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成了土著人的俘虏 (第1/2页)
黝黑的洞穴,伸手不见五指,即便董郑军歌有异能在身,也无法看清洞穴内的构造,从空间拿出探照灯,一道明亮的光柱把整个洞穴照亮,洞穴不算太深,十几米的样子,洞口小,里面却很宽敞,像是一个口袋,借助灯光,董郑军歌才看清里面的一切,洞穴的四壁异常光滑,“也许是怪物常年的出出进进,用身体摩擦导致的吧!”董郑军歌猜测。
当光柱聚焦在洞穴最底部的时候,董郑军歌兴奋的差点高呼出声,那里散发着一大团乳白色的光芒,“那是什么?难道是宝藏不成。”
紧走几步,董郑军歌靠近散发着光芒的地带,这才看清楚,散发出光芒的并不是宝藏,而是一小堆珍珠,珍珠的表面并没有遭受到海水的腐蚀,依旧圆润带有光泽,最大的一颗和乒乓球相差无几,最小的也有玻璃球般大。
“发财啦!”
董郑军歌眼冒精光,大叫一声,伸手去抓最大的那一颗珍珠,却发现,珍珠被一层粘液包裹。
“真丧气!该死的怪物,也不知道讲究卫生,居然把排泄物排放到自己家里。”董郑军歌闻了闻手上沾到的粘液,一脸的苦逼。
“这些珍珠应该是怪物吞噬了外面的海蚌,经过新陈代谢,怪物把海蚌吸收了,而珍珠却无法吸收,随着排泄物被排放出来的吧!”董郑军歌一边捡拾着珍珠,一边暗自思量。
七十多颗珍珠,被董郑军歌清洗干净,堆放在脚边,散发着温润的光泽,表层被一层乳白色光晕所环绕,董郑军歌并没有吸收这些光晕,想到洞穴外面还有好多的海蚌,里面的珍珠还未取出,于是,他大手一挥,把珍珠送入识海空间。
这次和以往不同,珍珠并没有按照自己的设想,进入到富贵岛的木屋之中,这些珍珠似乎有了灵性,居然自主的选择了地方。
“真是奇了怪了,它们怎么会去了那里?”董郑军歌一直注意着珍珠的去向,发现这些珍珠居然都落在了那块儿被自己击碎的岩石附近,从小就生活在富贵岛上的董郑军歌,对于富贵岛的一切几乎了如指掌,虽然富贵岛上依然浓雾笼罩,但凭感觉,他知道,珍珠降落的地方,那里有一个水潭,里面囤积了很多的海水,他还在里面洗过澡。
当珍珠进入水潭的瞬间,水潭周围的浓雾,突然翻滚起来,不停的吸收着珍珠上面的光晕,很快,所有光晕全部消失。
水潭吸收了光晕,在它上方的浓雾居然变淡了很多,依稀可以看见水潭的轮廓。
“我靠!这样也行?”董郑军歌一直以为,只有自己才可以吸收光晕,没想到,富贵岛本身也可以,转念一想,“也对,弄不好自己的异能,就是来自富贵岛也说不定。”吃惊过后,董郑军歌走出洞穴。
先前和怪物战斗过得地方,海水已经变得清澈透明,不再浑浊不堪,“怪物的尖刺?”董郑军歌一眼就认出脚下一米多长的东西,弯腰拾起,用力掰了一下,居然没有掰动。
“难怪那些鲨鱼没有吞下这根尖刺,如果吞下,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为怪物尝命了。”
尖刺非常的坚硬,犹如钢铁,而且顶部异常锋利,董郑军歌试着用它戳了一下海底的礁石,没有用太大的力气,礁石瞬间破碎。
“好东西,用它来作为武器,再好不过了,哈哈哈!”有了尖刺作为武器,董郑军歌非常高兴,“如果刚刚和怪物战斗,有这个东西,何必费那么大的力气?几下我就能戳死它。”
巨大的海蚌依旧在海底半张着嘴呼吸,丝毫没有注意危险即将降临。
董郑军歌在若干个散发着光晕的海蚌之中,寻找到一个最大的海蚌,“噗”的一声,用尖刺把海蚌坚硬的外壳捅破,顺势旋转几圈,将裂口撕大,直到能够伸进去一只手,才将尖刺拔出。
