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狼群侵入 (第1/2页)
我倒在溪水里,清澈的溪水从左肩弹孔流进然后从另一边流出,溪水也瞬间变成了红色。那种疼痛我至今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形容。我当时甚至在想为什么枪手打偏了?如果他射出的子弹从我的后颈穿入,或许我根本没有感到一点点痛苦就死去了。
我忍着剧痛站起,现在还不是治疗伤口的时候,对方一击不中,一定往我的所在跑近。我必须赶紧跑开,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藏。
但没等我跑多远,我就被对方追上了,而且是两个人一前一后,相当默契地前后夹击,把我赶到绝境,然后拿着枪对准我。
我知道他们的名字,黑色皮肤的大块头就是多隆,一个久经战场的家伙,刚才也就是他开枪打中的我。另一个也是黑人,名叫迪玛利亚,他把头发都绑成一根根小辫子。而迪玛利亚则是那个狙击准度不高的狙击手。
我很吃惊他们两个怎么相遇了而不互相对射?他们竟然能抛弃敌意,一起对付我?
“是你开枪还是我开枪?”多隆问迪玛利亚。
“为什么要杀了他?我们需要队友。”迪玛利亚说。
“他伤成这样,帮不了忙的。还是你开枪吧,杀了他,你就可以拿到不少积分。”多隆说。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多隆与迪玛利亚组成了联盟。两人合力而作,一个在明,另一个在暗,互相照应。总之,游戏规则没有规定比赛选手不可以结盟成一个小团队。
既然“一击即中”不要求杀戮到最后一个人作为胜利者,而是以时间为限,挺过危险的七十二小时而不被击毙的选手都是胜利者了。那么结盟不失为一个绝佳的作战策略。
迪玛利亚端起M7步枪,对准我的脑袋。
我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把早已经准备好的手雷举起,说:“开枪吧,就让咱们一起同归于尽吧。”
手雷的保险栓早就被我拔掉,只要我的拇指一松开,就会爆炸。
多隆与迪玛利亚和我的距离不足两米,如果手雷在半空爆炸,他们纵使不死也会落得个重伤。但在这个斗岛上,受伤也意味着死亡,对手是不会同情受伤的人,只会为了得到积分而开枪把他们杀死。
多隆与迪玛利亚自然明白这样的道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我身上竟然带着别的选手没有的手雷,吓得落荒而逃。
我必须把手雷给扔出去,于是朝着迪玛利亚所跑的方向掷出,然后卧倒在地。
“嘭”,手雷在二十米外响了,同时伴随着惨叫声。我看见迪玛利亚倒在旁边的草丛上,然后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的。
多隆听见爆炸声之后,从原路跑回,当他看见迪玛利亚伏尸草丛里之后,显得相当悲愤,甚至是失去了理性,端起枪便往我的方向扫射。
还好我早有准备,侧身一滚,滚到一条暗沟里面。一排子弹打在地上,溅起的泥土都落在我的身上。
我能很清晰地听到多隆靠近的脚步声,当然还有他无穷无尽的粗话。我依稀记得艾迪说过,迪玛利亚是多隆的“情人”。我杀死了他的“情人”,他还不疯狂?肯定要杀了我报仇。
在以前的射击比赛中,我学会了一种很特别的射击方法,取名为“盲打。”就是根本不需要视线,不需要瞄准的情况下,只要听声辩位,确定对方位置,然后举枪射击。这种“盲打”的方式,在黑夜里的作用尤为突出。
不过在目前的情况下,也很适用。多隆的脚步声与他唠叨不断的嘴巴,给我提供了最理想的听声辩位的条件。我根本不需要把头探出去,也能想象到他现在的具体位置。
然而,另我头痛的是“盲打”所适用的是手枪。加上我左肩膀受了枪伤,单凭一个右手怎么能端起长约一米的M7作出准确射击呢?
多隆离我越来越近了。
忽然,我有了一个办法,决定声东击西,引开多隆的注意力。我摘下头盔,朝旁边扔过去。多隆误以为那是我的跑动,专注地朝那顶头盔射击。就在这时,我迅速端枪站起,对着多隆开枪,子弹打中了多隆的手臂,他连人带枪地倒下。
我开枪的时候是带着杀意的。刚才那一幕让我发生了蜕变。当时多隆与迪玛利亚拿枪对着我,我是绝望的,也打算与两人一起同归于尽。如果不是因为我手握着一颗手雷,扭转了局面,估计我已经死在迪玛利亚的枪口下了。
如果我死在这里,谁会知道呢?谁会伤心了?
在这样的杀戮游戏里,我不杀别人,就会死在别人的枪口下。我要生存下去,就要大肆杀戮,别人的血,别人的生命就是我自由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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