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 完结章 (第2/2页)
“俺昨晚和朋友多喝了几杯黄酒,醉的晕乎乎的只想回家睡觉,走到半路的时候突然从巷子里窜出一个人来,把俺吓了一大跳,直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那人瞪了俺一眼,连声对不起都没说,就急急忙忙的跑了,把俺气的啊……”
“这玉佩就是从那人身上掉下来的。俺想着那人撞了俺,连声招呼都不打,这玉佩就留着当成是俺的赔礼算了。今儿俺醒了酒气,见外面闹哄哄的,就跟人打听打听咱这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一打听才知道有个七岁大的孩子不见了,官大哥们正急着寻找。俺一想,昨天晚上撞俺的那家伙的肩上好像就扛着个七八岁大小孩,而且那人鬼鬼祟祟的,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因此俺就抱着试试的心态过来了,不知道能不能帮上大人您的忙……”
张儒之忙问有没有看清楚那人的长相。
幸好昨晚月光明媚,来报信的人看的清楚,醉酒之下也能记得的大概。
张儒之又吩咐衙役们拿着画像四处打听搜寻,终于在酉时成功的救出了小少爷,并把那拐子也抓了起来。
那拐子在堂上直呼冤枉,死也不承认是他拐了小少爷,说就是给他一百个胆子也那没本事去拐重重保护下的应天府尹的独子,他根本就不知道小少爷是如何出现在他家柴房里的。
那柴房确实是他安置新拐来的孩童的地方,只是他许久都没有外出拐人,所以这柴房也已经许久不用了,他都不知道里面有人。等衙役们打开柴房,他看到被堵上嘴巴捆上手脚的小少爷的时候,才感到事情大条了。
“是有人陷害小的呀!”拐子连连哭喊道。
若拐子的话也能信的话,那狗嘴里就能吐出象牙了。因此张儒之半点也不相信。
根据律例,拐人后,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那拐子做这行当已有十多年,肯定有人或被卖为奴婢、或为戏子、或为妻妾,判他个死罪绝对是绰绰有余。但张儒之显然恨极了他,以他作恶多端多年害了不知多少人家为由,上奏要将他凌迟处死。
“只有亲身体会了,才能理解那些丢了孩子的人家痛不欲生恨不得将拐子碎尸万段的心情。”水靖端起茶盏,吹了吹水面上的茶叶梗,幽幽道,“这不就将人千刀万剐了吗?”
“主子真乃高人也,竟然能想出这种办法,属下佩服。”文东延毫不吝啬的夸赞道,紧接着话锋一转,又道:“只是主子这次怎么没有提前给那应天府尹算个命,也好显示显示您的能耐。”
水靖冲他翻了个白眼,“难道跟他说他马上就要丢孩子了,还是给他算算拐子的位置?前一种纯碎是找打,后一种,当官的都多疑,他还不知道会怎么想呢!爷可不想多事。”
文东延笑眯了眼睛,“这不是挺有趣的吗?反正他们也打不到主子。”
水靖哼哼了两声,反正打的又不是他,说的可真轻松。
“封氏已经把女儿带回来了。属下远远的看了一眼,那女孩儿长得确实挺有灵气的,不仅长相不俗,气质也出挑,也难怪拐子想养到大换个好价钱。”
甄封氏也没想到会这么快找到女儿。
她从封家出来以后,因着害怕家里人追上来,也不敢在县城里多做停留。但到了郊外,白天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在夜色下显得十分阴森可怖,她心生害怕,不敢再往前走,便找了个破败的关公庙休息了一晚,直到天亮才继续赶路。
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半辈子过得太惨,老天打算弥补她,她不过是在路边救了一个崴到脚的妇人,就遇到了贵人。
那妇人名叫瑾娘,是个商队的管事嬷嬷,听说她会些针线,而且也要去金陵,就好心的留下她做了个针线娘子,除了包吃包住以外,每个月还有一两银子的俸禄。
