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大碗喝酒 (第2/2页)
其实有的时候喝酒这种事根本就不用劝,因为酒鬼到了一起,那还用劝,用劝的人都不是喝酒之人。
喝酒之人不用劝,抢着酒壶一口干,要不喝到天在转,哪算尽兴断续干。
但是这种酒鬼通常都是不招人待见的,因为喝多了酒,总是要失态的。那样也不好。
而且喝多了酒之后,对身体的损害那就不用说了。
同时也让人不能干活了,什么都不干,真的就成了废人。
第一杯酒是莫默发起了,毕竟在这里他是大哥,虽然是有司机和玛莎在坐陪,但是这一桌的主角就是这新结拜的兄弟三人。
就听到莫默说道:“我今天很高兴,因为我又多了两位亲人,如果两位兄弟有什么事,尽管跟大哥说,大家一定尽我的全力去帮你们。我不怎么会说话,咱们以后就事上见,看一看大哥是不是那种只会动嘴,不会出力的阴险小人。”
说完这话,他把酒杯一端,对着几个人说道:“来,咱们先喝一杯。”
这几个人把酒碗都端了起来,这个酒碗看样子好像是很大,其实呢,装的酒并不是很多。也就是能有四两的样子,和一个普通的玻璃杯,没有什么区别。
只不过这样喝酒更显得有气派,就好像是水浒中的英雄人物一样。
因为这种酒碗就是仿造宋朝出土的文物制造而成,而且那时人们喝的也都是这种米酒。
而不是现在的蒸馏酒,而且度数也不低。
如果是换成六十度的白酒,你让武松喝一个试试,十八碗下去,还不喝的他火烧膛才怪。
接下来就是一人提了一杯酒,玛莎只是喝过了一口之后,就摇着头不喝了。
也难怪这种酒的味道也真是不讨人喜欢,马上他们就给玛莎上了一瓶的法国葡萄酒。喝到这里秦天感觉到自己的头有一些晕了。
他马上一摆手说道:‘好了,今天我就喝这么多了,你们继续喝,我就以茶代酒了。’
那三个人也不多说,马上就让秦天喝茶。
这几个人是越喝越来劲,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把两坛子黄酒喝干了。
其实一坛子黄河也就是五斤,会喝酒的人的,这些酒真的就和啤酒差不多。
一个人喝个三五斤,根本就不是事。
这三个人还没有尽兴,马上双叫了一坛子黄酒进来。
秦天一看这时间可是不早了,马上就跟他们三个人打了一声的招呼。
对着三个人说道:“我真的是有事,我已经把电话留给你们了,有事你们就给我打电话,等我忙完这一阵子,我在找你们,各位继续的喝,我一定是不醉不归。”
这三个人把秦天送出了酒楼去,他们还继续的喝。
玛莎问题道:“你为什么不跟他们继续喝?”
秦天听了,笑着说道:“我可不是能跟他们喝酒,因为我还要照顾你呢,你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如果你出了什么意外,叫我怎么能心安呢?”
听到这里玛莎的心中也是一阵热流涌过,她看着秦天,不知道说什么好。
为了保护自己,他是尽心尽力了,自己对他也是由敬佩转到了爱慕。
他们在大街之上,向前走了一段路。玛莎紧紧的拉着秦天的胳膊,把自己的脑袋贴在了他的肩膀之上。
温婉地说道:“我发现我真的是爱上你了。你这偷心的贼,你让我们以后怎么办?”
秦天一听,这事怎么还怨我啊?难道我还能看着你不救吗,让你死在那些杀手的手下?
不过秦天想了一下说道:“我们才认识这么长时间,可以说是不到两天,你怎么就可能爱上我呢,爱是经得起考验的,如果我们认识五年之后,你还爱我,那才能说明是真爱。”
玛莎听了,马上反驳道:“有一些人就算是在一起生活了一辈子,对彼此来说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有的人哪怕是只见过一面,也会知道这是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
秦天一听,这不是人们所说的一见钟情吧。
可是一开始的时候自己可没有这样的想法,可能玛莎也没有。
只不过是自己救了她之后,她的心中升起了感激之情,这些感激之情又很快的被秦天的勇武激发成了爱情。
女人就是这样,都喜欢强壮的男人。
在动物界之中,为了争夺交配权,在雄性的动物之中都要展开激烈的战斗。
这不是因为他们好斗,这是因为它们知道,只有强壮的后代才能在残酷的自然界里生存一来。
所以只有强壮的动物才有资格留下后代,人也是从动物演变过来的。
不管怎么说女人在骨子里还是喜欢,强壮的,尚武的,能给人带来安全感的男人。
在这些条件之中,秦天无疑全部都占了。而且他的武功那样的高,而且为人也正直,更让他有了一种浩然正气。
更加之修习了易筋经,让他的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一种神圣的气息,让许多女人接触之后,就会迷上这种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