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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杀兔

第三十六章,杀兔 (第1/2页)

在我纯真而且幼小的心灵里面,KFC真的好遥远好遥远,简直就是可望不可即的顶点,在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却跟我说到“KFC?你太小看小姐我了。”
  
  “大姐,这还小看你,我靠,这可是我的血汗钱啊。”
  
  “就你?还血汗钱,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你就是一个动动嘴皮子就能够来钱的人,你的钱就是黑心钱,本小姐这是帮你解决污点。”
  
  我曾经说过,我是一个脾气好的人,但是这不代表我就没有脾气,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物是人非的关系吧,现在我对秦梦情是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好感,甚至产生了厌恶的感觉。
  
  “这是你的钱吗?你知道我挣这两个钱很容易吗?你为什么花的这么理所应当,你又不是我老婆,你又什么资格。”
  
  说着,我从抽屉里面拿出了我刚弄得那一万块钱,全部甩到了秦梦情的怀里,说到“拿着这些钱,别让我再看见你。”
  
  “你不喜欢我吗?”
  
  “不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他会问到这个问题,难道说他喜欢我?按照一个女人的思路来说,他要是喜欢上一个男生的话,花钱就觉得理所应当,他听到我的回答,说到“对不起,这钱我不要,我以为你跟我说以后你管我饭,我还以为你喜欢我。”
  
  其实呢,这句话出自周星驰,喜剧之王,里面尹天仇对着柳飘飘大声的喊,我养你,没想到我号称是星爷的忠实影迷,但是却忽略了这个问题,难道说他也喜欢星爷?不对,是星爷的电影?
  
  “你一个女孩子,这钱你拿着吧。”
  
  蒋哥临走之前交代我照顾好这个女孩子,要是把他晾在这里不管,我也对不起蒋哥,最后,我给了他两千块钱,嘱咐他不够再回来拿,但是谁能够想到,我在也没有见过他,直到蒋哥回来。
  
  经过了那个神秘的六仔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要对自己狠一点,如果没有强劲的体魄,对付这样的强敌,根本就是去送死。
  
  但是原谅我,我就是一个光说不做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意志力,以至于我昨天说要锻炼,到了第二天,就让你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朱自清告诉我们,时间转瞬即逝,在你不知不觉的时候,他就会从你的指尖溜走,在你回想过去的时间的时候,现在的时间却已经留错过去了。
  
  四天,三天。真的就是经不起时光的腐蚀,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我翻开日历的时候,却发现今天晚上就是我跟兔爷约定的时间,而现在我根本就不知道,我还以为还有两天呢,真的就跟签到一样。明明想着刚才已经签到了,但是还是让我的李毅吧经过三百多天的锤炼,终于断签了。
  
  当你不想要一件事情到来的时候,他却来的特别的块,以至于目不暇接,不知不觉,晚上竟然已经到来了,由于路途不近,所以我早早的就上了车,经过个把小时的颠簸,终于到了目的地。
  
  我手里拿着包袱,由于苗刀过长,很多人都对我指指点点,大概是觉得在这大半夜的挺别扭吧。反正实在包袱里面,也没人知道这是什么,问我我就说是苍蝇拍。这朗朗乾坤的,也没人怀疑。
  
  到了目的地,距离丑时还有一个小时,我看了看,兔爷还没有来,我正好看到旁边有一块比较大的石头,我就坐了下来,等着兔爷。
  
  但是等不等就是等不来,两个小时之后,已经到了两点了,按理说现在是他本事最强劲的时候,没有理由不来啊。
  
  趁着这个时间,我正好为我和他的对决策划了一下计策。
  
  第一,按照电影里面的结构,我手拿着苗刀,他手里拿着骨头,面对面,相隔五米左右站立,经过一阵漫长的寒暄之后,他突然大喊一声,朝我冲过来,我眯起眼睛,就在他到了我面前的那一瞬间,宝刀出窍,正好砍在他的脖子上面,顿时血液飞溅出来,我就这么赢了。
  
  第二,按照小说里面的情节,我俩面对面站着,经过一场寒暄之后,他问我答,经过唇枪舌剑,我稳居上风,最后决战紫禁之巅,被我秒掉。
  
  第三,按照评书上面的情节,我和他面对面站着,经过一场寒暄之后,他突然朝我冲过来,我轻轻的就躲了过去,趁机用手抓到他的衣领,朝着天上就是一甩,双手接住双脚,接着。就是撕成了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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