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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八章 混混出走

正文 第五十八章 混混出走 (第1/2页)

“混混,混混,好些了吗?”李子豪来到混混山洞,走到它的床铺前,看它闭着眼睛躺着,就俯下身子关切地问。
  
  听到声音,混混动了动它那条伤腿,微微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李子豪,点了点头,意思是伤好多了,然后,又闭上眼睛,再不理他。
  
  被李小柱枪击受伤后,混混流了许多血,在强强的山洞里,它疼得“呢呢唧唧”直叫唤。
  
  好在李子豪每每外出时,总采些草药留着,以备不时之需。混混受的是枪伤,这时,李子豪为它检查伤口后,敷上了草药“溪边水”。
  
  这种草药有止血止痛功能,敷上不久,混混就平静了下来。
  
  能不能将混混留下来养伤?这样方便大家照顾它。可环视了一下山洞,李子豪犹豫了。
  
  随着不断添丁进口,强强的山洞已经十分拥挤。
  
  有几次,李子豪实在忍受不了洞内污秽的空气、忍受不了强强与花花当面频繁亲热发出的放肆的声响、忍受不了皮皮和新新窜来窜去顽皮的吵闹,想搬出去另外择洞而居。
  
  但是,他还是忍住了,一者他想与强强住在一起,更好地融入它们的生活,便于观察研究;二者在这尚不开化的野蛮部落里,他和张冬梅都需要得到强强朋友般的庇护。
  
  因此,这个山洞成为人与大脚怪杂居的大家庭,居住环境不可逆转地恶化着。
  
  再者,李小柱现在也住在这个山洞里,看到混混,牙齿总咬得“咯咯”响,拳头捏得“嘎巴”紧,保不准他什么时候会向混混扑过来。这洞内平添了充满仇恨的剑拔弩张的紧张氛围。
  
  因此,看“溪边水”对混混的伤口起到了作用,李子豪和强强商量,没有留它,而是一起将它送回它自己的山洞养伤。
  
  一路上,混混几次对李子豪“呢呢唧唧”,表示感谢。他都摇摇手,对它说:“不用谢,我们是朋友!”
  
  “人类能够做朋友吗?”李小柱无情的报复,可能对混混刺激太大了。逐渐地,它恨屋及乌,对李子豪也有意冷落疏远起来。
  
  应该说,在整个大脚怪部落,混混是最想接近人类、了解人类的一个。它曾几次三番走出部落,离开峡谷,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晃荡,见闻不少。
  
  记得就是在掳张冬梅那次,混混先是潜到了人家的玉米地里,想扳几个玉米吃。
  
  当它悄悄摸进玉米地,正准备扳玉米的时候,却透过玉米杆,看到了令它感到新奇而又刺激的一幕:一对年轻的男人和女人,赤身裸体,正在铺着玉米杆的地里激烈纠缠,难解难分。
  
  第一次见到人类的身体,第一次看到男人和女人做着与男女大脚怪一样的动作,它血管逐渐喷张,一时产生难以自抑的冲动,不自觉绊响了身边的玉米杆。
  
  “哪个?!”响声惊动了那对男女,他们惊慌地分开,跳起身来。看到混混溜走的背影,来不及穿衣服,不敢追,只是大叫:“鬼呀!鬼呀!”
  
  可能是因为这次偶遇,导致了混混掳掠走张冬梅。
  
  还有几次,混混趁月黑风高,夜深人静,进入了人类的村庄,甚至翻窗进入了人家屋里,偷吃偷喝,得以近距离看到人类生活情景。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见所闻,潜移默化,似乎对混混产生了极大影响。它试着模仿人类,仿佛比其它大脚怪要进化许多。
  
  尽管这样,混混终究还是大脚怪,与所有大脚怪一样,它有着一些与人类近似的情感情绪,但怎么能完全理解男人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遭到侵害后那种蚀骨啃肉般的耻辱和剜心掏肺似的痛苦?
  
  粗狂阳刚的混混,较多的还是凭着自己的本能和好奇,猎取女人,以释放自己旺盛的荷尔蒙。
  
  何况,在大脚怪部落,男女大脚怪之间至今处于杂交状态,哪个也不会将另一个大脚怪视为独有,不许别的大脚怪侵犯。它哪里知道人类还有“宁穿朋友衣,不占朋友妻”、“朋友妻不可欺”等等说法。
  
  因此,混混将李小柱的持枪报复视作人类不够朋友的行为,就在情理之中了。想想自己曾在部落会议上那么积极地提出,要与人类多接触、交朋友,它觉得这事现在对它是个天大的讽刺,它甚至想到,以后怎么在部落呆下去。
  
  “混混,我走啦,你好好休养,有事叫我!”看混混冷淡自己了,李子豪只得说了告别的话,也不管它是否能听懂,就离开了它的山洞。
  
  谁知,这李子豪刚走,狡黠的混混就下了床。
  
  实际上,混混的腿伤已无大碍。
  
  在洞里躺了这么些天,混混感到太无聊。
  
  花花尽管每天都来看它,但只是给它喂喂野果兽肉,就回强强山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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