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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素格鸣尊之墓(1)

第十六章 素格鸣尊之墓(1) (第1/2页)

合上《大陆通史》,静静地假寐一小会,看书时间长了眼睛都觉得有些酸痛,兰德斯揉揉眼睛,给这段历史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不管兽人之前有过怎样的辉煌,哪怕他们真的做过那么多年刽子手、做过多少天怒人怨的事情,但千年的苦难,偿还的也该够了,上代的苦楚不应该由他的后人永无休止的承担下去!不该是这样的!
  
  支着手臂托住下巴,看车窗外面缓缓后退的景色,延绵在一路尽是枯黄的灌木、土黄的沙石,景色始终一成不变,就像一段画面被无数次倒带一般,兰德斯恍惚间看得出神,眼光在那一抹昏黄、杂乱、单调的色调上往来逡巡。刚出门的那股子兴奋劲也早已被这样的景致给消磨没了,只剩下一份渴望,对前方寒城的深深渴望。
  
  这两日里不停地赶路,车轱辘是木制而非他熟悉的橡胶轮子,晃动的厉害,稍微遇上一点沟沟坎坎就能颠簸得像要飞天,一路上难受的感觉骨头都快要散架了。
  
  与伊姆什的关系也愈发显得微妙。
  
  两日来,伊姆什绝大多数时候就这么静静地跨在蛮牛背上,手里牵着一条长长的绳子用作牵引后面的牛车,兰德斯坐在无人驾驶的牛车内,看书,假寐,便是到了晚上休息,父子二人也只是围着火堆就着烧开的热水啃干粮,然后兰德斯回车,伊姆什靠着车辕打坐练气,除了类似“该吃饭了”“哦”“喝点水吧”“嗯”的话。
  
  除此之外,两人竟然不曾再有别的言语可说,兰德斯倒是并不在乎,一个人的日子他实在是太习惯了,这种单调的旅行反而让他心情渐渐变得愉悦起来。
  
  至于父亲冷着张脸……管他呢!兰德斯乐的一个人看书自在,那么厚重一部《大陆通史》,两百多万字,被他当成玄幻小说看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
  
  英雄,太过遥远了,对他而言还不如书中主角的一次艳遇来得畅快。
  
  “如果走得快些,到了前面那道树林子再右拐,过个十余里路,就到寒城了。”
  
  兰德斯愣了好一会,才意识到伊姆什这是在跟他讲话,待听清了伊姆什的话,忍不住一阵难言的激动,赶紧跳到车辕上向前眺望。
  
  只十余里路了!那岂不是说,天黑之前,便能到寒城!这可是他到达这个世界后,将要亲手触摸的第一个城市啊。
  
  牛车依旧不急不缓地朝前挪着,只是两边的景色已不再只是单调的灌木丛,一株两株带着些许黄色叶片的树木开始出现,有几根树枝上已经开出了嫩芽。
  
  就这般默默前行了约莫小半时辰。
  
  这时候天色已经相当昏暗,单看着倒像似牛车上面慢慢飘过来一个一个华盖大小的树冠子,凉亭一般壮观美丽。小道两旁,不时有几根粗壮的皮被剥落的树干斜刺里伸展出地面,通联到另一颗树上,柱根纠缠,攀附着苍翠的树条,枝叶扩展,郁郁葱葱,巍然成林,兰德斯伸出手,扯断一根从树上垂挂下来的藤条,凑鼻子间闻闻,忍不住扭头问起父亲:“这个……是榕树?”
  
  “是的。”伊姆什淡淡地答了句,然后像想起什么愕然反问道,“你怎么知道这是榕树?”兽人领土内尽是贫瘠荒凉,一刨子土下去至少有三成是沙,而榕树却必须要在水分极其充足的地方才能生存。这株巨大的榕树能够存活至今也是另个异数,就连土生土长的寒城人也没几个认识,是以伊姆什才有此一问。
  
  “……前些日子村里有个人类的商队经过,聊天时候听他们说起过榕树,依稀便是这副形状……”兰德斯一脸诚恳地答道,心下却在不住大骂,小哥可是另个世界过来的高人,这玩意儿哪儿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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