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分道扬镳 (第1/2页)
真仙令上的异象,让岳尊更加笃定,这块真仙令果然就是一件仙家的宝贝!带上它去寻找仙缘,一定能够大大增加成功的机会。
岳尊心中揣测,这次唐皇庄的幻界宗道场就是一个天赐良机,到时候只要把这块令牌献给仙人,肯定就能成功博得一个杂役的名额。
老陈家因为陈二驴子在镇里的悦和酒家当上了跑堂的,这两年总能往家里寄些银两,老陈家用这些钱盖了新房,又买了两头母牛和两头毛驴。母牛三年生了两头小牛犊,驴也下了驹子,所以老陈家这两年家境愈发殷实起来。
陈老大憨厚朴实,他也盖房成了家,牵了一头母牛带着老婆孩子出去单过。
陈二驴子精明圆滑,一直在镇里酒楼跑堂,跟掌柜的独生女儿暗生情愫,眼看就要继承未来老丈人的家业。
老陈家只有这个三儿子整日里游手好闲,天天骑着小毛驴四处瞎溜达,交了一群狐朋狗友,白天进赌场,晚上逛窑子,沾染了不少坏习气。
岳牤子跟陈三一块儿去寻仙缘,这事儿得保密,毕竟知道的人越少,被仙家选中的机会就越大。老陈家绞尽脑汁的琢磨了大半宿,终于想出来一个名头,那就是资助岳牤子出门游学。老陈家不但赠予差旅费,借给他一头小毛驴,还附赠大龄书童一枚。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这是想让陈三跟着出去见见世面,跟着牤子学点好。
跟着岳尊这个穷书生出门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一般盗匪不敢抢劫书生,因为书生身上往往都有些许功名,这样的人要是被劫了,官府一定会追查到底。别看人家眼神儿不太好,武功也不高,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皇家保镖。
岳尊和陈三,俩人告别了父母亲,带上行囊,骑着小毛驴儿就出发了!
陈三一身青衣,头戴方帕,胯下骑着一头小毛驴:“牤哥!你说啥叫仙缘呐?咱们能被选中不?”
岳尊:“不知道!”
陈三:“牤哥!你读过那么多书,也不知道?”
岳尊:“嗯!”
陈三:“牤哥!我听说佟家围子那位仙长,前些日子回来了,不老少人都看见了,听说是驾云飞回来的,听他们说佟仙长的头发都是黑的,脸上一点皱纹都没有,算算也有八十多岁了,竟然还跟个小伙子也差不多,你说他是不是已经长生不老了呀?”
岳尊:“杂役也能学法术!?”
陈三:“……能吧!”
岳尊:“哦!”
陈三:“牤哥!你说咱们是不是也能变成长生不老的神仙呐?然后再娶几个仙女做老婆,生上一堆小仙童,诶呀!这样的日子,真是连做梦都能笑醒。”
岳尊:“……”
……
小毛驴脚程快,每天能行百余里。
一路上有陈三这个百事灵张罗食宿,岳尊自然是什么事也不用操心,跟着陈三出门,再也不用吃糠咽菜了,白天顿顿大鱼大肉,晚上在客栈那是锦被大床,岳尊觉得自己过上了神仙日子。
唯一让岳尊不太适应的,就是陈三驴子赌瘾很大,出门第三天他就带着岳尊钻进赌场里玩上了。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岳尊也不敢深劝,只能由着陈三的性子胡来。
虽然岳尊对赌场很不买账,对花柳之地更是畏之如虎。
没办法,这一路上骑着老陈家的驴,吃着人家的,喝着人家的,住着人家的,还得陪着人家搭伴赶路。岳尊也就只能耐着性子,硬着头皮陪着陈三进赌场,逛窑子。
对这种生活,穷苦人家出身的岳尊很不适应,陈三儿还总想撺掇他赌两把,有时候晚上还要给岳尊叫个窑姐,岳尊都委婉的拒绝了。
那些地方可都是销金窟,老岳家穷的都快穿不上裤子了,岳尊哪里敢沾染这种生活习气呢?
万一染上了赌瘾,老岳家就算是掉进了阎王殿,三代之内再也别想翻身了。
岳尊虽然不参与,倒是也跟着增涨了不少见识,大大开阔了眼界。以前书卷上的一些文字,也逐渐变得鲜活起来。
岳尊暗忖,怪不得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呢!我以前提起笔来,总觉得无话可说,看来还是见识太少的原因啊。
五天以后,两人终于到了唐皇庄地界。还没看见庄子,路上就拥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个人背着包袱的;两个人轮流挑扁担的;赶着车拖家带口;携儿牵女的……
人群里,这边叫卖着:
哎~~!
