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兵不血刃 (第2/2页)
“就当养个奴隶?”肖芳马上神采飞扬,她扑上前,抱着凌云就在他脸上狠狠亲了一口,“凌云!还是你对我好!”接着,肖大小姐就兴奋的走向一旁,超级智脑开始飞速运转,瞬间就想到了上万种折腾况衡的办法。
看着无比兴奋的肖芳,凌云极度无语,只能向一旁目瞪口呆的李广志使了个颜色。
伙计,理解万岁。
看到这种情况,李广志以为自己终于明白了先前判断错误的原因。李大校有些尴尬的笑了笑,点点头。
有李广志这个王牌在手,之前武力攻打荆北的计划自然不需要再继续进行。
在上一世,凌云实质上就是一个普通人,虽然有叶眉无数的晶核供应,但凌云最终也没有成为一个异能者。
这一世,凌云虽然觉醒了空间。但直到现在,凌云也没有搞清楚自己到底算不算一个异能者。因为自己并没有空间系的异能,而且如果这个空间真的只是寄生在自己身体里面的话,那自己也就是一个宿主而已。
虽然凌云实力相当强横,但各项实力都很平均。比如凌云如果是一个火系异能者的话,在火系异能加成的情况下,一个极其普通的爆炎火球打出去,十几吨的力量很轻易就会爆发出一百吨以上的攻击力。
之前凌云需要依靠狙击枪,现在凌云需要依靠锋利的铁牙。如果没有这些武器,凌云的实力无疑将会大幅下降。
故此从心理上讲,凌云和普通人的感觉很亲近,并没有一般异能者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想法。
在这种心理基础上,凌云和李广志沟通起来相当顺畅,当明白凌云的想法之后,李广志也终于放下心来。不仅表示可以替凌云说服荆北市的手下全部归凌云调遣,而且主动提出来可以帮助凌云维持荆北市的秩序,为凌云下一步的发展奠定基础。
但李广志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如果燕城打通了和荆北市的道路,燕城下令征召,他李广志和麾下部队就回归燕城。
对于这一点,凌云也并没有反对。
因为凌云清楚,横亘在燕城和荆北市之间的,并不是成群的异兽,而是实力极其恐怖的活尸军团。在上一世,直到最后,燕城的实力范围也未能越过大河。
退一步讲,即便燕城很快打通了和荆北市的通路,那也是许久之后的事情了。那时,凌云早就建立了自己的班底,李广志的军队已经无足轻重了。
“大校!从第一次伽马风暴开始,我们人类的敌人就已经变了。我们要同活尸斗,同变异兽斗,今后可能还需要和各种各样的怪兽战斗。唯一不应该发生战争的,其实是我们人类内部,从灾变开始,我们人类的血已经流的太多了。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我凌云可以做到不去主动攻击别人,但别人如果主动来进攻我,那我也不能束手待毙!”
在荆北市城郊,即将进城的时候,看着满目疮痍的城市,想起前世的遭遇,凌云有感而发。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也是我们军人的信条。虽然如此,我和你同样希望人类之间不要再流血了。”李广志深以为然。
因为李广志,荆北市的控制权很快被凌云兵不血刃的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