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执着的大点点 (第2/2页)
大哭之后丢丢还大病了一场,远隔千里视频的时候,秦深疼得整颗心都揪了起来。
父子天性,无论是谁都无法代替秦深在丢丢生命中的重量。
“对不起。”对不起,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不在你身边。
在一旁的章俟海心隐隐的在疼,他茫然于这种情感的出现,心酸的感觉却无法自控。
“原谅你了。”丢丢伸出手指抠着□□折断的地方,“奶奶说你要上学深造,保护文物啥啥啥的,有人比我更需要你。。”
“儿子你真深明大义。”秦深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情绪高昂,“丢丢,爸爸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丢丢抿嘴笑了,满足都写在了脸上,“爸爸,我会长大的,以后上大学工作要离开你的。”
“那时候的丢丢长大了,爸爸也会在你身后看着你。”
小孩子精力旺盛,大太阳下也不怕晒,捧着糖蒸酥烙吃了一会儿就在平台上到处走走看看,手上始终拿着荷花,摘下来的荷花在烈日下都蔫吧了。
章俟海和秦深在遮阳伞下坐着,章俟海看着丢丢问秦深,“孩子的妈妈呢,你一个人带着他也很辛苦。”
秦深尴尬地挠头,“还好。”他要怎么说啊,孩子的妈妈也是我,爸爸还是我,听着跟无性繁殖似的,自产自销啊,他能够怎么办,好绝望。
“小家伙这么年轻当爸爸不容易,打算给丢丢找个妈妈吗?”
“我不小了,在我们这儿二十六当爸爸的比比皆是。”就是孩子没有丢丢这么大而已,“这个事情以后再说吧。”
还好,手机铃声响了,拯救了秦深,再说下去更尴尬了,“有人过来闹事?好,我马上过来。”
胆子肥了,竟然敢在客栈闹事儿!
“章先生我进去看看,孩子拜托你照看一下。”
“你去吧,丢丢我看着。”
秦深急匆匆地往里走,进了大堂就看到一个牛头人身的壮汉拎着一只三条尾巴的黄皮狐狸在吧台前面怒吼,穿着鼻环的鼻子喷着白烟,随时准备喷火把周围的一切烧光。
吃着双皮奶的六娘,“你说的那位客人我看过了,已经结了钱离开。”
王乐彬依然不在状态,痴痴地看着六娘。
至于大堂内的其他客人,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在干,谁去看一头牛发火,有本事真的在客栈大杀四方,上了望乡客栈黑名单有他哭的时候。
秦深:“……”
秦深还以为自己会见到膀大腰圆、纹身戴大金链子的闹事者呢,还想着菜刀对付起来干脆利落、威吓性大还是用拖把一次性横扫一片……哦,他想太多。
想太多的秦深走到吧台前,六娘见到他甜甜一笑,“老板,这位牛精客人坚持要进客栈找人,不付房钱我怎么能够让他进去,他就要用手上那只杂毛狐狸来抵现。长了三条尾巴的九尾狐,根本不值钱,太磕碜了。”
被倒提着的九尾狐黄三尾痛哭,眼泪鼻涕糊了一张毛脸。
牛大拎着黄三尾往前送,差点儿怼到秦深鼻子,他粗声粗气、耐着性子和秦深讲道理,“九尾狐和普通赤狐结合生下的三尾狐,物以稀为贵,值钱,老板你看看,让我住店,我要去找娘子。”
秦深往后退了一步,不用打量他都知道这三尾狐不值钱,瘦得一身毛发都覆盖不住肋骨,红色的皮毛干枯发黄没有半点儿光泽,眼泪鼻涕更是哭了一脸,这也是个可怜的家伙。
“不行。”所以,人口买卖还是要不得的,开了一个口子,以后其他客人抓人或者妖精来抵现,他收还是不收。
