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小馄饨 (第2/2页)
我最喜欢雨过天晴的时候,老板娘拿着一根大木棍,踮着脚尖,边喊“雨来了——”边去捅塑料大棚,水顺着倾斜的角落哗啦啦地落了下来,就像瀑布一样壮观。
小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顿早餐的仪式感,几乎就是一家三口稀疏平常地下楼,朝老板娘打个招呼——“小馄饨两碗、大馄饨一碗。”
“好嘞——”
现在才知道,一家三口能在一起吃饭,就是一种幸福。
许家的馄饨是用小锅煮的——时间过了太久,我几乎无法叫出那锅的名字——只依稀记得它的外壳是景泰蓝颜色的,圆圆的、矮矮的,锅把手是金属的两个方扣,每次上菜时,都需要用蒸锅夹端上来,一次只能端一锅,特别有趣。
他家小馄饨的馅儿被皮儿裹得四四方方的,看起来肉馅很多,则一口下去都是皮儿,作为一个喜欢吃馄饨皮的人,我钟爱这馄饨的包法。老板娘馄饨包得极快,筷子三下五除二一秒一个得包着,小馄饨滚在篦子里,像一群扎堆的晴天娃娃。小馄饨的汤料在简单中孕育着不平凡的力量,紫菜、虾皮、胡椒粉三者成诸葛之才,麻油、葱花是加分项,切得细细的蛋皮丝则是神来之笔,这一锅简单的食材成为我童年忘却不了的味道。
我爸则更爱大馄饨,小馄饨三元一碗,大馄饨五元一碗,荠菜肉馅的大馄饨一个个如元宝般饱满,一碗八个,作为早餐足够丰盛。每次我爸都会夹两个到我和妈妈的小锅里,妈妈会推让着夹回去,我则用三个小馄饨与他交换,一边叼着大馄饨吹气,一边观察着马路上的车来人往。老板娘和老婆婆在摊头上忙来忙去,各色人声不绝于耳。
后来我上了离家几站路的初中,依然经常在许家吃早饭,不过通常是我爸把助动车停在马路边,我便扭着蹦下车,拿几块钱钢镚。不用我开口,老板娘就利索的给我从笼屉里拿出两个包子,一菜一肉,再从温水桶里掏出豆浆,给我塞进塑料袋里。学校是不允许在教室吃早餐的,我通常都在车上结束战斗,大部分的时候,我会把肉包子塞给老爸,说一句“我饱了”。走进校门,悄悄回头,老爸已经把肉包子风卷残云地吃掉了。他掉了个头,助动车便消失在马路上。
馄饨摊早就不在了,可我印象最深的画面仍是那句“雨来了——”,好像雨真的可以被随时召唤而来似的。
我上学之后,家中无人照料,老妈便会在冰箱里存满满一格馄饨作为晚餐,让我自己汆熟。妈妈的馄饨是货真价实的用料,夹心肉、鸡蛋、葱、香油、盐、味精拌在一起上劲,再切入竹笋丁、香菇丁、青菜碎和虾仁,包成圆滚滚的元宝形状。汤料则是妈妈提前炖好的猪骨汤,只需加热就可食用,这一碗馄饨清淡至极,而又充满营养,是一种温和入骨的力量。
我从刚一出生就被下了病危通知书的小豆芽,一点点被拉扯成健硕的鸡腿菇,全然仰仗我兢兢业业的母上大人。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万物皆需水,却无人去爱水。眼下,老爸和远在天边的老妈依旧处于一种微妙的冷战状态,他没有提出请求,她也就视而不见,仿佛两个为了糖果生气的小朋友,倔强地不肯低头。他们大人之间没有和解,我也不想插手,我希望老妈多给自己一点时间,去爱自己,去做自己,去放飞自己,去想明白这段琐碎的婚姻除了养大孩子还有什么价值……这与我自己的爱情观一脉相承,先有人,才有从,先爱己,才能及人。
窗外共享单车飘然超车,我微微一愣,仿佛南柯一梦惊醒,我低头端详着手里微不足道的智能手机——MP3退出了历史舞台、大街小巷都用着平板手机、外卖电话变成了外卖app、共享单车大行其道、手机支付代替了人民币——过去的事物终将消散,留给人们的只有老旧的回忆。
车内响起了悠扬的离别曲,我才注意到已经到了终点站,抓起包三步并作两步跳下了车。摸摸肚子,早上随意塞的两块饼干早就不知去向,不如再去黑暗料理街吃碗馄饨。
黑暗料理街在某个夏天已然脱胎换骨,换了承包商,不过我们这些从外卖单满天飞的日子开始吃的老生改不了口,依旧习惯性地叫它黑暗料理街。
现在黑暗料理街的格局犹如食堂,四周是焕然一新的各色小店,中间区域则是连成一片的桌椅板凳,若是人少,坐在其中就格外显眼。
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看到了刹车的身影。他不知在吃什么面食,脱下了眼镜,我心里有鬼,偷偷摸摸地往角落里挪去,没想到被他逮个正着。
“小李子?”
我端着馄饨,不见得三步两步跑了吧,只能硬着头皮,坐到了他的对面。
“学……学长好……”
他今天穿了一身白色T恤,头毛柔软地垂着,还隐隐散发着肥皂干净的气味,像极了我家邻居刚洗好澡的萨摩耶,让我特别想撸头。他看我盯着他,立马戴上眼镜,这下就更像个戴着眼镜的萨摩耶。
“你今天怎么回来了。”我才发现他碗里盛着隔壁摊位卖的金陵老鸭粉丝汤,手边空着的一个碟子应该是鸭肉小笼——啊,大型犬就是胃口好。
“我们今天下午拍两寸照,就是毕业证书上要用的那个。”我低头搅动着碗里的馄饨,怕他问我面试的事情,骂我不求上进。
“哦……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这一届一届的,过得真快。”他感慨,“那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我贼兮兮地笑了笑:“女生不得画个几个小时来化妆啊。”
刹车哽住了,无语凝噎,“男生女生真是不一样,记得我当时是早上拍照,集合十分钟前才从床上爬起来。”
“那还能看么?”我不知不觉间,舀了勺馄饨送入口中。
“当然不能,我的头发,”他双臂扬起,夸张地比了个毛利兰的发型,“翘得那么老高呢。”
“哈哈哈那不得戳死旁边的人。”我笑。
“那你要问我旁边的兄弟流没流血。”他也笑了,难得幽默一把,低下头吸溜了一口粉丝,两个人都卸下了拘谨,相聊甚欢。
“真戳死都一周年了,我哪儿问去啊。”我顺着他无聊的话往下更无聊地接。
“没事儿,哥们儿血厚,能跑能跳的,下次带你见见。”
他这么说着,完全没有意识到我放下勺子的手,仿佛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