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没礼貌的人?鱼! (第1/2页)
《谁动了我的马铃薯》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诗经·小雅》
我叫虞呦呦,今年二十岁,现身处于太湖边缘某一个人工堆填的农耕小岛上。
不要想太多,这里不是什么旅游景点,说岛都是抬举它,还没有足球场大。这岛上没有建筑,没有树木,只稀稀疏疏的长了野草和芦苇,白天太阳出来,还会有附近养殖户养的鳄鱼爬上来晒太阳。
截止目前,我已经一个人在这个荒岛上呆了三天,除我本人外,我的全部财产只有两个生的马铃薯,而我则要靠着这两个马铃薯,在这个毛都没有一根的地方再生活二十七天。
我会呆在这里,并不是因为我要玩什么荒岛生存,我不是一个性格非常坚毅的人,这一切都是有迫不得己的原因的。
我的职业是风景摄影师,习惯一个人吃饭旅行,走走停停。但是因为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我爸妈对我的职业并不满意,他们不希望我走到太危险的地方,所以我这几年只好一直在家附近打转,最远也只到过首都北京,再远再偏的地方就不能去了。
再美好的地方拍多了也腻味,我拍腻了人文景观,想去野外冒冒险。我有一个美女同事小可,她跟我不同,她擅长野外摄影,曾经在热带草原上潜伏了三个多月,只为了捕捉头狮争霸的镜头,据他说,当时那狮子离她还不到两米,我怀疑她是吹牛的。
但是我很羡慕她的旅途,想跟着她一起去见识见识,她说要玩就玩刺激的,不如去世界上最荒凉的几个地方。想要拍出好照片,绝对不能扎堆,那西湖断桥没有一亿也有千万个摄影师拍过了,没意思。
这事我自己决定了不行,得家里人同意,我爸妈没有那么难搞,但是我有一个姑姑,是杭州地界出了名的大姐大,如果我爸去找她出马,我就是跑到天涯海角也能被逮回来。
我跟我姑姑进行了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最后她开船把我扔在了这个鬼地方,告诉我如果我能一个人在这地方生活一个月,不靠任何人,不求救,不逃跑,她就帮我说服我爸妈,让我出去拍照,反之,我就得乖乖的呆在家里拍西湖。
我以为我毕竟是她的亲侄女,她应该不会太狠心,没想到他还真狠得下心,一点行李都没给我留,我唯一的两个马铃薯还是趁她们走的时候从船老大那里偷来的,简直心酸。
在这渡过的第一个晚上,我瑟瑟发抖的蹲在草丛里冻成了个呆逼样,总算想清楚了我姑姑根本就是在耍我,她就是想让我知难而退,也不怕她唯一的侄女饿死在这个孤岛上。
就算真的不给我留吃的喝的,给我留个帐篷总可以吧?我是出去拍照,又不是去野外生存,相机给留一个我也不会这么无聊。
我瞄了一眼占据了这个岛阳光最好的那一角,正在优哉游哉晒太阳的鳄鱼,想想现在就算我有相机,也只能拍这几只鳄鱼,除非我拍它们吃我的镜头,否则毫无价值,啊,好寂寞。
根据我这两天的观察,定期上来晒太阳的鳄鱼共有五条,我给他们起名叫做汤玛士党。我会这么做,一是无聊,二是我打不过它们,只能选择跟它们在这个岛上和平共存。
好在我跟小可学了不少野外生存技能,自己能生火,也能用野草给自己造了一张软床。或许是我走狗屎运,我到岛上的第一天就有一只吃多了倒食的鸟落在岛上,噗嗤噗嗤吐了一条鱼出来。
我用泥巴弄了个小灶台,又把鱼的内脏拆出来吊螃蟹。好在这里是太湖,不是真的海岛,虽然能被我吊到的都是小螃蟹,我总算不怕饿死了。
“咕噜噜——”
我不得不面临残酷的生存问题,我又饿了,我看了看养在小泥塘里的螃蟹,又看了看一直宝贝不舍得吃的马铃薯,偷偷咽了下口水。
马铃薯当然是用来吃的,如果放着不吃岂不是太浪费了,虽然还有二十七天,螃蟹总是源源不断的。
最后我还是把马铃薯给烤了,马铃薯的香味跟烤螃蟹的香味完全不同,简直香飘万里,我蹲在一边像嗑药的瘾君子,生怕错过一点香味。
我守着烤马铃薯的小灶,满脑子都是馒头米饭红烧肉炒菜心牛肉面羊肉锅仔南瓜粥,等我回去我一定要抓着姑姑让她请我吃饭,狠狠的敲她一大笔。
前提是我能回得去,我叹了口气,放弃了脑内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把烤的酥软焦香的马铃薯刨了出来,大的不舍得吃先放在一边,我捧着小的马铃薯顾不得烫,一边吹一边狼吞虎咽的吃掉了一半,虽然烫的我眼泪都出来了,还是好吃的不要不要的。
马铃薯简直就是我的生命之光,以前怎么从来没觉得马铃薯这么好吃呢,真是太不懂事了。
我死命的舔掉皮上残余的马铃薯肉,不舍得放弃任何一点点能吃的部分,如果不是皮实在太脏,我简直想把皮一起吃下去。除了开始几口吃的急了点,剩下的我都是小口小口吃的,生怕吃完就没了。
吃着吃着我突然感觉不对,总觉得好像有人盯着我似的,怪不舒服的。我这才想起这岛上可不只我一个,还有五条鳄鱼呢,万一它们闻着我的马铃薯太香心生歹意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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