牛大手松开,黄三尾“啪叽”摔在地上,摔得七荤八素,摊成了一张狐狸饼,黄三尾身残志坚,伸出瘦弱的爪子在地上爬,艰难地把自己挪到安全的远离牛大的地方,缩在角落里面苟延残喘。
牛大捂着大头蹲下来大哭,脑袋懊恼地往吧台上砸,脑袋上一对长角跟着动,泛着寒光的角尖刮着吧台的正面,一米厚的钢板轻而易举捅破的它们却干不过木制的柜面,剐蹭着,发出“刺啦刺啦”刺耳的声响,跟人用手指刮黑板一样刺耳。
客人向秦深投诉。
秦深也心疼自个儿的吧台,扒拉着汉子厚实的肩膀,“哥啊,我喊你大哥啊,咱有话好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子太难看了啦。”
牛大鼻音很重的说:“只是未到伤心处,兄弟啊,哥哥我心里面好苦啊。”
“我懂我懂,我们边上说。”
“等等老板。”
扶着牛大站起来要到一边空座儿上说话的秦深扭头。
六娘问:“老板,要不是这牛精过来了,我刚才打电话是想问你奶制品多少钱一碗,客人们想吃。”
客栈包一日三餐,三餐之外的茶水点心等等开销,客人要另外支付。
秦深在心里面估算了一下成本,“收三十五。”
“酥烙、双皮奶什么的都一样。”
“一个价。”
“知道嘞,老板。”
秦深拉着牛大到了靠窗边角的空位置上坐下,牛大一路走一路变化,拱起突出的脊骨收了回来、牛角消失、牛头变成人头、覆盖在皮肤上粗硬的黑毛也不见了踪影,等坐到位置上已经是个身高超过两米五、身板厚实威猛的男人。
牛大长相粗犷,走的那是硬汉风,像是欧美电影里面那些大块头肌肉帅男的max版本,是个帅哥,和走御姐风的罗氏女挺搭。
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听着那也是缠绵悱恻的,牛大原来是翠云山下一头就知道耕田种庄稼的老实牛精,炽热的阳光打在身上,黑亮的肌肉蒙上了一层性感的汗水,棱角分明的下巴上的汗水凝结成珠顺着脖子流过饱满鼓胀的胸肌、块块分明的腹肌、线条清晰的人鱼线最后没入裤腰带,消失不见。
干活时间长了,裤腰带有些松,裤子懒洋洋地耷拉在胯骨上,人鱼线张扬的露出全部身影,小腹上粗硬的毛发……
“打住打住,哥啊,你的身材非常好这一点我非常赞同,我的两只眼睛都告诉我它们已经看的很清楚了,所以不用语言再形容一遍。”
牛大还说的意犹未尽,被秦深喊停,意兴阑珊地叹气,“我家娘子住在翠云山上,看到那铁扇公主嫁给了牛魔王,下山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威武不凡、英俊潇洒的我。你可知道,牛魔王可是俺们牛家最出色的人物。”
“嗯嗯,我知道我知道。”
牛大铜铃般大的牛眼不满意地看着秦深,让他态度不要太敷衍。
秦深伸手拉上了嘴巴上的“拉链”,开客栈还要当知心大哥听客人说爱情故事,太不容易了。
“呵呵,洒家乃是高僧坐化,受凡人香火,哪里是你等孤魂野鬼可比。”
小凉也恼了,收起哀切,杏眼怒瞪,“臭和尚道貌岸然,你倒是拿出住店的钱来啊,怕不是身家都拿出去吃酒了吧。”
和尚出口反驳,话到嘴边却词穷,因为这是事实,大手伸进怀里,半个铜子儿都掏不出来。
虎目圆瞪,气呼呼地看着小凉,哪里能够在女鬼面前气弱,抓起身后的禅杖拍在吧台上,“老板,洒家没有金银,但这禅杖跟了洒家几百载也不是凡物,就抵押在您这儿了,等以后有了钱再来赎回。”
吧台材质极好,台面上的东西跳了几下,吧台也是纹丝不动的。
“呵呵。”小凉轻笑,抱着自己的骨灰坛退在一边,“穷鬼。”
“你!”
