存,正因为如此,圣职者才变的可悲也可怜,很多人们并不怎么看的起圣职者,在得到珍贵的材料或者不错的武器时,他们想要独吞的时候,总是会抛弃圣职者,一些歹毒一点的甚至拔刀相向,所以,为了保护圣职者,大陆上便出现了很多雇佣商人。
珑月就是其中很成功的一批,珑月本身就是月精灵,在大陆上风雨飘摇的过了很多年,当年还被人口贩子卖过,她深知那些人们所不知道的黑暗,还有圣职者的痛苦,所以她成了一名雇佣商人,专门做着圣职者的雇佣生意,只要收了钱,那在解除雇佣之前,任何所得的装备或是材料,都将不需要分给圣职者,也就极大程度的减少了那些圣职者无为的伤亡。
阿查也是个雇佣商人,他不光有着大批的圣职者,而且还有很多身手高超的战士或是其他职业,只要出的起价钱就可以雇佣他们做任何事。
但是,阿查同珑月不同,珑月只是个商人,他遵守商人的法则,只要给了钱,珑月就会给出最好的服务,阿查却只是借着商人的名头而已,因为在阿查手里雇佣人手,是拿命来支付的,说的直接一点,阿查的真正身份不过是匪徒而已,当他们的雇佣者离开城市的时候,就注定那些人将不再出现了,而那些值钱的东西,自然落在阿查的口袋里。
阿查就靠这一行做了很久,也赚了很多的钱。
在表面上,他是个信誉极好的商人,而且很大方,是天神忠诚的信奉者,但实际上,阿查做的坏事很多,不光偷袭劫杀那些有钱的雇主,还从村落拐卖那些刚刚成年的精灵圣职者,碰上不听话的,还会把她们卖去不夜城,让她们日夜城供人玩弄,饱受艰熬。
但是夜路走多了,总要撞到鬼,阿查最终也踢到了铁板,不光事情被揭穿,还被神殿颁布了通缉令,落的离乡逃窜的下场。
但是,阿查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总是喜欢给自己留后路。
所以,阿查每年都会向神殿捐赠大笔的财物,而且并不是只向当地的神殿,而是大陆上数十个神殿捐赠,这可是一笔极大的数目,但是阿查从未停止过,而且一捐就是十几年,因此那通缉令虽然是颁布了下来,但总有些神殿会往开一面的,同时阿查也依靠着金币和自己的实力,给了自己一个新的身份,随后还通过了测试,来到勇士之乡的神殿成为大神侍。
在别人看来大神侍似乎清苦了些,但是在阿查看来,这是一个美差,那些贡献给神的捐赠,其实说白了还不都是自己的,至于是否会遭到天谴,阿查从未怕过,若是他害怕,当初也不会做出那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了。
因为,阿查一直觉得这世间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穷了,太穷的话,活着也没多大的意思,而阿查最大的兴趣就是在睡前好好的清点一下神殿仓库内的宝贝。
但是,今天阿查进入库房的时候,却看见一个人!
按说库房重地,除了那负责管理的僧人也只有大神侍能够随意进入,那眼前全身都罩在斗篷里的黑衣人是哪来的?
阿查本来还想喝斥,偷东西竟然偷到神殿来了,这完全是对天神的亵渎!
但是,当那穿着斗篷的黑衣人转过脸来的时候,阿查却是说不出话来了,双腿一软,便跌坐在地上朝后退去。
红色的眼睛!
天神阵营叛逆者的证明!
黑衣人道:“我本来只想回来拿属于我的剑,却没有想到你要自己撞上来。”
阿查吞咽着口水道:“你没死?”
黑衣人道:“你似乎巴不得我死了。”
阿查道:“我是大神侍,只是按照神昭做事,我并没有杀你的意思。”
黑衣人道:“我当然知道,难道你没有看到我的眼睛么?那说明你说的都是实话,所以我不打算杀你。”
阿查道:“你说的是实话?”
黑衣人笑道:“当然,你现在可以走了,我既然拿到了自己东西,也该走了。”
阿查打了个颤道:“我转身后,你不会就动手杀我……”
阿查的喉咙一抖,硬生生把话咽回了肚子里,用手捂着喉咙,不停的抽搐着,但仍旧无法组织红色的血液从指尖流出。
黑衣人道:“我本来真的没想杀你,可惜,像你这种人早该死了,你记得珑月么,当年那个因为不听你话,所以被污辱,然后被你卖掉的月精灵圣职者,我本来也不知道你当年做了这么多龌龊事,可是我为了找神殿库房来了好些天了,偏偏你喝醉了总爱说些胡话,所以我就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而且很不凑巧,我跟珑月是朋友,我也只帮朋友!”
