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三十七章 深耕根据地(六) (第1/2页)
在80个非军人学员中,余二毛、余铁蛋、李二狗、王春狗、余阿秀、余文娟几个发小也在队伍中。
一年多来,生活质量的提升,这群昔日的发小,已经长高了许多,二个少女也渐渐的长开。
余二毛和余铁蛋两人今年虚岁15岁了,如今身高有150多厘米,在后世只能算偏矮个子的男孩子,但在这个年代算是高个子了。
从他们入学后,很是闹了一阵子笑话,“二毛”被说成‘两根毛’和‘两毛钱’,铁蛋被笑话是烂铁和废铁生的蛋。春狗“蠢狗”,二狗“二只狗”、“很二的狗”……
“兴哥儿,你可要帮我们改个名字,都快没脸见人了!”余铁蛋委屈的对着余再兴嚷嚷道。
余二毛和李二狗他们也是满脸的希冀,就连阿秀和文娟也是满眼热切。
“嗯,今后你们入了军校,指不定哪天就能当上了高级干部,虽然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当时间久了还是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样吧,余二毛你今后就叫”余承志“,余铁蛋今后就叫”余文强“,李二狗就叫”李德华“,王春狗今后就叫”王成龙“吧!”
“今后我再也不是什么狗了,我是李德华。”
“我是王成龙!“
“我是余承志!”
“我是余文强!”
小伙伴们高兴地跳跃不已。
余阿秀心里喜欢余再兴好几年了,虽然才13岁但胸前的乳鸽已经初具规模,精致的脸蛋,纤细的身材,像极了某圆圆。此时她闪着一双美眸用糯糯的声音说道:“兴哥儿,也帮我改一个名字吧。”
“嗯,阿秀长大了,真漂亮。正所谓嫣然一笑百媚生,就叫”余语嫣“吧!”
“谢谢兴哥儿!”阿秀(不,应该是余语嫣)为有了如此富有诗意的名字感到高兴,更为余再兴刚才说自己漂亮而喜悦,有种努力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的愉悦。
“兴哥儿,我的呢!”余文娟长着圆圆脸蛋,还有那白里透红的肌肤,此时非常不满的喊道。
“余文娟,你的名字很好听啊,又文气,又娟秀,不用改了。“
“你偏心,我哥他们改了,阿秀也改了,就不给我改,不行,我反对!”余文娟嘟囔着抗议道。
“好吧,好吧,改,给你改。就叫‘余湘云’吧!”余再兴此时完全有些恶搞的想法了,不过余文娟可不知道后世有个姓曹的名人写过一本叫《红楼梦》的书,其中有个女主角叫做史湘云。
“湘云,余湘云,还不错!”余文娟满意的说道。
至此,几个小伙伴的名字都焕然一新,余再兴又找了张竹纸,拿出碳笔将刚才取的几个名字写上,并附上自己的名字,然后交给余承志道:“你把这张纸先拿到村会计处,先在村部花名册上更改,然后到学校教导处找钱主任。”
几个男孩子没心没肺地拿着竹纸飞快的跑走了,余湘云跟着跑了一段路,突然发现余语嫣没赶过来,于是喊道:“阿秀,呸,呸,语嫣,快来呀!”
余语嫣看着余再兴欲言又止,“兴哥儿,我能这样叫你吗?语儿只希望能常伴你左右,但你太优秀了,我好怕自己跟不上你的脚步。”
语落,羞涩地一笑,又似一株含羞草般,令人忍不住怜惜。
“你啊,还是那么惹人疼,我们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以前怎么称呼,今后还是怎么称呼。还有,我也只是一个凡人,不是神。”
看到语嫣那含羞的娇柔模样,余再兴温柔的一笑,带着怜意,习惯性的伸出想要抚摸秀发,到了她头顶时才停顿,如今语嫣不再是小时候自己身后的跟屁虫了,而是貌美如花的大姑娘了,余再兴讪讪地收回了手掌。
记得小时候,她常常挂着两支鼻涕,衣服也很破旧,在小伙伴之中,也只是小丑鸭一只。几年过去了,灰姑娘女大十八变,成了白雪公主。
语嫣今年十四岁,身高有一米五五,在这个年代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今天,她一袭墨绿军装,一缕乌发马尾迎风摆动,素颜清雅面庞淡淡然笑。
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顾盼之间,对着余再兴嫣然一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一颦一笑之间,清丽脱俗u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
修长的玉颈下,肤如凝脂白玉,素腰一束,竟不盈一握,一双颀长水润匀称的秀腿,因为家庭贫穷的缘故,没有缠足,长着一双天足。不过,在这个时期令人不齿的天足,对于余再兴来说,却是那么的自然纯真。
说起缠足,自从余再兴实际掌控太洪村以后,就发布了一条禁令:严禁女子缠足!
这条禁令对于女人来说是福音,但对于那些有着特殊癖好的男人,却是‘晴天霹雳’。在他们眼中‘三寸金莲’是评价一个妻子是否合格的标准。
中国女子缠足之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法不一,中国古代女人裹脚的由来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有宫女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嫔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以后,此风从宫内传向宫外——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女子缠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从宫廷推广到了民间,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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