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广播室传来的声音 (第1/2页)
九月,虽说已经秋季,但气温还是和夏季没有多大区别。热了一晚上,清晨的凉爽,还是特别适合在被窝里做梦的。若不是突如其来的梦遗,我都还不会醒来。
我微睁着眼睛,仿佛感觉看到了一层薄薄的纱帐,被暖暖的微风吹动着,一个秋天,像是一个春天,在我面前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隐隐约约的,我似乎看到了照片里邹芳琳的脸,在冲我微笑……我的被窝里,我的内裤里,撑起了一片天地,有成千上万只小蝌蚪,在我的小腹上游走,充满了活力。我感觉我全身的血都在沸腾,在冲向我身体最脆弱的部位,似乎准备再次火山喷发。
之后冷静下来我才觉得我好罪恶。
让我不好意思承认的是,其实,这并不是我第一次梦遗了。我第一次梦遗时,那时候还在县城读初一,学校门口摆了许许多多租碟租书的摊位。那些摆摊位租书的大叔们大神们,看起来倒是慈眉善目、童叟无欺的,但是在无形中,那是毒害了多少人呐,我的童贞就是被这些人夺走的……
那时候,很多同学都在那里租书看,他们可以把父母给他们吃早餐的钱省下来去租书看,我是个农村来的孩子,我觉得他们好奢侈。而我,对那些爱看小说等课外书的,实在不太感冒,因为他们都不是有多爱读书,也不是有多爱学习,而是纯粹的打发时间。记得我那个同桌就是,课桌下,他的腿上永远会放一本武侠小说,看起来没完没了,下课休息的时间都会在看,让我不可思义的是,一本几尺厚、我看着就会头皮发麻的书,他一节课就可以看完。我惊叹着问他,你是不是长了三只眼啊!你这速度是一眼看一页吧!你怎么做到的?他通常看都不看我,低头看着他的书,淡淡地甩我一句:“我这是境界!”听完,我竟无言以对。我从内心膜拜他,我坚信,他这就是境界。那时候老师也是矛盾的,一面想阻止那些不思学习的同学看小说,一面又怕他的阻止会扼杀一位未来的大作家。所以,他经常对我们说,你们要是看小说以打发时间而看,就趁早别看了,你们要是为了提高写作水平,那老师不反对,他告诉我们,他曾经的一个学生因为爱看小说,而成了作家,如今已经成了高薪作家,经常对我们吹捧他那位学生,哪本书哪本书又是他学生写的了。我当时不以为然,我讨厌看小说,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小说,头疼得要命。但最后,我却因为小说梦遗了。
城里的学校那时候有个习惯,礼拜六礼拜天不放假,实行月假制,每个月的月底给你放个四五天假,让你使劲玩。我想,这城里的教学方法真tm科学。然后那次月底,放月假了,成群的学生,围在了学校门口的书摊上租书。我那天刚好被我同桌拉着一起陪他去租书,结果他租了好几本书,他说借一本给我看,然后我拿了一本古色古香的古文学书籍,叫《金啥梅》。自此,一发不可收拾,没错,那本书我看了n次,也成了我第一次梦遗的根源。
说实话,转学到农村,还是地处村庄里的学校,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城里的一些比较污事物了,对于这一次梦遗,我想应该是睡姿不对。
这种每个人都会经历的生理反应,让我迷离一下之后便觉得恶心和罪恶。趁着天还没完全亮起来,我得马上处理一下。
我轻轻拉开了我床上书包的拉链,扯出一点卫生纸在被窝里反复擦了内裤上的脏物,然后又呼呼大睡起来。
这样的回笼觉似乎睡得更香。天已经七八成亮了,初一的新生大部分已经起积极地床了,校园里愈发地吵闹起来。
“叮铃铃……”
“叮铃铃……”
一阵急促清脆的起床铃响起,我拉紧了被子把头紧紧蒙了起来,一点没有要起床的意思。随之而来的,便是初一初二年纪宿舍传来的嘈杂声,在铃声响起那一刻,他们便像弹簧一样瞬间从床上弹起,接着穿衣穿鞋,去洗涑,永远充满激情。
而我们宿舍起床的顺序,从初二下学期后半期的时候就已经定下来了。最先起的一定是周志明那个变态,早早地起床,照镜子梳头发。接着起床的是周若飞。再接着就是邓小兵和周振了,长期厌学的我一定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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