各位仙姑仙长往这瞧,锦绣缎面好道袍。
人饰衣服马饰鞍,有没有缘得看穿。
今天不惜黄白物,明天就是活神仙。
那边吆喝道:
哎~~
瞧一瞧,看一看。
五子登科成衣店,袍带福泽很灵验。
蹬上平步青云鞋,不痒不臭不出汗奈……
这边老太太挎着筐:
咸鸭蛋,咸鸭蛋啊!
明天当神仙,今天得吃饭啊!
咬一口能冒油,特别适合拌米饭啊!
来了唐皇庄,必吃咸鸭蛋!
不吃先鸭蛋,成仙都遗憾啊。
那边八仙桌上摆着书:
卖真题,卖真题,
仙家招人面试题啊,贺仙子如何入仙门?佟仙长怎样成功当杂役?
最近百年谁登天,奥秘全在此书里。
十两一架登天梯,长生不老娶仙妻喽~!
陈三摸摸兜里的盘缠,这一路上吃喝嫖赌的,大手大脚的把钱都快花光了,余下的钱吃饭住宿勉强还够,真题呀,道袍呀,想都不要想。
岳尊摸了摸藏在怀里的真仙令,什么真题呀,道袍呀,肯定都赶不上它,要是把这块令牌献给幻界宗的仙长,妥妥的能换个杂役的名额。
岳尊随着陈三随着人流来到了一处城镇,镇口的石碑上镌刻着“唐皇庄”三个大字。镇里人头攒动,熙熙攘攘。
酒楼、饭馆、客栈,乃至赌场青楼无不爆满,就连马棚和柴房里都挤满了人。
陈三转了一圈,也没能找到食宿的地方。实在是无处落脚,人倒是可以嚼些干粮,随便讨口水喝,牲口走了一天了,不饮点水,不喂点草料可不行。
住宿的地方不好找,兜里的钱也不多了,俩人一商量,夏夜晴好倒也不冷,不如牵着驴到庄子外吃些青草,再拢上一堆火,凑合一宿也就算了,还能省些银子。
趁着天色尚早,俩人牵着驴来到了镇外的一片树林里,驴在小溪边吃草喝水。陈三找来枯树枝,掏了些干草,塞上火绒,熟练的拢起一堆篝火。
经过这一通忙活,已经日薄西山,飞霞漫天了。
“哎~!可算能歇一会儿了。来!牤哥,今天咱哥俩是吃不上馆子了,凑合啃点干粮吧!”拢好了篝火,陈三坐在岳尊身边,掏出一个干巴馒头递给他。
“诶!多谢青竹。”
岳尊接过馒头,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容。
“陈青竹!这个名字可真好听,比陈三儿强多了。我说牤子哥,你才学那么高,咱们那方圆百里谁不知道啊,为什么总是落榜呢?依我看呐,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咱们这次来寻找仙缘,我看最有可能被选中的没准就是牤子哥你了。”
陈三啃了两口馒头,拿起酒葫芦来喝了口酒水,就把馒头揣进干粮口袋了:“呸~!呸~!硬不撅、扎不拉撒的,太特么难吃了!要不是怕晚上容易招狼,说什么也得切几斤牛肉带上。”
岳尊不理会他的满腹牢骚,他一边吃着馒头,一边抬起头仰望满天晚霞,脑海里闪过真仙令的模样。心中暗想:这回要是真能当上仙家杂役,以后每年就能有三四十两银子的收入,明年就能还清家里的饥荒,后年就能盖上新房,有了钱,就能吃的饱,穿的暖,爹娘的身体肯定就能逐渐好起来。
当个十年八年杂役,赚够了钱,要是没机会成仙,我就回家。到时候,我背着一袋银子,买上两只肥肥的大烧鸡,再用大马车拉回去几十坛子好酒,让老爹天天有口小酒喝。到时候咱们天天吃香的,喝辣的,那小日子得有多美。
对!花个十两八两的银子,买上一匹高头大马。没事儿就让我爹骑马到镇子里吃好的,喝好的。他回来的时候,准能扯上几尺小花布,割上一条子五花肉。娘亲穿上花布衫,吃着大碗炖肉,保准天天笑到合不上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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