“你,你……”
阿查努力的抓住对方的斗篷,但最终没有半点用处,只能软软的倒在地上,他看到的只有那把剑,那把极薄的月光剑。
醉月酒吧是兰城极有名气的酒吧,远非一些普通的酒馆能够比拟。
因为,这里是兰醉月开的酒吧。
不管是为了博美人一笑或者是想跟兰家搭上一些关系,反正怎么样的理由都有,总之醉月酒吧的生意向来很不错,而自从失落军团攻击兰城之后,醉月酒吧的生意就好,只不过这一次来的人却不是为了兰醉月,而是为了另一个人。
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白发白袍,认识他的人都喊他九十九,同时他还是七阶的战将,即便是在同云大战中落败,但无论如何,百年来大陆上出现的七阶强者实在太少了,少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而现在兰城之内竟然出现两个,这实在是一件让人非常振奋的时间,所以,很多人都特意跑来醉月酒吧,他们并不奢求九十九会搭理自己,甚至不敢于他坐在同一桌,他们只是想看他一眼,也只为看他一眼。
其实,九十九很久以前就开始在醉月酒吧喝酒了,只是那个时候谁都不认识他,冷漠,少言,也没有人愿意认识他,而现在所有人都想结交他,可那些冷漠却成了最好的屏障。
所以,时间越久,越是没有人敢跟九十九搭腔,所有人都安慰着自己想,其实能跟这样一个高手在同一个酒吧,也许同样算是荣幸吧。
可是,今天,九十九的桌前坐着个男人。
所有人都想看看这不自量力的人是谁,期待着九十九会抬手把他给丢出去,但是,让人很失望的是九十九拿了拿酒壶,竟然亲自给对方倒上一杯。
这确实让人很惊讶。
但是对于云峰来说却正常的很,因为,他跟九十九也能算是朋友。
云峰笑道:“你现在也算是名人了,你知不知道,我今天进城的时候,我就听到一件很好笑的事,你知道那些人是怎么说的么,他们说,你之所以叫九十九,那是因为你一共有过九十九个女人,还有一些漂亮的女孩还期待着自己能让你的名字改成一百,你说这事好不好笑?其实,我们谁都知道,这世间若论痴情,你一定能排的上号。”
九十九道:“你跑来就是想跟我说这些?”
云峰道:“其实,我只是想起醉月姐的酒了,那时候兰晨带我来到兰城的时候,我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醉月酒吧,然后就是醉月姐亲手调的酒,每次想起来都是回味无穷啊,所以就忍不住进来了,而我进来的第一眼,竟然恰巧没见到醉月姐,而是见到你了。”
“看来他要比我吸引人多了。”兰醉月把酒放到两人跟前道:“慢慢喝,今天的酒钱算我的,但是,你可不要把我给喝穷了。”
云峰笑道:“那是自然的,醉月姐,你知道么,你一直就是最迷人的。”
兰醉月难得的笑道:“我看,是我在请你喝酒的时候,你才会觉得我迷人吧。”
云峰笑笑,只是拿着酒杯跟已经回到酒台后面的兰醉月示意了一下。
九十九道:“你其实应该先去见兰公子,他实在很担心你,只是兰城确实有些乱,他也确实有些忙,所以才没空找你。”
云峰道:“我知道,他一直就是把家族放在第一位的,但是他同样也是个不错的朋友,所以我已经让醉月姐送信给他了,只不过我觉得兰城似乎很平静,难道有什么不妥么?”
九十九道:“圣战军团在兰城扎根了,你难道不知道么?”
云峰道:“进城的时候听说一些,是因为那个跟你一样达到七阶的副团长是么,有他在的话,确实能让圣战军团深入人心,这么多年七阶的强者太少了,他们若是出现在哪个城市,必然让那个城市疯狂,想要赶走圣战军团,怕是不容易。”
九十九道:“那不是我该想的事,我只管喝酒和杀人。”
云峰道:“如果让你跟那个副团长真的动手,你们谁能赢?”
九十九皱了皱眉,随即陷入沉思,按说云峰这问题有些难回答,作为一个强者,很难让自己承认自己不如别人,但也无法否认一个对手,而九十九现在却是真的在思考,思考着云峰的问题,两人之间到底谁更强一些。
良久,九十九才道:“可能他比我强,我踏入七阶未多久,但看他的样子似乎已经有些年月了,即便实力相差无己,论战,我非对手。”
云峰道:“那如果我跟你联手呢,有没机会偷偷的弄死他?”
九十九难得的笑了笑,但是云峰却明白那笑容的意思,九十九自己本就一直在隐藏着实力,云峰曾经所见识过的九十九,根本只是隐藏之后的战力,若论真正的战斗,像云峰这样的程度根本插不上,跟谈不上联手。
但是,云峰一点也不生气,对于曾经的自己来说确实如此,但是现在的话,云峰相信即便离七阶还有很远的距离,可要帮上一些忙还是足够的,所以云峰只是轻轻的放下酒杯,而当酒杯碰到桌面的时候,那杯口的位置竟然唰的一下断开一截,断开的口子非常平滑,像是被刀一下切开那般。
九十九的眼神突然变的深邃,紧紧的盯着云峰道。
云峰道:“我知道瞒不过你的,但是,我们是朋友,所以,我找你喝酒。”
九十九叹道:“你走上了一条本不该走的道路,但是,我们是朋友。”
云峰道:“那你觉得刚才的提议如何?”
