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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藏在墓穴里的秘密

第十二章 藏在墓穴里的秘密 (第1/2页)

全身说不出的舒爽感让林兵忍不住叫道:“爽死了,好久没有这种轻松的感觉了,果然天无绝人之路啊,只要有心就没有不可能,哈哈。”随后林兵检视了下体内的魔力,发现现在的魔力要比之前雄厚许多了,湛蓝色的水元素形成一条宽广的小溪在体内潺潺流动,林兵估计自己现在至少也有个五级魔法师境界的样子。
  
  伸了伸懒腰,林兵说道:“很好,该差不多和这个墓穴的老兄告别一下了,怎么说也和他一起呆了这么多天。”恢复的差不多的林兵已经准备继续凿大那个洞口然后从里面出去。不过临走之前总要和陪了自己四天的骷髅兄弟打声招呼才是,于是林兵快步走到那具骷髅旁,看了看已经彻底散架的骷髅,林兵发出嘿嘿的奸笑。
  
  “我说老兄你看我现在衣服也没的穿,裤子也磨得差不多了,可谓是衣不遮羞了,而你呢,却早已经是一堆碎骨,也没有什么羞耻的地方可以遮了是不是,这样吧,我看你的衣服挺漂亮的,不介意的话借我穿两天吧。”说着就把那具骷髅身上的蓝色精致魔法袍拔下来披到自己身上。
  
  “老兄你看这不是挺合身的吗,你看我穿起来是不是很帅,不用说了这衣服我拿回去穿两天,过些日子还你。”然后林兵开心望着衣服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越看越不想脱下来。
  
  不过又想到自己不仅把别人的衣服扒了,而且还整的别人死无全尸,怎么样也说不过去,于是就想将散在地上的骷髅架子抱回棺材里去。就正林兵准备捧起胸骨时,竟然发现在后面有一封信。
  
  “额?遗书吗,看看好了,说不定这位老兄有什么未了的心愿,看在他送我衣服的份上,我就随便帮他一把好了。”原本上面说借衣服林兵现在就这样变成了送衣服了。
  
  说完林兵抽出信封里面的信纸,信纸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虽然经过长时间洗礼,但是纸张看起还是很坚韧,泛黄的纸面上还清晰的印这许多墨字:
  
  “我的名字叫做笛姆·费力克斯,生前是一个十级水系魔导师,我的一生可谓是充满了荣耀和坎坷,同时也留有很多的遗憾。其中最大遗憾莫过于我苦心钻研水系魔法近80余年,到最后却还是无法突破十级魔导师这道槛,以至于晚年郁郁而终。
  
  我知道我的天赋可能也就到这里为止了,但我绝对不会否认我这一生在水系魔法上的研究,我的研究绝对没有人可以媲美的,我已经将我毕生的研究全部记录在笔记上了,一同我的收藏品和我永远沉睡在这里。
  
  但是我之所以要留下这份信是为了我这一生的另一大遗憾。那是一个女人,我一直对不起的女人,她叫米娅·艾美丽,我们相遇在美丽的密西比湖畔,那天正至春季,春风送暖,我和她……(以下省略N百字)
  
  “艹,老子最恨别人在我面前秀恩爱了,叫我这个两世处男情何以堪,FuckYou!”不过没办法林兵还是硬着头皮努力将信看完。
  
  “只从那次决斗的彻底失利后,我整个人陷入了疯狂之中,我这么多年所建立起来的信心和魔法理念就这样彻底被那个混蛋所粉碎了。我不断的检讨自己,不断的封闭自己,最后决定从此专心研究魔法不在过问事事。
  
  于是我离开了自己的老婆和年幼的女儿独自一个人来到这个与世隔绝的山谷里,开凿出一个石室,专心研究魔法,希望有一天可以击败那个人,但是我绝对没有想到,这一研究就是二十年。
  
  当我抱着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强大的自信,离开山谷回到故乡准备报仇时,却发现早已经是物是人非,原来认识的人,认识的地方早已经烟消云散,经过一番打听才知道就在十年前范伦亚帝国和泰丝拉帝国在这个边境小城发生一场惨烈的战斗,胜利的范伦亚帝国攻占了这座小城,并实施了屠城政策,一时间原本城中的人,死的死,逃的逃。原本一座繁华的城市瞬间化为了一座废墟,而我的妻儿也就在那时的乱战中失去了踪迹,而我原本准备报仇的敌人也早在一场卫城战中丧生。
  
  当时的我真的彻底失去了理智,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报仇,我要将这场灾难的罪魁祸首手刃,将其千刀万剐。没错这场两个帝国的战争就是很著名的大战神之战,也就是大战神厄休·拉丁成功晋升大战神的那场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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