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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众生平等

148 众生平等 (第2/2页)

他个性爽朗,听到秦深惦记着他做的红烧肉,当下就说中午给他做,车上有好几斤五花肉,他都看见了。
  
  又多了一人搬东西,速度快了很多,仇宝成走了两回就带上点儿喘,拎着两只鸡走在秦深旁边,“我就是缺少锻炼,不然也不会体力跟不上最后上不了岸。”
  
  秦深一直没有主动提起,就怕戳中对方的伤心事。“宝哥,家里面还好吧?”
  
  “都好都好,星星考上滨海大学了,我爸妈就把城里面的房子卖了跟着星星一起去了省城,两老口耐不住寂寞在学校旁边开了一家卤肉店,生意还不错,星星下课后没事就去店里面帮忙,还认识了一个不错的男孩子。”仇宝成嘴上说着一切都好,心里面却实在是挂念不下。他是救人死的,有功德在身,鬼差破格给了他两年多的滞留期。
  
  哪怕看着父母、女儿安顿好了,他心中依然记挂,认识的鬼差就给他出了主意去又开张的望乡客栈工作,这样就可以滞留人间不被带去轮回了,没有想到客栈还是老朋友开的,一切都是缘分啊。
  
  “哥,又有人过来了,说是过来应聘的。”林晓宁也是长了见识了,就这么个偏僻的地方竟然接二连三有人过来找工作,现在的就业环境是多差啊,让求职者饥不择食,只要是个工作就行。
  
  仇宝成从秦深手里面把装肉的袋子接过来,“我拿进去,你快去看看。”
  
  “时间不早了,宝哥你看着厨房里面的东西做点儿,我们中午吃。”
  
  “诶,行。你看看我的手艺是不是还是老样子,适不适合在客栈里面工作。”
  
  秦深唇角微扬带着笑意地说:“记得做红烧肉啊,我可想死了。”要是合适,仇宝成就留下成为客栈的正式员工。
  
  “好好,做大块的,让你解馋。”
  
  秦深从客栈里出去就看到个小伙子主动帮着林晓宁搬东西,小伙子个头有一米九,人高马大,体格健硕,身上的t恤根本就遮不住那些硬邦邦的肌肉,别说是拿几袋油盐酱醋了,就是扛上三个林晓宁都不在话下。
  
  小伙子看到老板出来了,把手上的东西放下介绍自己,“老板好,我叫王乐彬,今年东州大学体育科学系的应届毕业生,22岁,东洲市本地人。”
  
  “学体育的怎么到我这个小客栈来找工作?”这种体格,去健身房当教练更合适,到客栈当服务员感觉浪费了。
  
  “我就是喜欢健身,不想把这个当职业。”王乐彬解释原因,“其实我想当语文老师的,但成绩不好专业没有选上,被调剂到体院。现在工作不好找哇,我专业又不行,在家里面窝了几天我爹妈都烦我了,昨天逛论坛正好看到你的招工帖子,就想着过来试试,包吃包住两千五,我觉得挺好的。”
  
  女鬼小凉柳眉皱起,身子如弱柳一般在风中飘摇,“臭和尚何来此言,奴家一个弱女子怎么会诓骗老板,骨灰坛乃小凉栖身之地、魂牵之所,最是要紧,是小凉的至宝。”
  
  头一次见鬼的秦深僵硬地看向从门外走进来的和尚,一身青灰僧袍,脖子上带着的念珠个个有婴儿拳头大小,面阔耳大、鼻直口方,拿着一把丈八禅杖,端看这形象和倒拔垂杨柳、三拳打死“镇关西”的花和尚鲁智深雨有些像,但秦深不能够确定是不是那人。
  
  和尚浓眉竖起,“你们这些女鬼就会花言巧语。”
  
  小凉带着哭腔,“和尚口口声声说奴家鬼物,你自己又何尝不是鬼。”
  
  “呵呵,洒家乃是高僧坐化,受凡人香火,哪里是你等孤魂野鬼可比。”
  
  小凉也恼了,收起哀切,杏眼怒瞪,“臭和尚道貌岸然,你倒是拿出住店的钱来啊,怕不是身家都拿出去吃酒了吧。”
  
  和尚出口反驳,话到嘴边却词穷,因为这是事实,大手伸进怀里,半个铜子儿都掏不出来。
  
  虎目圆瞪,气呼呼地看着小凉,哪里能够在女鬼面前气弱,抓起身后的禅杖拍在吧台上,“老板,洒家没有金银,但这禅杖跟了洒家几百载也不是凡物,就抵押在您这儿了,等以后有了钱再来赎回。”
  
  吧台材质极好,台面上的东西跳了几下,吧台也是纹丝不动的。
  
  “呵呵。”小凉轻笑,抱着自己的骨灰坛退在一边,“穷鬼。”
  
  “你!”
  