“奴家是弱女子。”小凉挺胸,不信和尚会打女人。
和尚还真不会,所以气得脸都涨红了。
已经被现实调理了三观的秦深出来准备当和事佬,来者是客,和气生财嘛。
“大家……”
话还没有等他说完,抱着宝贝骨灰坛的小凉往和尚那儿走了一步,勾着眼睛神秘一笑,“和尚,奴家知道老妖精的藏宝地,里面金银无数,只是奴家一个弱女子实在是打不过守在那儿的千足虫。和尚愿不愿意合作一把,拿到宝藏你我五五分。”
和尚收起了怒气,“四六,你四我六。”
“成交。”小凉果断点头,随后笑着看向秦深,眼波流转,风情万种,“老板,奴家与和尚去去就来。”
“随意随意,你们随意。”
…………
“哥,门口有什么呢,你眼睛都看直了?”刚刚从后厨出来的林晓宁站在秦深的位置顺着他的目光往门口看,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
就算是知道客栈不凡,但想象和现实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被现实冲击了的秦深晕乎乎地拍了拍他弟弟的肩膀,“没什么,就是觉得世界更新过了。”
“……”林晓宁。
“哥啊,宝成哥的红烧肉做好了,你要不要去看看。”林晓宁砸吧一下嘴巴,口腔中的肉香还没有散去,当真是回味无穷。
秦深眼睛一亮,自从仇宝成退役后来又出事之后,他的招牌红烧肉在很多人心中就成了绝唱,包括秦深自己。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还有吃到的一天,肥而不腻、酥而不烂的口感无论吃多少回都吃不够。
“你在外面看一会儿,有啥事情了喊我,我到后厨去看看。”
“去吧去吧,刚出锅的最好吃。”林晓宁回味地眯着眼睛,整个人都沉浸在了红烧肉近乎完美的口感中。
吧台后的柜子那儿有个藏着的暗门,进去就是厨房,厨房设计的很大,有一扇窗户正对着中庭,窗户下是一排大理石面的橱柜,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厨具,最边角的三眼电磁炉灶台上炖着鸡汤。
这排橱柜对面是大锅大灶,大吸力的抽油烟机“呜呜呜”地工作着,光杆司令的总厨仇宝成忙活的热火朝天。
仇宝成手脚非常快,就算是没有人帮忙,他一个人杀了鸡、剁了肉,还做好了几个菜端了出去。
至于王乐彬,他不给添乱就不错了。
搬了一张小马扎坐在角落不碍事的王乐彬给自己盛了满满一大碗的饭,饭上面盖上了一层麻将块大小的红烧肉,还浇上了红烧肉的肉汁,吃得脑袋都抬不起来。
感觉到有人来了,王乐彬半抬着头,手上的动作不停,跟五百年没有吃过红烧肉一样不断地往嘴巴里塞,鼻子旁边沾了米粒都不知道。
含含糊糊的,傻乎乎的,“老板好。”
秦深捂脸,活脱脱的地主家的傻儿子哦!
“傻儿子”还是有眼力见儿的,放下碗筷,抹抹嘴巴,殷勤地给老板盛了一碗饭,上面堆满了冒尖的肉块,浇上汤汁儿,还夹了几条新出锅的青菜,放上了一个溏心荷包蛋,送到秦深的面前。
“老板辛苦啦,吃午饭吧,宝成哥做的红烧肉太赞啦,吃的人停不下嘴。”说着话就一屁股坐回了小马扎上,端起碗筷继续吃,对了,他又给自己续了一大勺的红烧肉。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太特么正确了,哪怕这个“半大小子”已经二十好几,吃饭的功力一点儿都不弱,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深厚,秦深森森的怀疑,王乐彬爹妈不让他待在家里面是不想给这个饭桶做饭……
端上饭碗,红烧肉的香味就扑鼻而来,秦深控制着口水,作为一个老板非常有良心地关心着员工,“宝成哥你吃了吗?”
仇宝成乐呵呵的,重新回到灶台前他高兴死了,拿起锅铲停跳的心脏仿佛又“砰砰砰”,激动得热血沸腾。“吃了吃了,尝尝我做的红烧肉,这两年没啥事情做的时候我就在脑子里面瞎捉摸,这回做的红烧肉就是新想出来的,在原来的基础上稍微改良了一下,你尝尝是以前的好吃还是现在的味道好。”
“嗯嗯,我来吃吃看。”
口腔里分泌着口水,再不吃,就包不住了。
王乐彬的摆放手艺一般,麻将块大小的红烧肉凌乱地堆放在晶莹的米饭上,因为做了一会儿了,肉上面的汤汁变得有些粘稠,筷子夹上去,就陷入了软糯的脂肪中。
带皮的五花肉做红烧肉最好,迫不及待地送入口中,和以前一样完美的口感,肥而不腻、酥而不烂,肉皮软烂中带着特有的嚼劲,q弹的咀嚼感。味道就更加别提了,好吃的让人放不下筷子。手机用户浏览m23xcc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更多完本关注微信公众号新进入首页很多精彩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