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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第 81 章

81 第 81 章 (第2/2页)

“看了,公司办的选秀比赛,下午我就看到了,”王姐轻轻叹了口气,声音柔了几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刚看到时我也很惊讶,但,易晖已经去了,两句歌词说明不了什么,旋律巧合在音乐圈不是没有生过。”
  
  “我在这之前见过他,忌日的那晚,在酒吧,他用吉他谈了段soLo,和易晖生前弹得一模一样,”秦松语气急促,走到室外,漫天的星光倾洒而下,他回归平静,“王姐,你是他的经济人也是他拜把子的大姐,那歌是小晖为纪念我俩认识写的歌曲,从来没有在公众场合演唱过,你不觉得太巧合了吗?”
  
  “是很巧,巧的令人难以置信,可那又怎样,难道你认为他是易晖投胎转世?”王姐在那边苦笑了声,“秦少,我知道你忘不了易晖,但我们总得好好活着,好了,公司那还等着我,你早点休息吧。”
  
  投胎转世吗?
  
  秦松摇头苦笑。
  
  那歌的名字叫《你是飘啊飘着的云》。
  
  两人相识时易晖是个默默无名的乐坛新人,而他,那时候刚和父亲断绝了父子关系,独自生活在异国他乡。
  
  某个下午,一场来去匆匆的雨后,天空澄静的像块刚洗过的蓝色尿布,大朵大朵的白云悠悠飘荡,秦松提着大包小包从市出来,就见停车场有个背影干净修长的男孩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像个神经病在那念念有词:“云是洁白而纯洁的,恩,这里的节奏应该平缓舒畅,可以这么唱‘啊白云,你好白,啊,天空,你看见白云很白白了吗’?”
  
  在异国他乡,听到母语难免感觉很亲切,秦松默默听了会,然后,就这么认识了作曲是神,写词是神经病的易晖。
  
  多年后,易晖想写属于两人的纪念日之歌。
  
  他原本想包办词曲,几易其稿,写出了比如“啊,蓝色天空下白云飘飘,我看到了你玻璃球一样深邃的眼。”等类似的咏叹加夸张风的歌词。
  
  最终还是有他作词,成稿后,听过的人除了他俩,就只有易晖的经济人兼拜把子大姐——王胜南。
  
  “你是飘啊飘着的云,偶尔投影在我的心,你无需牵引,也无需欢欣。”
  
  “你是飘啊飘着的云,偶尔投影在我的心,你在眸然的瞬间,失去踪影……”
  
  soLo一样是巧合,歌词一样也或许是巧合,但再加上旋律也一样?
  
  投胎转世太过骇人听闻,概率这东西很神奇,据说地球几十亿人会有一个人和你长得几乎完全一样,但,若是细节到连鼻毛数量长短都一样,那就太科幻了。
  
  秦松想不出易晖什么条件下会把这属于两个人的歌唱给第三者听,而可以肯定的是,易晖生前从未提起过有白锦寅这么一个朋友。
  
  当判断不出真相的时候,不如相信自己的直觉。
  
  秦松拿起手机,没有打电话,把微博上白锦寅唱歌的视频复制,写了条信息出去。
  
  “我需要此人的详细资料,越详细越好。”
  
  白汝莲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放下手中衣服,从墙角拿出个很接地气的马扎——她这里来来往往的都是老头老太太,加上面积小,自然也就没有沙之类。
  
  然后她现有些不妥,灿灿一笑:“一大早就听到喜鹊在外面渣渣叫的那个欢,原来是有贵客上门,那个,蓬荜生辉,这里又脏又乱的,锦寅在屋里练歌呢,我带您过去?”
  