其实即使没有银子甄封氏也是愿意的。她已经很久没有出过远门,上一次出远门还是从姑苏来大如州的时候,只是那时她身边有相公及两个丫鬟陪伴,倒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只她一个人上路,身上还揣着不少钱财,不由的害怕起来,心里的小鼓一直敲个不停,就怕没有等她走到金陵,她就死在半路上了。如今能与一个商队一起上路,绝对比孤身行走来得安全的多。
而且她也不怕商队会对她怎么样。这个商队里的人,虽然穿着打扮看起来朴素,可布料做工却无一不透着精心,就是甄家还没遇到灾祸之前,她也穿不了这种衣服。虽然不知道这个商队是什么来头,但肯定非富即贵。而且她年龄已经大了,又比实际年龄看起来老,谁会对个老妪感兴趣,就是卖了她也不值几个钱。这么一想,甄封氏心里又踏实了不少。
跟随车队一路来到长江边上,弃马车乘船,在水上耗了一个多月,总算到了金陵。因为商队要在金陵做些生意,她便继续留在商队做些针线,好多攒些银子留给女儿。
不做工的时候,她就拿着画像在金陵四处打听。画像是她请商队里的账房先生帮忙按着她记忆里的模样画的。但金陵地方大,人又多,她已经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唯一担心的就是女儿在还没被她找到的时候就离开了金陵,那个时候可真是茫茫人海无处寻觅了。
不想没几日,官府就抓了一个拐子老手,还解救了好几个没有卖出去的小孩。甄封氏怀抱着极大的期望与恐惧前往官府认人。
虽然女儿被拐的时候只有五岁,现在已经十岁大了,容貌上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她眉心的那一点米粒大小的胭脂记,还是让她瞬间认出了她。
甄英莲被拐的时候年纪还小,除了自己的名字,爹娘的长相和住的地方早已忘了干净。但她看到甄封氏的时候,也许母女连心,倒让她有一种格外熟悉亲切的感觉,一声“娘”不自觉的就喊了出来,母女俩顿时抱在一起哭成一团,看的人好不心酸。
这青年名叫万离,是水靖费了很大功夫从神医谷拐来的。因为这个,他至今都没敢再踏进神医谷半步,怕被谷主那怪脾气老头用各种毒药招待。
“不过就是个富贵药。”万离随手仍在桌上,淡淡道,“这药方看起来玄乎,药效却了了。”
水靖和文东延同时一愣。
“但那丫头吃了确实见了效,之前许多大夫看了可都不顶用。”水靖有些纳闷。
“富贵人家治病与穷苦人家治病不同,穷苦人家花几个铜板就能看好的病,富贵人家耗费成千上万两也不见得有效。”万离慢悠悠解释道,“尤其是给小孩子看病,是药三分毒,小孩子身体受不住太猛烈的药效,这就需要适当的减少药量。大多富贵人家,爱子如命,若是小公子或小姐吃了药以后受不住引发了别的病症,这治病的大夫首当其冲,就成为了众人泄愤的对象。因此这些大夫为了自保,尽量都使用些温和的药物。而温和的太过,这药效就会减低。”
水靖点点头,深有体会。民间的大夫如此,宫里的太医更是个个都是人精。后宫妃子和各王公大臣府里女眷们的手段层出不穷,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她们做不到的。太医也自然而然的练就了视而不见、掩耳盗铃、明哲保身、睁眼说瞎话等一身本事。
“不是还有一包药引子吗,会不会有什么特殊效用?”事关癞头和尚,文东延很难不多想。
万离笑道:“若这药真的有神奇功效,那薛姑娘吃了后就应该是药到病除,而不是每到发病时就吃一颗。治标不治本,这功效就犹如冰糖梨水一般,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水靖和文东延恍然:有道理。
万离又道:“这冷香丸,幸运些也要一二年才能配齐,不幸的话十年都未必碰的全。而且这还是个极耗功夫的活,没有极大的人力、物力还有财力,是不可能完成的。这薛家,倒真是个富裕的。”
文东延用鹅毛扇轻拍两下额头,问道:“主子,若是两位姑娘相同的病症,一个喝冰糖梨水,一个吃冷香丸,您会怎么想?”