  “奴家是弱女子。”小凉挺胸,不信和尚会打女人。
  
  和尚还真不会,所以气得脸都涨红了。
  
  已经被现实调理了三观的秦深出来准备当和事佬,来者是客,和气生财嘛。
  
  “大家……”
  
  话还没有等他说完,抱着宝贝骨灰坛的小凉往和尚那儿走了一步,勾着眼睛神秘一笑,“和尚,奴家知道老妖精的藏宝地,里面金银无数,只是奴家一个弱女子实在是打不过守在那儿的千足虫。和尚愿不愿意合作一把,拿到宝藏你我五五分。”
  
  和尚收起了怒气,“四六,你四我六。”
  
  “成交。”小凉果断点头,随后笑着看向秦深,眼波流转,风情万种,“老板,奴家与和尚去去就来。”
  
  “随意随意,你们随意。”
  
  …………
  
  “哥,门口有什么呢,你眼睛都看直了?”刚刚从后厨出来的林晓宁站在秦深的位置顺着他的目光往门口看,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
  
  就算是知道客栈不凡,但想象和现实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被现实冲击了的秦深晕乎乎地拍了拍他弟弟的肩膀,“没什么,就是觉得世界更新过了。”
  
  “……”林晓宁。
  
  “哥啊,宝成哥的红烧肉做好了,你要不要去看看。”林晓宁砸吧一下嘴巴,口腔中的肉香还没有散去,当真是回味无穷。
  
  秦深眼睛一亮,自从仇宝成退役后来又出事之后,他的招牌红烧肉在很多人心中就成了绝唱,包括秦深自己。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还有吃到的一天,肥而不腻、酥而不烂的口感无论吃多少回都吃不够。
  
  “你在外面看一会儿,有啥事情了喊我,我到后厨去看看。”
  
  “去吧去吧,刚出锅的最好吃。”林晓宁回味地眯着眼睛,整个人都沉浸在了红烧肉近乎完美的口感中。
  
  吧台后的柜子那儿有个藏着的暗门,进去就是厨房,厨房设计的很大,有一扇窗户正对着中庭,窗户下是一排大理石面的橱柜,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厨具,最边角的三眼电磁炉灶台上炖着鸡汤。
  
  这排橱柜对面是大锅大灶,大吸力的抽油烟机“呜呜呜”地工作着,光杆司令的总厨仇宝成忙活的热火朝天。
  
  仇宝成手脚非常快,就算是没有人帮忙,他一个人杀了鸡、剁了肉,还做好了几个菜端了出去。
  
  至于王乐彬,他不给添乱就不错了。
  
  搬了一张小马扎坐在角落不碍事的王乐彬给自己盛了满满一大碗的饭,饭上面盖上了一层麻将块大小的红烧肉,还浇上了红烧肉的肉汁,吃得脑袋都抬不起来。
  
  感觉到有人来了,王乐彬半抬着头,手上的动作不停,跟五百年没有吃过红烧肉一样不断地往嘴巴里塞,鼻子旁边沾了米粒都不知道。
  
  含含糊糊的,傻乎乎的,“老板好。”
  
  秦深捂脸,活脱脱的地主家的傻儿子哦!
  
  “傻儿子”还是有眼力见儿的,放下碗筷,抹抹嘴巴,殷勤地给老板盛了一碗饭,上面堆满了冒尖的肉块,浇上汤汁儿,还夹了几条新出锅的青菜,放上了一个溏心荷包蛋,送到秦深的面前。
  
  “老板辛苦啦,吃午饭吧,宝成哥做的红烧肉太赞啦,吃的人停不下嘴。”说着话就一屁股坐回了小马扎上,端起碗筷继续吃,对了,他又给自己续了一大勺的红烧肉。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太特么正确了,哪怕这个“半大小子”已经二十好几,吃饭的功力一点儿都不弱,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深厚,秦深森森的怀疑,王乐彬爹妈不让他待在家里面是不想给这个饭桶做饭……
  
  端上饭碗,红烧肉的香味就扑鼻而来,秦深控制着口水,作为一个老板非常有良心地关心着员工,“宝成哥你吃了吗?”
  
  仇宝成乐呵呵的,重新回到灶台前他高兴死了,拿起锅铲停跳的心脏仿佛又“砰砰砰”,激动得热血沸腾。“吃了吃了,尝尝我做的红烧肉,这两年没啥事情做的时候我就在脑子里面瞎捉摸,这回做的红烧肉就是新想出来的,在原来的基础上稍微改良了一下,你尝尝是以前的好吃还是现在的味道好。”
  
  “嗯嗯,我来吃吃看。”
  
  口腔里分泌着口水,再不吃,就包不住了。
  
  王乐彬的摆放手艺一般,麻将块大小的红烧肉凌乱地堆放在晶莹的米饭上,因为做了一会儿了,肉上面的汤汁变得有些粘稠,筷子夹上去,就陷入了软糯的脂肪中。
  
  带皮的五花肉做红烧肉最好,迫不及待地送入口中,和以前一样完美的口感,肥而不腻、酥而不烂,肉皮软烂中带着特有的嚼劲,q弹的咀嚼感。味道就更加别提了,好吃的让人放不下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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