  进了屋,喊出白锦寅,白汝莲热情沏茶倒水,寒暄几句后将空间交给二人。
  
  王胜南仔细打量白锦寅,从艺人条件看,他长相只能算是中等以上,然而眉宇之间有股冷冷的气质,当下娱乐圈,单靠脸吃饭已经不够,想长得好看,去趟韩国回来只能验dna才能知道是谁。
  
  因此,气质这东西成了衡量艺人的标准之一。
  
  这点来看,白锦寅是个好苗子。
  
  王胜南此行目的不在此,她按住心中微微的急躁正想开口,就见坐的板板整整,面无表情的白锦寅一扯嘴角,家长里短唠嗑般问道:“路上挺堵的吧。”
  
  接着不等她回到又说:“中午别走了,留下吃顿便饭吧。”
  
  王胜南:“……”
  
  她自然不知道,得知对方身份和来因,不知怎么该怎么聊天的白锦寅正在生搬硬套嘿嘿传授的社交礼仪之十大常用语。
  
  饶是见多识广,社交能力满级如王胜南也愣了片刻,她打量着白锦寅,然后,俩人对了个眼。
  
  按照常理,白锦寅此刻选手身份见到主办方来访,表现好的不卑不亢,素质差点的可能会来套马屁十八掌。
  
  再说,娱乐圈人少有不认识王胜男的,无论是以前陪着易晖出入各种场合,接受采访,还是现在星宇娱乐公司副总身份。
  
  一时摸不清状况,王胜南按下疑惑,公事公办开了口:“昨天微博热门话题效果不错,公司想了解一下你的情况,恩,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
  
  “微博热门话题?”白锦寅险些想说那是啥,这表情落在王胜南眼里自动理解成他原来没有看到。
  
  王胜南双手交叉,右手拇指在左手拇指快划来划去,了解她的人知道,这个动作通常代表烦躁和不耐心,若是在听取下属回报工作,这基本就相当于暴风雨前兆。
  
  她轻轻吐了口气,直奔主题缓缓问道:“最后唱的那两句歌你从哪里听到的?”
  
  白锦寅一怔,他不善于说谎,骷髅领主转世是最大的秘密,两句歌词没头没尾,原本以为和字母歌一样,是属于这个世界的记忆,人人都会。
  
  轮警惕心和对人情绪波动的感知,亡灵界生涯和灵魂之火让他远生活在和平盛世的普通人。
  
  难道说这两句歌词有什么来历?或者是和什么事物有关?
  
  不回答自然是不行,怎么回答是个问题。
  
  白锦寅不动声色,边飞快思考边用意识和嘿嘿交流,正常人类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回答。
  
  他不躲不避迎着王胜男直视的目光开了口:“在梦里,听到有人这么唱。”
  
  王胜男长期混迹于娱乐圈,日常接触的人非富即贵,此刻眼神凌厉,普通人在这般注视下,想说谎很难不被它察觉。
  
  只可惜,她这点气场在骷髅领主眼里,还不如白汝莲做的香菜炒鸡蛋有震撼力,在亡灵界,巫妖声音沙哑如破锣,一吼可杀死数百骷髅,黑骑士,鬼魅般无声无息,砍头如切瓜,远隔数千米就能感觉到死亡来袭,那才叫真正的气场。
  
  白锦寅眼皮不眨,是真的不眨……
  
  从骷髅变成人,要改变的不止是各种习惯,还有对多出来零件的适应,比如吃喝拉撒,比如——眼皮这东西。
  
  眼睛被成为人的窗户,表情可以作假,唯独眼神难以掩饰,但白锦寅这道窗户就是个类似灯泡的装饰品,看上去昭昭郎朗,实则相隔两个位面。
  
  王胜南再怎么强还是个女人,在你看我,我看你的游戏中很快败下阵来,侧开目光换了个问法:“你认识易晖?”
  
  这又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原主的记忆白锦寅没有继承,也正是怕露出马脚,平常他少言寡语。
  
  若是承认,万一对方再问怎么认识的怎么回答?
  
  白锦寅摇摇头
  
  全国上下十多亿人,不认识易晖的没多少,更何况在每个歌手心里,易晖是望其项背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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