还能怎么想,她们两人根本就不在同一档次上。便是人参燕窝都比不上这冷香丸。要知道,人参燕窝用银子就可以买的到,但冷香丸,却是花再多的银子也买不来的。
水靖有些明白文东延的意思了。
因为太穆皇后同太/祖一起打江山的缘故,本朝对女子不似前朝那般苛刻。除了走亲访友外,女子也被允许参加一些宴会,或是在家仆的陪伴下与姐妹游船赏花,而不是养在深闺里无人识。
其中的一些宴会,还会弄些才艺比拼来评出最优秀的人,无论主人家是给些奖励还是称赞,都是一种荣耀,这就变相的将名气宣传了出去。
女子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嫁人。虽然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在同等门第的条件下,就要从相貌、品德、才情等开始相看。这个姑娘做的诗曾得过魁首,那个姑娘的画曾被谁谁夸赞过……各家太太因为对她们留下了好印象,所以在相看儿媳妇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会是她们。
又如同后宫里的妃子,比较有特色的那一个,才能吸引到皇帝的注意力;没有特色的,只能在后宫孤独终老。
金陵薛家是很有钱,俗语中的‘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形容的就是薛家。而且薛家也不是普通的皇商,是紫薇舍人薛公之后。但即便有这些个名号,薛宝钗还是挣脱不了商人之女给她带来的限制。
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最低。古时候甚至有商人是贱籍,与良籍的士农工是不能通婚的律法。本朝虽然没有这条律法,但很多习俗却都流传了下来。小门小户或是没有根基的官家可能不介意,但稍微有些底蕴的高门大户或是书香门第,都不愿意与商人通婚。许多新兴的贵族也是如此,他们甚至对商人更是退避三尺,就怕被人说是不懂规矩的暴发户。
薛宝钗商人之女的身份,就限制了她没有办法嫁入讲究门第的高门大户,除非是与薛家并称为四大家族的贾史王家。
当然,也可参加诗会之类的宴会博些好名声,以期望各家太太忘记她商人之女的身份。但即便薛宝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比旁人技高一筹,都不可能拔得头筹。商人之女总归是不能赢过官家之女的,这几乎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矩。
薛宝钗想要改变现状,最好的办法就是父辈或兄弟走上科举之路。哪怕家里出个秀才,都能改变她现在的处境,嫁个好人家。
这冷香丸倒也是个办法。只制作过程就令人侧目,又有个海外仙方儿的名号,一下就将薛宝钗衬的与众不同起来。那满身的铜臭味也不见了,倒平添几分仙气来。
要知道,什么东西与‘神仙’搭上了关系,都会令人心生敬畏与向往。说句大不敬的话,每朝的开国皇帝都会说自己有什么奇遇或是他娘在怀他的时候梦到了龙,不过就是种收买人心的手段罢了,至于是不是真的,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不是吧……”水靖神色有些古怪,“你的意思是癞头和尚送她冷香丸是为了让她找一桩好婚事?那时候薛家丫头才几岁?”
文东延缓缓开口道:“有件事属下还没来得及回禀主子。那癞头和尚还给了薛家姑娘一块金锁,正反面各刻着‘不离不弃,芳龄永继’,恰好与贾宝玉那块通灵宝玉上的‘莫失莫忘,仙寿恒昌’相应。自古以来可就有金玉良缘一说。”
“所以说……癞头和尚做了这些事,就是为了给贾宝玉和薛家丫头拉郎配?”
他说着冲重九使了个眼色,重九立马心领神会,上前将贾赦扶到椅子上坐好。
水靖又道:“说起来,爷确实挺对不起你的。这么多年对你的关注太少,也不知道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贾赦抹了抹眼泪,“爷有难处,我心里面都明白,所以这些年不敢给爷添麻烦,自然也不会因为这个而怨恨爷。后来发生了那件事,我知道,爷肯定连我们荣国府也一起怨恨上了,我就更不敢到爷的面前碍眼了。如今能再见爷一面,我就已经很心满意足了。”
这番感人肺腑的话让水靖更愧疚了。
他自小就与太上皇不和,正确的说是太上皇看他不顺眼,他又懒得用热脸贴这个年龄上可以做他爹的侄子的冷屁股,而且因为某些事他们之间还数次发生冲突——虽然每次都是自己占了上风,虽然也不认为自己有错,唯一后悔的是当时太年轻,只知道蛮干不懂得迂回——于是乎他和太上皇的梁子越结越大,等到太/祖和高/祖全驾崩后,太上皇登上皇位,他荣宠不断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不过他倒没有想不开甚至出现怨天尤人的情绪,反而想着大丈夫能屈能伸,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你嫌我碍眼,我还懒得往你跟前凑呢!因此他非常潇洒的挥一挥衣袖,离开了京城。
而贾赦……虽然自己跟他的交情不菲,但贾赦可是荣国公的嫡长子,已经不打算待在京城的自己当然不能将荣国府未来的继承人带走,让荣国府没有了继承人。再加上自己那时候即便不过问政事,也还是受到太上皇的忌惮,为了避免自己身边的人跟着一起遭殃,他唯有远着他们。他虽然不怵太上皇,却不想连累身边人。
而那件事发生以后,其实不只荣国府,他将四王八公都怨恨上了。但贾赦毕竟是他的伴读,所以他开始谋划的时候刻意避开了荣国府,但是却不想再理会有可能是无辜的贾赦,也不许有人在他面前提起这个名字。本以为贾赦承袭了荣国公的爵位,即使没有他的照拂应该也会过得不错,现在看来,好像不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