海蚌吃痛,软.肉收缩成一团,董郑军歌可不管那些,伸手入蚌,一阵摸索,“哈哈哈!果然有珍珠。”
一连收集十几枚珍珠之后,董郑军歌的兴趣降低,没有了开始时候的兴奋,“这么多的海蚌,什么时候才能收集完呢?有没有速成的办法,还有,这些大海蚌的肉质鲜美,看着就有食欲,弄死了扔在这里岂不是浪费?”董郑军歌看着眼前被刚刚取出珍珠,半死不活的海蚌,低头沉思。
“有了,我把他们弄到富贵岛上的水潭之中不就行了吗?到时,想什么时候取就什么时候取,哈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
董郑军歌像拔萝卜一样,用力把一个个的大海蚌从海底的淤泥之中拨了出来,然后,意念一动,再把它们送进水潭。
“呼……累死我了,这他娘的也不是人干的活计啊!还好,自己力气够大,不然非累死在这里不可。”一口气,把那些散发着浓郁光晕的海蚌都收进水潭,董郑军歌这才直起腰,看着剩下的那些个头较小,没有光晕,甚至是光晕暗淡的海蚌,“好吧!就这样吧!不能赶尽杀绝,人要知足,见好就收。”
海沟再长,也有尽头,董郑军歌手中拄着尖刺,站在海沟的尽头,一脸的疲惫,“海洋中的景色再好,再迷人,也不适合人类居住,死寂,孤单,寂寞,空虚等等,一些负面影响,在这里被表现的淋漓尽致,若换成旁人,不死也要疯,也不知道出来多久了,空间之中储备的食物吃的也差不多了,是该回去了。”
“哎!本来是为了寻找沉船来的,谁成想,沉船没有找到,反而找到了很多的珍珠,不过,也不错,总比没有收获好的多,不是吗?”
有了退意的董郑军歌,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感觉着身体与海水之间的距离,他知道,间隙越大,意味着海水的压力就越小,压力越小,距离海岸就越近,董郑军歌没有按照原路返回,而是把线路取直,深一脚浅一脚的在海底前行。
海洋物产的确要比陆地丰富许多,有些生物,植物董郑军歌长这么大见都没有见到过,啥也别说,董郑军歌倒也干脆,大手一挥,把那些长相奇特,体态怪异的物种全部收进富贵岛上水潭之内,也不管他们是死是活,图的就是个乐趣。
在海洋之中,时间似乎是静止的,董郑军歌也不知道究竟过去了多久,他也没有了时间观念,珊瑚群,礁石丛,海草茂盛的地带都有过他睡眠休息过的足记。
日复一日,董郑军歌仍然没有见到沉船宝藏什么的,就当他把准备的食物和饮水即将用尽的时候,他终于遇见陆地,准确的说,应该是一座大山,这座大山从海底一直延伸至海面,海底部分长满海草海苔,不时有生物钻进钻出,露出海面的部分则形成一座小岛。
费了好一番力气,董郑军歌才爬上小岛,在沙滩上做了几次深呼吸,让眼睛逐渐适应刺眼的阳光,这才慢悠悠的向小岛深处走去。
小岛的外围是一片热带雨林,高大的芭蕉树,龟背竹,大板根、大榕树随处可见,桑寄生、无根藤,密密麻麻几乎覆盖整片雨林。
热带雨林阴暗潮湿,各种毒虫猛兽随处可见,尤其是蚂蚁,一只脚踩下去,足以踩死几十只,董郑军歌打起精神,手中紧握尖刺,探索着道路,慢慢前行,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处,也不知道今夕是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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