九十九道:“如果可以,兰公子早就做了。”
云峰一想倒也是这么回事,依着兰晨的性格,自己都能想到的,他没理由想不到这么干脆直接的办法,只能说兰晨想到了,但是觉得不行,所以才没有动手。
“醉月姐,你急着让人把我找来,到底是要让我见谁啊?若不是美女,我可没什么兴趣。”
云峰正想着,兰晨的大桑门却是随着推门声飘入酒吧,那高大的身影也是鱼贯而入,身后还跟着兰烈,两人依旧是那副样子,只是兰晨和兰烈的脸上都掩藏不了疲倦,看的出这些日子,他们两个是真的忙坏了。
“美女却是没有,只有我而已,却不知道你有没兴趣了。”云峰笑着站起身子,掀开袍帽道:“我回来了!”
兰晨先是一楞,随即大笑着朝云峰走了过来。
兰晨道:“你小子真是命大,我原来还以为你被失落军团给宰了,连骨头都留不下半分,我还真琢磨着万一将来见到了影妖该怎么跟他解释,却没有想到你又冒出来了。”
兰烈道:“我早说小九死不掉的吧,他那本事就一丁点,但逃跑起来可就厉害了。”
云峰道:“走运而已,回头慢慢跟你们说。”
兰晨道:“对,对,现在啥也别说,有的是时间,我们先喝一杯再说,这些日子可把我们两个给烦死了,家里那两个老不死的存心想着刁难我们,说什么要培养我们的办事能力,一大堆没完没了的让我们做,弄的我连找女人的时间都快没了。”
云峰道:“想女人么?我今天也约了一位美女来这里哦。”
兰晨笑道:“开窍了,开窍了,这小子真的开窍,知道找女人,我猜猜,是不是那天我见过的那一位,那女的很漂亮啊,身材也很火辣。”
云峰道:“可惜,猜错了,如果想知道的话,那就回头看看,她正好也来了。”
兰晨顿了顿,立刻回头一看,笑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珑老板,来的正好啊,一起喝酒,一起喝酒,我也好些天没去你那儿逛了。”
珑月笑道:“我那儿也不是什么好地方,每次都要让兰公子破费,兰公子自然不愿来了。”
“呵呵,你们两个一会再客套吧。”云峰冲着四周行了个礼道:“抱歉,今天我们有些事情要谈,想要包下醉月姐这场子,不知道,各位能不能行个方便?”
众人互相看了看,随即行了个礼,很痛快的就告辞了。
其实,当兰晨进来的时候,他们就认出云峰了,不就是那个在大战后失踪的影剑么,那可是跟兰烈并称兰城第一快剑和第一快刀的人,也难怪能跟九十九坐在一块了,而兰晨和兰烈作为兰家的人,当然也无人敢得罪,珑月本就是兰城的名人,自从同失落大战时,珑月带着大批的圣职者进行援助和治疗后,她的名头就更响了,只要是聪明的人,自然都没有愿意在这个时候触霉头的。
众人落座。
珑月笑道:“你们几个都是交情非浅,我跟云公子也算认识,不过我们的交情,似乎还没办法让你回来后第一个就想到我吧,所以有什么事,便直说吧。”
云峰道:“珑老板直接喊我名字吧,不然喊我小九也可以,我确实有事找你,我想带着莫琳,所以才特意找珑老板过来的。”
珑月道:“我早就说过……”
云峰打断道:“我是说买下莫琳,我要带他走,可能要去很远的地方。”
咣!
云峰言落,直接把随身的布袋丢在桌子上,无数的神赋石从那布袋里滚落出来,一眼看去至少也得有三百多颗,哪怕是兰家都不一定能够拿出一半,但是云峰却随意的丢出一袋,众人的眼里顿时是一片的讶色,但是却不是惊讶这些神赋石的数量!
兰晨猛的站起身道:“勇士之乡的神殿被袭,大神侍被杀,是你做的!”
云峰道:“不错。”
兰晨急道:“你疯了啊,要钱可以找我啊,你怎么做这种事,很麻烦的,被人知道你就完了,那些狂信徒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的。”
云峰道:“那也得知道是我做的,怎么样,珑老板,这个价钱可以么?”
珑月摇头道:“你觉得我敢收么?”
云峰道:“何必搪塞我呢,只要珑老板不像我这样把东西都丢在桌子上,谁能知道?”
珑月道:“那我不妨直说了,莫琳的母亲是我的好朋友,她把莫琳托付我照顾,我自然要把她留在身边,不让她受到一丝伤害,而且云公子现在恐怕自身都难保,我怎么可能让你带走莫琳,恐怕连先前的契约,我也只能撕毁了。”
云峰道:“如果我非要带走她呢?”
珑月道:“饶难从命!”
啪!
云峰本来按在桌子上的手掌猛的向下一压,那桌子立刻一声脆响就断开一截,而云峰的手掌却是没有停顿,硬生生的按在地面上,把厚重的石板直接拍出一寸多厚的手印。
兰晨连忙拉住云峰道:“小九,有话好说,别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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