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一个人的战争 (第2/2页)
就是这个时候,李叶从邺城赶到了翼州。
胡骑吃人是很讲究的——他们把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意思好吃的都不想吃羊肉了),小儿呼为‘和骨烂’(意思整个连骨头一起炖烂了吃)。还有一种叫法为“想肉,”(意思吃完了还想吃),统称“两脚羊”。古人说胡人:“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
思之令人毛骨悚然。
胡骑一路杀到翼州。沿途的树木上挂满了晋人的头颅,还有很多晋军俘虏,被割断了手筋脚筋,挂在树上慢慢的等死,其中还包括一些逃无可逃上吊而死的晋人尸体。大军过处,被吃掉的碎骨残骸堆积如同小山,血腥残酷的屠杀造成了赤地千里的景象;人口的大量减少,土地的大量荒芜,伴之虎狼等野兽成群出现,吞食人类残尸而大量的繁殖生长,数量越来越多。
此刻,除了那些被杀掉吃掉不堪折磨死掉的,胡骑军营还有大约3万余适龄女子——太过老迈的,早就杀光了,太过幼小的,早就吃掉了。
晋军的软弱不堪,让胡骑失去了警惕。前哨斥候们大摇大摆的分成无数股小队,四处游荡,与其说是刺探军情,不如说是寻找“两脚羊”的一场狩猎。一队斥候一边骑着马小跑速度的行进着,一边口沫横飞的讨论着昨夜吃掉的那个女子是如何的美味,今夜定当如法炮制,拣选娇嫩的“不羡羊”好好的吃一顿。
路边的一丛杂草内,突然窜出一个高大的巨汉身影,狂风一般卷了过来。
李叶的大木棍早就扔了。从邺城到翼州的信都县,一路上捡了不少兵器,他挑选了两把看上去还可以的刀,一杆纯铁制成的铁枪,打算大开杀戒。在邺城,他总算是穿上了一身完整的衣服以及鞋子,并且让裁衣店的老板按照他的要求特制的类似后世的套头衫,裤子也把肥大的裤腰改掉了。晋人那种宽袍大袖看起来飘飘若仙很有气质,打起仗来死的也快。
胡骑的暴行已经渐渐的传到了邺城,全城都惊慌不定,富裕人家已经开始悄悄的逃亡洛阳或者他们认为安全的地方。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南下逃难,只有李叶独自一人北上而行,终于和胡骑对上了。
杀戮的大幕缓缓拉开。
这是一个小队的斥候兵。不管是什么样的军队,斥候都是军中精锐,按照之前的战例,这一小队12名斥候,足以击溃一队百人的晋军了。李叶就伏在路边的土坑里,身上堆了一堆的烂树叶之类的伪装,突然暴起,几乎是和胡骑直接进入了贴身战,骑着战马的胡骑,很难发挥自身精骑善射的技术特点,李叶蓄势而发,左手刀防御为主,右手刀闪电一般连续划过空气,太快了,空气被撕裂的尖啸刺耳之极,四股失去压力的血液冲天而起,把四颗脑袋冲到天空,再翻转着落下。几乎是同一瞬间,近身的胡骑被连斩四人。
剩余的八名胡骑大惊失色,呼喝声中,纷纷拔刀,四名胡骑持刀而攻,另外四名则试图脱离战圈,拉开距离方便使用弓箭。这些斥候非常有作战经验。来不及了,李叶并没有夺马,瞬间爆发速度,他比马快多了。李叶的身形转动,刀光似乎变成了一道光圈,围着斥候们打转,第一个光圈转完,却是最外围的四名胡骑惨叫着落马,第二个光圈继续闪动,这一次,居然有一个胡骑做了个滚鞍的动作躲过一刀,另外三人则长声惨叫落下马背。
侥幸未死的胡骑魂都快吓没了,趴在马背上策马狂奔,却是逃向了军营的相反方向。
李叶好整以暇的抛下双刀,从潜伏的土坑旁操起一根足有丈二的大铁枪,一声暴喝,铁枪脱手而出,把逃出十余丈的胡骑穿在了铁枪上,强大的动能把胡骑带着飞了起来,摔在地上,已经死得不能在死了。
惊慌的战马四处逃散,李叶懒得追赶,就近抓住了3匹,拴在一起,策马离开,寻找下一组斥候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